最近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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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去了一趟荷兰的莱顿。喜洋洋N天前嫌弃+鄙视(仿佛嫌弃还不足够,哈)+怨念+闹心地表示俺忒没想象力,一天到晚往荷兰跑(啊哈哈哈哈,亲姐才会有这么复杂的心情)。嗯,因为大Joy做科技社会学嘛,长话短说就是干这行越久,越觉得荷兰历史上有很多让俺感兴趣的事情嘛,尤其是黄金时代那会儿。以前是读了很多关于荷兰历史的东东,做了好多笔记,学假这一年才有时间自己去慢慢亲眼亲脚以及亲“爪”(哈哈,下面有例子)去勘察嘛。

尤其是满满浸入荷兰文化,才越来越感叹——你说都是经常下雨的北欧国家,怎么荷兰就那么干净那么有品质,大不了颠儿就那么幽暗那么捉襟见肘咧?(真的,虽然小时候麻麻带俺去过荷兰,但是真正让我“耐”上荷兰的是在英国住了几年之后,再次去荷兰,猛然发现:哇靠,为什么荷兰住宅的窗户都辣么干净,为神马英国人不会定期雇人擦窗户?!靠,如果Green Party下次把这个列入他们的竞选誓言,我肯定选他们!)——最近又去了一趟莱顿,虽然大部分想干的事情,因为各种狗血与狗屎而没有干成吧,但是大Joy还是习惯性地在“课余”有点收获滴!

(有看官可能会和我有同样的问题:“狗血”的事情和“狗屎”的事情有什么区别?我的区分标准是,“狗血”指那些可以以后在和朋友小酒时哈哈大笑的事情,而“狗屎”指那些让你觉得匪夷所思唯有小酒让你可以假装短暂理解的外太空事件~哎,很可惜的是,不管你是一只多么韦伯视野里的理性的“现代人”,狗血和狗屎偶尔还是会贱兮兮地撩哧你的生活,要么大狮子说这是风险社会呢。)

在说俺在莱顿的课余收获之前,先说另一个“好玩的”——大家注意到美国喜剧人Hasan Minhaj在Netflix上有个Pariot Act的节目嘛?真的好好看。我觉得已经比Seth Meyer和Trevor Noah都更好看了(虽然我最经常看的是Stephen Colbert)。尤其上个月从北京回到英国之后,补看到他的关于华裔起诉哈佛大学种族歧视的那一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m5QVcTI2I8),太赞了!值得看到最后两句话。

现在回到莱顿。猜猜这里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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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呐,这里就是离莱顿不远的Rijnsburg哲学家斯宾诺莎的故居,而背景那个书柜里的书,都真的是斯宾诺莎的书!!!

斯宾诺莎在这里只住了3年,其余的时间要么在阿姆斯特丹(和伦勃朗住的不远,虽然目前以我读到的史料,没有史料证实这俩真的会过面,但是我想象他俩和我们和附近的“smoker guy”一样:虽然不知对方姓名但在遛弯的时候不止一次打过照面,至少是陌生的熟人,路上碰到会相互点头致意)要么在海牙,但是唯独这个斯宾诺莎故居被做成了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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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层很小的房子:楼下是两间屋子和一个厨房,一个狭窄而陡的楼梯,楼上一左一右又两个屋子的空间——有点让我想起在侃村租住的房子——尤其采光和侃村的房子一样,远不如大多数荷兰住家。

从斯宾诺莎故居的阁楼上向外望去,一来羡慕嫉妒恨他现在的邻居,二来不由很多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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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并不懂斯宾诺莎哲学,确切的说我都未曾试图读过斯宾诺莎的原文——学过哲学的都会告诉你,斯宾诺莎是哲学家里最难搞懂的,而对于那些少数有灵性又肯花耐心去琢磨的哲学家来说,读懂斯宾诺莎确实是个“沁人心脾”的经历——我对于斯宾诺莎的了解,仅限于大众哲学的皮毛。

