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落大书藏

小村落呢,当然就是指俺们侃村儿了。大书藏呢,就是指俺irresponsible reading的另一本书呢,也是生拉硬拽拐八道弯儿跟自己个儿有关:一个叫Martin Latham的书商,或者说书店经理,写的《The Bookseller’s Tale》(书商故事)。

关于书店的书太多了,书店老板自己写的书也太多了,水平良莠不齐,读者我有点审美疲劳。但那天在Foyles书店里看到这本新书立马就决定买买买。

为啥?因为一看作者介绍,虽然写得有点隐晦,但侃村儿人立马都能反应过来——这就是俺们侃村儿那地下一层有古罗马浴场遗址的waterstones的老板,而且那个罗马浴场就是他自己掏腰包挖掘的。书里讲到古罗马人的浴场也有半个图书馆的作用,而那在侃村儿挖出来的浴场遗址,因为有个神像大概正好也是当年浴场藏书或者读书的地方。很有趣的历史巧合吧。

买!就跟当年我去那家书店毫不犹豫买了盖有那个店址印章的乔叟的《侃村儿故事集(坎特伯雷故事集)》一样。

别的不说,一个村儿的,必须支持。好在这本书既不是关于他自己(虽然从行文能看出来,这个SOAS印度学博士也不是一般的书商),也不是关于Waterstones或者整个图书行业的书,而是一本每个爱看书的人都会觉得写到心眼儿里去的关于阅读、关于图书、关于油墨味等等一切的散文。

作者第一篇里提到一个老话,就是书和人差不多,对胃口就跟谈恋爱似的。他管这类图书叫comfort book。这归类,一看就是真的离不开书的主。因为我就是这种感觉——不管是很暴躁、还是很焦虑,最好的办法不是睡一觉或者喝一本,而是找本对的书,看会儿就好了。直击灵魂的书有时候不是多么醍醐灌顶,而往往是能让你静下来的书(——当然,静下来本身或许就是因为被醍醐灌顶)。

这本书本身也是本comfort book。如果你已经开始发愁圣诞礼物的话——买这本书吧!

这本书信息量也超大的。虽然已经看完了,我觉得可能我圣诞节的时候端着俺一年一度的超大杯热巧克力(必须是橘子口味的!)还可以早上十点蜷在沙发上盖着毯子借着French doors透进来的光线(如果不阴天的话)再看一遍。哈哈,啊,想着都不是一般的滋润哎~

比如说几个书中提到的好玩的事:

你造A.S. Byatt是个Terry Pratchett迷哇?90年代的时候,当Discworld系列出新书的时候,她跑到侃村儿买的,半开玩笑的说“I love Discworld but I can’t be seen buying it in London.”

如果你觉得《花木兰》很给力的话,这本书里还提到一个比花木兰更木兰的女豪杰——1480年波兰的克拉科夫市,有个女子女扮男装进入大学学习,而且GPA4.0 的有木有,直到毕业前被一个士兵查出来了,因为当时波兰禁止女性上学,她就被押上法庭了。法官问她为何女扮男装欺骗老师,她说For the will of learning。之后她就被发配到修道院了,但她很快就成了修道院的院长,并且把这个修道院变成女geek天堂……哈哈!是不是特别给力的一个故事?书里没有写这个女子叫什么,我查了一下,叫Nawojka。

而且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啊,18世纪的欧洲,男子在公共场合落泪那是大雅的事情,政治哲学家Edmund Burke那是在议会公开会泪如雨的主,而且没有18世纪的男儿泪,哪里有后来的浪漫主义咧?(或者说,历史的车轮是转向浪漫主义的)。直到十九世纪,英国和欧洲/拿破仑对掐,威灵顿感叹’the battle of Waterloo was won on the playing fields of Eton’,这当代的‘stiff upper lip’的装酷范儿才开始流行的。

如果你感兴趣昆虫学,还可以看看书中第126页,有对书虫的详细解释。。。嗯,我就不复述了……

原来T. S. Eliot的Murder in the Cathedral 是受坎特伯雷大主教委托写的,啧啧,那是为了1935年的侃村儿节。这个节一般都是夏天,大概一周左右。记得上个月我在星巴克看见的一张宣传单上写今年的侃村儿节是十月份。不过不知道疫情这样是不是还会照常进行。

p226-227是历史上的大儒都是用什么符号在书边做笔记的,我第一想法是,哈哈,这个要copy下来会有告诉学生,让他们做笔记也做得拽一点。不过后来一想,好像00后基本没有再看纸质书籍的了,他们现在看啥都用平板,而且居然还有用手机看书的!!!太佩服了。

