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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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之前提到的,每年需要消失几天,不然咋保持咱大脑灰质细胞地“可持续”开发利用聂?嘿嘿

今年的消失地点选在了苏格兰城市:格拉斯哥。——选这个城市原本是有点破罐破摔的意思:原本是计划去英格兰南边的Cotswolds的,找个老房子一猫,旁边放一摞Agatha Christie,完全都不用情景带入,自己吓唬自己玩,多来劲呀!但英国今年3-6月份有多冷大家都知道的哈,所以,我俩在凛冽的寒风中,心一横,索性选个印象里比英国6月的小阴风更让人战栗的城市——格拉斯哥。

之所以说是“印象里”是因为,此前看过的苏格兰小电影总是把这个城市演绎得很糙很“凛冽”。但我和小巴又对这个城市充满了好奇:周围有五六个曾经或仍然住在格拉斯哥的朋友——除了一个搞神经科学的,都是搞社会科学的文艺中青年——居然每个人对这个城市提起来居然都赞不绝口。举个最极端的例子:

小巴的一个苏格兰同事,今年他和他意大利女友在南意大利结婚——注意,是南意大利哦——结果当他听说我们俩去格拉斯哥玩的时候,一脸艳羡地说:哇!听起来就嫉妒死我啦!

——这家伙宁可用阳光美食无限量的意大利换格拉斯哥假期?!我和小巴都惊得笑疯了。我俩开始都以为是苏格兰人特有的爱国主义,后来嘛⋯⋯五天之后爽歪歪的我和小巴觉得苏格兰的爱国主义颇有些道理⋯⋯

尤其上周我们赶上了一周的好天气,矮马,可见在英国我已经被“冻惯了”,持续几天的25度居然热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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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城市订了,住哪才是个大问题。我和小巴在休假上都属于一等一的享乐派,住的地方一定要100%的滋腻,每次出游前对于订旅店这件事我俩经常要端着小酒举办几个seminars,经过反复对比热烈讨论,以及一瓶小葡萄酒把我俩升华到无忧无虑的状态之后,才能做出最优决定。这次俺俩在“火车站大酒店”(Grand Central)订了个贼舒服的大间儿。

小巴对于这个选择灰常开心,因为这是他们肯尼迪总统22岁时第一次发表公共演讲的地方,而演讲的地点就在现在的香槟吧门口,因此这几天小巴同学经常以缅怀他们总统的名义拉俺去消费,哈哈;再比如,这里是世界上第一个长距离电视信号的接收地,当时那个2寸的电视信号从浪荡嗖~地就发送到这家酒店了——你看,苏格兰人果然厉害,要是没有苏格兰发明家Baird,还有肥皂剧什么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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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了这些历史故事,“住火车站”这件事我还得说说,因为我以前一直觉得火车站旁肯定没好旅馆——你想啊,比如北京站附近,那人,那噪音~,就别提那垃圾了~

但你没发现么,英国确实不少好酒店都在火车站紧边上,而且都属于建筑恢宏的那种,比如格拉斯哥的这个,再比如浪荡的St Pancras什么的?这绝对属于“历史发展产物”,我就想起,当年莫奈搬到又吵又闹多煤烟的Gare St-Lazare附近时可不是因为落魄,而是因为他NB能住到这么黄金地段的位置,那会儿开窗能闻着煤炭尾气奏是摩登的味道呀,哈哈

虽然现在火车都不冒烟了,但我开始还是有点担心噪音,凭价格推理:能付这价位的人估计都会比我矫情,所以俺就很安心地订这家了——事后发现果然,火车站隔音效果极好,在格拉斯哥的几天我觉得鸟比火车吵。

格拉斯哥的鸟儿们真的超有精力,莫非它们也是吃black pudding和haggis长大的么——每天早上五六点钟就在窗外扯着东北鸟语“唧唧嘎嘎”“唧唧嘎嘎”的,真是一群不吃素的主,这让每天坚持12小时睡眠的大Joy极其崩溃。

我问小巴:你说这些鸟这是在开会做presentation么?

小巴说:作为东北鸟,它们一定是从夜总会刚high完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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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格拉斯哥这几天每天我都成功做到“睡到(被)自然(吵)醒”==||,然后看闲书看到9点,挪到咔灰馆再耗一小时,磨到美术馆10点开门,这holiday才真的开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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