记得2014年初大Joy养了一盆仙人掌叫斯宾诺莎哇?嗯,我对于斯宾诺莎的追捧也就是大众粉丝水平的,或者说是很朴素的——即我很佩服他在17世纪荷兰社会在寻求重返中央集权的时候,站出来大声歌颂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重要性,以及呼喊“自主选择无知”的愚昧,这使得他被犹太教会驱逐,成为人人避之不及的异类,但也使他成为后世的一类楷模。

Hirszenberg,_Spinoza_wyklêty_(Excommunicated_Spinoza),_1907

(Samuel Hirszenberg的Spinoza

记得在哪里看过,斯宾诺莎一生大概过着相当于现在每年5000英镑的生活(真的很简朴好哇!)。除了哲学家这个副业之外,他在世时的“正经”职业是个磨镜片的——没错,就是维米尔那个发现显微镜、望远镜、针孔成像的时代中磨镜片的——我觉得当时对凸/凹透镜的痴迷“这和”到现在来说,斯宾诺莎基本上就是当时的app developer,嗯。

所以你能猜出来下面这个怪物这个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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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博物馆介绍(除非博物馆英语不太好)——这就是斯宾诺莎曾经用的磨镜片的机器!!!!!!

斯宾诺莎曾经亲手用过的!而大Joy也上了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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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算不算跨越时空(和几万个游客带着各种细菌的手纹)的和斯宾诺莎的一个high five?!

其实斯宾诺莎故居还真没什么人参观,我们去的那天除了我俩,一共还有两拨三位游客,而且居然都是50岁+的男性!!!完全让我觉得很想挠墙。

除了斯宾诺莎,这次去莱顿朝圣的另一个大师是被誉为“欧洲导师”的Boerha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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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即便你对其啥也不知道,看这个博物馆的海报你也大概猜出个八九不离十了——Boerhaave是一代名医,还是个鼎鼎大名的化学家。以前好像是莱顿大学三重教授(三个学科的教授),因其直白明了(/深入浅出)的讲课风格,吸引了很多外国(医科)学生来莱顿听他讲课,然后这些学生分别成了他们各自国家的“海归”,担任各自国家相对应的863,973计划,以及相对应的985,211工程,由此造就了其“欧洲导师”的名望。

所以大Joy一定要拜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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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是仿照当年莱顿大学“解剖剧场”建造的模型,现在是Boerhaave国家博物馆播放科普片的剧场,因为楼下的坐席都是荷兰语,而英语版解说只有楼上的“站位”,大Joy自然就跑到楼上去啦!这个解剖剧场原版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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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枚前医科生,我想说,把解剖教室打扮成这样还真的是由衷闷骚的,pfpf!

每次和小巴这类没有一点医学背景的“麻瓜”一起看这种展览的乐趣就是,不管什么他都觉得哇~原来是这样哇(比如看显微镜下的红细胞),各种大惊小怪,让你觉得门票花的巨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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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惊讶的是,这个纪念17世纪医学大儒的博物馆展品还是很新的,比如还有下面这个——荷兰科技小城Delft研发出来的智能手,有点西部世界的样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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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记得以前做学生的时候,房间里贴过一张爱因斯坦吐舌头的那个海报?我觉得吧,要是当年有点文化,我就贴下面这个吐舌头的图像了,嘎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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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从莱顿又去了海牙——比从俺家去侃村上班还要近啊,去年9月去了画家Mesdag的全景图,Mesdag是个早年就经济自由了的生意人,然后转向美术,除了他让梵高惊叹的全景图外,他的画都还蛮不错的哈这回直接去他故居博物馆,看他收藏的画。但这回参观,发现藏品还不是最让人震撼的,最让人震撼的是——哇,他们家好牛啊,果然资产阶级画家就是不一样,你看著名的和平宫就在窗外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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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后来看简介说,好像和平宫就是Mesdag住在这里的时候开始建的——也就是说,当年这里是大工地?嗯嗯,原来资本家也会被工地干扰,心里立马就平衡了