书的最后一章是关于书店的。作者在书里讲1990年他向Tim Waterstone 申请在侃村儿开分店的时候,Waterstone问他凭啥把这个机会给他,他说,“Because I’ll set Canterbury on fire”。不过前两年那个罗马浴场遗址恰好在哲学书籍的Waterstones店址已经变成了一个布艺店,好在街背面的另一个店铺还在,作者买的木马摇椅也还在,前两周俺俩还去溜达了一趟(不过当时居然没有看到这本书,哈哈)——

说到书店,自二月份以来就没怎么动地方,往年仗着各地的会议可以去蹭的那好多二手书店啊(尤其这两年每年会去的波士顿Brattle,感觉N多便宜都错过了!)~其实疫情以来二手书都基本不怎么买了,别说二手书店了。不过上周去伦敦发现因为经济萧条很多商店餐馆倒闭,Mecklenburgh Square边上的Skoob Books居然堂而皇之的已经开到Brunswick商业区的正脸啦!哇,是不是也算是经济下滑的一个silver lining?

俺家住在“树湾沟”

今早起来发现外面居然下雪了。虽然不大,但房梁上,车顶上,还有“Salt’n Pepper highway”(即各家的院墙)上都落了差不多1cm的积雪吧。早上看着外面灰不拉叽的天儿,我就琢磨,这种“路况”下,估计今天某只猫就不会来了吧?

吃完早饭回到书房,俯身一看,哎呦,你说这意味着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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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薛宝琴是踏雪寻梅,咱胡椒盐儿是踏雪寻奴……==||

这厮真是风雨无阻来我家睡觉啊!

不过今天不是说猫,今天说的是俺们屯儿——大Joy虽然在肯特的侃村(Canterbury)工作,但大Joy的家几年前是搬到了离侃村不远的另一个城市(搁国内也就是一小镇子)。最开始搬到这个城市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俩老外看中了这里的交通——这个城市历史上一直是个商贸重镇,所以依然是英国东南部一个主要交通枢纽,欧洲之星啊什么的依然在这里经停。但除了出行方便,这个小镇子似乎也没啥了,剩下的风光都是仗着上世纪70年代以前留下的老本(比如这里有两个高大上的文法学院,但城里的high street实在让人high不起来)。

但那些老本还挺有意思的:你会发现一方面,它和侃村截然相反,是个在旅游书上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但另一方面,跟英国人聊天的时候,又常常发觉这是个还挺“有名”的地方,邮局书店的还有好几个版本的当地地理志什么的。

自打圣诞节,陆陆续续的我挖掘了一下这个镇子的小惊喜。首先是貌似不太起眼的教堂,以前放过这个图,每天从火车站回家都会看到,就在high street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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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观了好几年,最近决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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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呵!走到教堂附近就发现这个教堂有点来头,四周保护的很好。进去一看,这个教堂里面繁雕琐饰的还真是很漂亮。

看介绍才知道,原来这是个13世纪的教堂——矮马,那岂不是跟现在的坎特伯雷大教堂差不多老啦?(或许还老一点?)——这个教堂最早确实是侃村圣奥古斯丁修道院附属的教堂,维护得真不赖。那天正好赶上社区活动,随便拍了两张照片就溜出来了,里面很多细节很好看。门口有个募捐箱(上图顶左1),是以前装钱币的那种大木箱子,也算是个文物了吧,依然用来当存钱罐,真有底气。

除了这个教堂,那天在pizza express后面的一条街上,当街发现这么一段墙,穿插在现代普通红砖墙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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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不起眼,以为是装饰呢,后来得知这是一段从中世纪保留到现在的老教堂的墙,红砖墙里面现在是住家,据说这么一中世纪遗迹就这么赤裸裸地暴露在大马路牙子上,时常还跟垃圾桶(见右侧)一并亮相,也算是肯特郡特意为之的——敢情是真把自己当英格兰源发地,就这么得瑟。

第三个发现是话说大Joy和小巴在经常大批量买厨房纸巾和洗涤剂的杂货店wilko旁边,有个朋克兮兮外加迷信兮兮的诡异唱片店,经常有看起来很tough的年轻男女看店,所以每次我俩对那个唱片店都绕着走,主要自知不够cool怕被店里的气场冻到。那天发现在一箱箱唱片后其实是个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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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zen of Ashford,敢情红十字创始人是俺们屯儿的公民哎——不是荣誉公民,就是俺们屯儿出生的。

这就说到我的另一个发现了——这是今天早上搞明白的——就是我们屯儿的名字,Ashford的来源。

我一直觉得英格兰的地名和北京的很多胡同名儿很像,就是名字多少是有来头的,比如钱粮胡同以前是铸钱的,羊肉胡同北京以前好几个,都是卖牛羊肉外加各式好吃的的。所以我一直就好奇,这个屯儿怎么叫Ashford聂?

ford好理解,ford就是浅滩,指离什么小水渠呀,小水沟呀比较近。肯特郡盘居着一个Stour河,流经侃村儿和我们屯儿(我也不知道哪个算是上游哪个是下游),七拐八拐的,所以我们屯儿星星点点地好几处小河沟。

但为啥叫Ash呀?灰烬,以前有火灾?(或者有雾霾?嘿嘿嘿嘿)

今天明白了,原来Ash指的不是灰,而是一种树,Ash tree,梣树(chen,2声,顺便还多学了一中文字),也叫白蜡树。敢情肯特郡有很多梣树,前几年有病虫害还发起过啥保卫梣树的活动。所以想来Ashford地处肯特郡的中央,估计发展成城市之前,以前这里很多梣树,又蜿蜒着小河小流的,就叫Ashford了。

总结起来,中文对Ashford的音译“阿什福德”其实不准确,确切的说,应该翻译为我们家住在“树湾沟”。

得嘞!

上周朋友一家来侃村玩,吃饭的时候,朋友的老公问了一个很技术性的问题:英式英语里的“cheers”到底是什么意思?

因为他搞不明白到底应该是表示“谢谢”的时候用,还是表示“不谢”的时候用,酒桌上、邮件里,英国人好像无时无刻地在cheers,用的比较混乱。

小巴从语言学呜哩哇啦地仔细分析了一番,但旁边啜着俺们肯特郡上天入地无敌好喝的草莓lemonade,忽然冒出了一个自以为还挺经典的回答:

英式英语里的Cheers就相当于北京话里的“得嘞!”——表示感谢和表示不客气的时候都可以用,而且也表示“再见”。

哎呀妈呀,你有没有觉得我有一种发掘中西文化密码的感觉?哈哈哈哈……

最近英国天气真的巨好,热死我和胡椒盐儿了——胡椒盐儿现在基本把我们家当“日托”,每天比鸡起得还早的就蹲在我家院子里等我们出去跟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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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胡椒盐儿特逗,如果你拿超市里那种耗子玩具在他眼前晃他一脸鄙视,他只对追逐细绳子感兴趣,貌似这才能达到他追捕的难度,所以虽然我们现在依然无法100%确定他的主人到底是谁,我确认他肯定不是薛定谔他们家猫,肯定是谢耳朵他们string theory那个系列的,啊哈哈哈哈——回到天气上,本来跟人感叹说这是我经历过的英国最暖和的初秋,结果那天一查BBC,哇噻,敢情这是自1940年代以来最热的9月份哎!今年9月的侃村儿格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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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唯一比较闹心的事是因为学院要把一个研究中心调过来,结果大Joy被迫搬了办公室——搬到了新的办公楼,和俺原来的办公室隔窗相望,哎~思念啊~~~说起来大Joy的旧办公室不仅是比大多数同事大的,而且好暖和,好明亮。

现在的办公室没啥不好,只是没有俺原来的办公室好。

搬入新办公室,俺娘的油画是要继续挂的,但门口那张原本裸体AC的阅读照片换成了裸体胡椒盐儿“and you are gonne hear me ROAR”那张,啊哈哈哈哈……所以敲门前请三思。

对于胡椒盐儿正式登陆大Joy办公室的问题,AC同学想说,哎呀,终于有人替我去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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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嘿,新衣服很帅的吧!

那天朋友来,席间很自然就提到这个文化差异或者说是文化偏见的问题。我觉得吧,有时候其实很难摆脱偏见,而且有的时候“偏见”还是有一点点道理的。

比如?比如吧,我觉得大部分亚裔医生都特别……特别直来直去,不像英国(白人)医生,一般比较“温油”委婉,而亚裔医生真不跟你绕弯子。这里面一般都比较欢乐,比如以前我写过的一个“战地记者型”牙医就是亚裔,还有就是最近一次看医生——

话说大Joy车祸后右手有个疑似腕骨翘起的症状,看起来有一点点吓人,手腕内弯有点困难倒无所谓,主要是拇指活动时不时就受限(比如最近两个礼拜大Joy又没法吃牛排之类的了,因为右手操作餐刀有点困难)。

然后今天就去看医生了,是我一个很喜欢的胖乎乎的印度女医生。

她检查了以后跟我说,“没事没事啊,你别不懂装懂地瞎theorise,根本不是骨头的事,是£@%@¥*&”——印度医生唯一的问题就是有的时候他们说啥我真的是听不懂,又不好意思反复让人家重复——但大概意思我明白了,就是不是骨头的事,大概是创伤后长了一个囊肿类的东西,所以偶尔会反复。

她说,按现在的情况(事后回想她的意思是即英国法律允许范围),她会refer我去医院做几个“手疗”,但是——她问我,你中国来的吧?