另一个不到现场还真发现不了的细节是,原来Mesdag也有一个小癖好,就是他特别喜欢下面这幅羊头,喜欢到把它和他父亲的画像一起挂在工作室,喜欢到每天早上去工作室绘画的时候,进屋都先跟这只羊头打声招呼。矮马,原来还有比大Joy与AC更为精神/神经的组合哎!赶紧拍一张,顺便想到,回头要发给绰号Prof Sheep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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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最近玩的也就这么多了。

作为一个搞科技社会学的家伙来说,最近新出的下面这本书也很不错哦,适合周日下午窝在沙发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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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干活,争取月底再high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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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呀,为什么荷兰白天的月亮都显得比英国黑天的有格调?)

来来来莱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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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顿是这次荷兰行去的最后一个城市,是周四休会那天去的,但是莱顿这个荷兰学术重镇实在太有魅力了,感觉在Utrecht几天点滴蓄积的一些默默地赞美与欣赏一下子哇都爆发出来了。所以从莱顿开始写起。

从Schiphol机场到Utrecht也就半小时,从Utrecht去莱顿,也就40来分钟。早起坐在火车上看的是头天晚上开始翻的这本间谍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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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莱顿是伦勃朗的出生地嘛!!——虽然上面这本书跟莱顿毫无关系,但是在此推荐一下,Silva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同样是艺术类谍匪片儿,Silva的故事要比索斯比的Philip Hook抓人。

嗯呐!周四可以去Vermeer老家Delft,也可以去Rembrandt老家Leiden,想了想,二选一还是莱顿吧!维美尔很伟大,但伦勃朗奏是一个天才——在“shut up& pour”这个英国很多地方都能买到杯垫之后,现在大Joy桌子上的杯垫就是伦勃朗老爷爷的一幅自画像,所以每一次拿起小酒,都会撇到伦勃朗老先生那“干嘛呐?!”睿智的眼神,嘿嘿嘿嘿,我好淘气。

嗯,说到画,这次一个美术馆都没有去,因为开会脑子里都是乱七八糟各种概念哪里有心情欣赏啥美术啊,哈哈。但不得不说,这次是我第一次忽然有点理解为什么会有荷兰黄金画派了。这或许和除了18年前和麻麻第一次来荷兰观光是7月份之外,之后几次到访/路过荷兰都是在冬天有关。虽然(或者是“正因为”)上周一直穿插着阵雨,不论是早上灌着咖灰,还是下午喝着小酒,我第一次体会到荷兰夏日的光影变化。同样临海,但和英国的视觉效果很不一样。

荷兰的,至少是莱顿的夏天,真是哪里看去都是一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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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噻,怎么随便睁开眼巴望一下,所有的色块都有自己的故事!!(上图如果放大来看,窗户本身就是一个故事啊!)上面这种照片是在莱顿大学边缘的一个咖灰馆里顺手拍的(无任何加工,而且人眼要比镜头更敏感,所以肉眼看到的层次更丰富),拍完觉得柜台后那个咖灰馆老板才更适合拍“深夜食堂”的吧(——嗯嗯,此前大Joy也看了两个版本的深夜食堂,难怪中文版只有二点几的评分,黄磊实在不适合那角色,“沧桑看尽的前老大”形象被他瞬间演绎成“受气小媳妇”的样子==||他还是比较适合扮演不怕“小别离”能在“婚姻保卫战”中冲锋陷阵的“男闺蜜”——妈呀,写到这里,忽然意识到未曾想到自己居然是个黄粉?!太暴露年龄……和审美了=P)。

回归正题,那天在莱顿,光的强度刚刚好,颜色又饱和又温柔,精确又和谐,甭管晴天阴天,都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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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拍的咖灰馆里伦勃朗之前上学的拉丁语学校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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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荷兰语,我印象里这个楼目前是商用?但惊讶的发现窗户上还是各种伦勃朗头像,真8错。