我说是啊。

然后她(事后想起来就是“咱亚洲的秘密都不告诉他们”的样子)跟我说:”当然啦,我不是推荐你做哈,我也不能推荐你做哈,但是你知道这种东东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吗?”

我求知似渴地说,是啥是啥?

她说:“这种东东根治的办法就是让它吸收消失,所以早年间的办法也是非常有效的办法就是拿一本大圣经——特别沉的那种——然后‘嗙!!!’往你突起这里这么一砸!”(大Joy被形象的拟声词吓了一哆嗦)

医生旁若无人地继续:“把它给砸碎——嘿!我就对自己干过这么一次……之后的那一个月给我疼得呀~~~!然后就彻底好了!”

得嘞!拜拜了您呐!大Joy擦着一脸笑出来的不只是汗水还是泪水走出诊室,俺不得不感叹,俺们侃村真是个国际化村庄,还有个印度裔蒙古大夫!

 

爸妈来的收获

昨天坐在火车上,在约克站上来一对英国的祖孙俩,两人穿着很普通,孙女是个小雀斑脸,舞蹈裤加运动衫,老太太也是脚踏旅游鞋,一脸大方的皱纹好似Maggie Smith——有一种美丽/魅力叫坦然。我的目光随着祖孙俩落座——距离伦敦还有2个小时呢,怎么打发这段时光呢?——火车上的零食车过来了,老太太买了两瓶“汽水”——一瓶雪碧给孙女,一瓶气泡酒给自己。

哈哈哈哈哈哈……我暗自叫绝,这真是只有英国奶奶才能做的出来的事,中国奶奶做不出来! 在接下来的2个小时里,祖孙俩在安静B车厢里啜着各自的“汽水”翻着各自的报纸,没有言语没有戏剧,但这个场景天然就让人开心与满足。

快到伦敦的时候,“汽水”都喝完了,祖孙俩开始安静的聊天,小雀斑脸说她以后长大了要做这个,要当那个,老太太很英国地耐心听着,时而评论一句“哦,这个职业不错”,小女孩跳换到另一个职业,老太太就说:“嗯,这个行当也不错。”

然后老太太跟孙女说:你知道我以前最想做什么吗?我最想去V&A做(艺术品)修复。

哇!!!这几乎让大Joy对一路上对这对祖孙的窥视和揣摩有一种“原来如彼”的感觉,哈哈。且不说大Joy觉得艺术品修复是文武双全的超性感职业吧,我开始推测祖孙俩是来伦敦面试的,但现在觉得:莫非这对祖孙是周末来伦敦看V&A修复好的Von Bruhl fountain的?

——这个展览大Joy还没看呢,粑粑麻麻来的时候行程没安排太紧,所以V&A没去,我打算过两周去找@Cici珵 蹭饭的时候再去。嘻嘻。

粑粑说让我少在网上随便发他这次旅游的照片,因为我把他拍的太不严肃了,公司员工看了多影响他形象呀。我说好吧,那我就挑一张以后你员工不乖你就这么凶他们的:

IMG_2292 copy 哈哈哈哈……

不过当大Boss粑粑遇到真Boss麻麻也是没有办法。话说我妈就喜欢吃甜食,冰激凌呀~蛋糕呀~,对于麻麻来说,巴黎的下午就是为了甜品而存在的。在咖啡馆坐下来,麻麻毫不犹豫地点了一个最大份的冰激凌,粑粑发愁地说:“那么多糖,你不能自觉点啊?” 而那声音完全淹没在麻麻哇哈哈哈哈的笑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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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倒时差,刚来第二天下午坐在咖灰馆里粑粑开始打瞌睡——不让我拍照行呀,可是真Boss麻麻觉得太好玩了,拿出手机说,赶紧拍下来,回头微信上黑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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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点小坏心眼让我妈那叫一开心呀(==||),有图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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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在旁边感叹:哎~男人真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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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众所周知的,在俺们家,小巴特别喜欢拍我爸马屁,因为小巴很tong明的意识到,我爸在家里的地位就是以后他的地位呀,所以爷俩绝对是互相力挺的,哈哈。这其中包括在吃饭上面,在家吃的时候小巴那是拣着我爸喜欢吃的耍大勺呀!