其实要听大Joy胡扯的话,现代主义之父不是塞尚,所谓的印象派技法人家伦勃朗早试验过了。不过伦勃朗离开莱顿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大名气,而且当时莱顿本土还有个比伦勃朗年轻的画家比他成功多了,而且成功的早多了(名字叫啥反正我忘了,你记得吗?)。想当年来上图这个拉丁语学校上学,也是出于深切地感受到“我看那前方怎么也看不到岸,那个后面还有一班天才追赶”(所以如果你最近“有点烦”的话,伦勃朗其实是个特别励志的故事,让你觉得保不齐自己就是那个“无限极”的“奇迹”呢——咳咳,我又忍不住穿越了)。总之,对于一生未踏出荷兰半步的伦勃朗来说,还是阿姆斯特丹成就了一个天才。而对于一知半解的大Joy来说,踏上莱顿的土地,尤其赶上那天恰当的光线,除了(冒着口水流出的风险)张大嘴巴全天的视觉感慨之外,感觉自己假装好像也受了点感召似的呢,妈呀……

(很搞笑且很讽刺的,)捅破乌啦啦这小资情结的是,在我俩经过莱顿最古老的建筑(见下)之后,路过彼得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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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彼得教堂在美国很有名——在著名的“五月花号”在俺们侃村签完合同之后,那100来口子清教徒首先是奔赴的莱顿。而这些清教徒之所以决定再次起帆奔赴遥远且矇昧的美洲大陆,是因为这群英国佬当时觉得荷兰人太没有原则了,怕他们自由放任的思想会把自己的孩子带坏了——啊哈哈哈哈,想象一下身边那些担心自己孩子会被新世界美国带坏的欧洲家长……历史多讽刺多乐趣啊!

不过虽然大Joy对历史和地理的了解不多,但荷兰对美国的影响确实不可小觑。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去年在看纽约历史的时候,我记得看到当年在新世界,确实是只有荷兰裔家庭才认可法定婚姻(而不是宗教婚姻),才认可女性的财产权等等。(所以我觉得,从某种程度上,美国很多“先进”的想法(比如女权)要感谢早年移民中的“荷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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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教堂外对于遇难的五月花号乘员的孩子的墓碑,也正是这个碑牌一下子把沉浸于伦勃朗的大Joy一下子拉回现实社会。下图则是同一面墙的另一面,对五月花号和其牧师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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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五月花号承载的一百来口子人真了不得——你知道那个船上乘客的后裔包含了后来8-9个美国总统哇?!——官方说法是8个美国总统,但不太确认是否包含了Obama母方的祖先。这里包括两个布什总统和罗斯福。——实在很难想象目前在侃村那个难吃的American Pancake House的一亩三分地上的一个签字从某种程度上成就了N个美国总统。(*对于之前没有读过大Joy博客的新看客以及记忆力和我一样不好的老观众——侃村那个“煎饼店”是五月花号包船合同的签署地)

啧啧,

用个逗号没因为有时我会怀疑,你说所谓的“历史”是那些能引起后代的“啧啧”的事件,还是也不过“啧啧”,而已?

而莱顿才不管你怎么想——其实对于学术人来说,荷兰的首都是莱顿——而莱顿才不理你,它只是以它自己的方式表明它依然在小资与文艺的前沿。证据之一是遍布莱顿城市角落的101个“墙诗”计划,即在街头巷尾喷涂101个用各国语言书写的101首诗。

 

 

妈呀,不带这么显摆学问的!

我得承认,在莱顿溜达了一整天,虽然墙上的诗看懂的几乎没有,但莱因河畔的一块做得恰到好处的胡萝卜蛋糕让我感觉更“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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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吃!!!在视觉有了充分满足之后,没有什么比让胃满足更能诱惑/贿赂一个人拜倒在某城市文化下的了。(除了这个”胡喽吧!“蛋糕,还有在上面那个咖啡馆吃的dutch butter cake,我靠,很简单,但真销魂!!)

另外想起今年夏天借着格拉兹会议和荷兰会议,今年在对人类文明来说和长江黄河一样重要多瑙河(格拉兹)和莱茵河(莱顿)都小酌过一杯,觉得人生好幸福!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