最肉麻的一次是那天晚上本来是本大厨做纸包鸡的,然后小巴非要单独给我爸做三文鱼——注意,是“单独”做,超VIP待遇。这马屁已经拍到让本大厨发指的地步了呀!不仅厨房里抢我地盘,而且完全是对咱纸包鸡的公开挑衅呀!

因为是给粑粑的单独加餐,所以事先只买了两块三文鱼。

出锅之后,小巴忽然问我:你说烙碟(老爹)一个人能吃完两块鱼吗?

我随口一答:没问题,肯定能吃完。

谁想只见小巴舔舔嘴巴,忧桑地说:那太遗憾了,因为我今天做的鱼还是相当好吃的….

==||不带不谦虚都这么闷骚的,而且马屁拍走神啦!嘎嘎嘎嘎

当然,后来鱼是大家一起吃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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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次大Boss们来还是很欢乐的。一路陪爸妈逛,虽然有些特展已经都看过一次了,但收获也不小。

首先是在陪大Boss逛街逛美术馆的时候,我们也收购了好几个小玩意儿。和大Boss一起选购家里的摆设这是俺俩预谋的,因为拿不准主意的时候,多俩大Boss多“壮胆儿”啊,而且以后家里来客人了,说起来这是我爸妈跟我们一起在哪里哪里如何如何买的,那是别有一种开心。

本来我俩想带大Boss们去罗切斯特我们喜欢的画廊去挑幅画的,不过俩Boss后来累了,就没去成,但添置了几个小东西,比如这个在蒙马特高地画廊里买的两个“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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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大门紧闭“非诚勿扰”的画廊,老先生在里面旁若无人地画画,也不理我俩叽叽咕咕地旁边聒噪挑画,麻麻就站在老先生后面分析他笔法,买了两张画,老爷子高兴,看见相机,奖励我这丫头好品味搂过来拍个合影,小巴在旁边直二乎“这画面我是进还是不进呢”, 哈哈哈哈……法国人好玩。

其次在爸妈来期间,既然休了年假就要play hard,因此翻了几本书,其中关于收藏家Duveen的Duveen: the story of the most spectacular art dealer of all time,真是太太太好看了!Duveen是谁呢?简单的说,没有Duveen就没有美国的美术馆现在那些傲人的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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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仅是一部(美国)现代美术开蒙史兼收藏史,简直是最好的营销(marketing)教材——我觉得在“创造”需求,“教育”审美以及商业成功上,相比Duveen乔布斯都黯然失色呀!真的,这比传统商业教材要精彩多了。非常值得一看。

当然,大Boss们来我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现在他们知道我每天早上上班去火车站走的是哪条路了,路上那只外号“胡椒盐儿”的野猫是个什么性情,海鸥喜欢落在哪个垃圾桶上……等等。没啥比一家人能持续相互了解,并在彼此生活里留下印迹更重要。

最后来张疯狂全家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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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在奔跑

我们院在图书的管理员艾玛和我一样是九月份刚入职的,每次我去图书馆都拉着我聊,特别八卦而且特别会八,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当年的华伦天奴,哈哈

因为年龄相仿,所以说起入职怪现象也比较有同感,比如发现学生好像基本不怎么把俺们当“人”,在公共场合遇到学生,学生的第一反应都是“一愣”,潜台词就是“你怎么居然会出现在真实生活里?”,然后多半很害羞,但给你的感觉好像你是他家给他丢人的老豆==||

艾玛说,没错,上周末她在侃村酒吧一人喝小酒,忽然嬉闹着进来三五个年轻人,看见她都一怔,其中一个好像惊得都有点结巴:“咦?你,你不是我们的图书管理员么?”

艾玛说:是啊,但我也有要进酒馆喝酒的时候啊。

学生们回避着眼神,点着头,然后支支吾吾地找个借口就去别的地方了,好像感觉自己来错了地方,因为“老板,来一品脱的Spitfire(肯特名啤)!”这形象怎么会发生在一个图书管理员身上聂?哈哈

艾玛说,这还不是最逊的经历,那得是去年的万圣节——当时艾玛在另一所大学的图书馆就职——万圣节晚上艾玛和朋友也狂欢哇,她购置了一身霸王龙的行头——还是那种带头套的,前面有一排大牙的,后面拖着个“大yi巴”的,艾玛就特哈皮的在小城里拖着个大yi巴跑来跑去,左顾右盼。

谁想转过街角,猛然碰见几个学生,都瞪大了眼睛,无比惊讶地看着那一排道具牙后面的艾玛⋯⋯

我说,你应该告诉他们这是你在图书馆上夜班的工作服,激发了福克斯下一部大片“图书馆奇妙夜”(Night at the Library)。恩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