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

今天原本是和小巴一起去老C家哈皮的,但老C和他老婆圣诞节都感冒了,就改到下周了。空出来一天正好收拾加收敛一下圣诞节后的各种腐败余风,好为新年哈皮做准备呀!

今天是圣诞节后第一次出门,看着满街的SALE飘红,好像也没啥可买的(都网购了嘛!),想起我们家的秤已经坏了有小半年了,就顺手买了一个新的电子秤,结账时售货员老奶奶笑咪咪的说:“理解理解,大家节后都需要减肥呀!”

哈哈哈,how true!尤其在咨询了各路神仙之后,大Joy和小巴都购置了fitbit charge 2——表带挺舒适滴!而且目前貌似还比较准确(建议喜洋洋换fitbit哈哈哈哈)——唯一的缺点是,对于大Joy这种手腕比较细的家伙来说,腕子上套上charge 2特别像那种电影里给假释在家的犯人套上的那种监督器!

既然今天没法跟老C八卦,就自己在家说说书吧!嘿嘿嘿嘿。盘点盘点大Joy在2016年看过的书,下面是Goodreads年终截屏,中文的不好记录,所以只有英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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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好多书都很好,比如圣诞节前刚看完的Alexievich的Voices from Chernobyl,虽然咱还属于老到小学的时候上过“防化课”的家伙,看这个口述史依然是一阵阵唏嘘——90后和00后都不知道啥叫防化课了吧?人生太不完整了。(不过川普虚张声势地要扩大核武器,那防化课是不是要卷土重来呀?)

而Paul Mason的Postcapitalism也是好看——其实从某种程度上Mason去年预见了脱欧和川普,矮马,年根上读完这本书也算对诡异的2016年明白了一点。

不挨个说啦,我跟小巴分别挑出三本我们觉得2016年我们各自读过的(未必是2016年出版的)最好的非学术书。

小巴说,他的三本是——

小巴说The North Water的研究细致,情节紧张,让《荒野猎人》显得太逊了;The Sympathizer是他目前读过最好的关于越南战争的书,小说非小说全算上(说到这里小巴还刻意加了一句说:“大学时我上过越南战争的课you know?”);而Hitler at Home角度新颖,记录了纳粹是怎样把希特勒的杯盘摆放等居家琐事融入政治宣传,给大众洗脑的。

我的选择只有一标准,就是让人开眼界——其实找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很容易,因为只要找自己好的那一口或那一类就对啦!但偶尔在读同一类作品的时候,会有那么一本书依然让你眼前一亮,别有洞天——所以大Joy的三本书是下面的:

Elizabeth Is Missing年初的时候强力推荐过,一年来没有遇到超过它的,生命伦理类小说很多,但对相关疾患和或科技的描述多为点缀,但这本书对老年痴呆写的太好了!A Strange Business是个类似Duveen的关于艺术和商业的书,不过不是关于一个或两个人,而是通过艺术市场折射19世纪英国社会百态,好看!Primates of Park Avenue是一个纽约上流社会母亲们的“人种学志”,超级无敌逗!

再标示两个好看的中文图书。俺对中文图书的标准是有料,估计是俺找不对门路,因为我时常觉得中文作者写的中文图书脑洞大开的不少,有料的好像越来越稀缺,下面两本是今年最喜欢的:

《我的凉山兄弟:毒品、艾滋与流动青年》,没啥说的,自己读high了不算,还强行塞给一只猫和松木木木一人一本,嘎嘎嘎嘎;对于喜欢徐冰的人,他的《我的真文字》是本让粉丝尖叫的书——没啥理由,因为粉丝就是要尖叫的呀啊啊啊啊啊~~~~~~(另外,这张照片摄于熊也餐厅,等待一只猫和松木木木一起吃饭的时候,哎呀妈呀,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美味真真是“满腔口水”呀!!)

说到这里,要记录一下今年最棒的血拼成果——我和小巴都一致认为今年购置的最最好的一个东西是这个面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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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贵,只是在英国买个盛汤面的那种大碗真是好~~~难呀!商场里的餐具依然是文化差异的一个标杆——如同在北京很难买到像样的酒杯一样,在英国很难买到咱亚洲人熟悉的饭碗,汤面碗尤其难找,终于找到一个质量不错而且居然还和我家其他餐具比较搭的花色,啊哈哈哈哈~幸福指数飙升!

合上书,倒小酒去也~

年末祝–白菜、韩宁、松木木木、喜洋洋、翛然、杨青、一只猫、赵Kang、Celeste、ChoJemmy、Lin、Weixin、Yile、Yueming及在2016年看我八卦未留名的各位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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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和他日益壮大的arcade,哈哈)

我的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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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前两天还正好是啥世界咖啡日,上图是按照纽约时报的菜谱做的类似越南咖啡的Shakerato,嗯~味道不错。

这周是国内的国庆黄金周,虽然我们已经开学了,但大家在玩我也沾光——这周见了好多人,包括一个据说已经十二年没有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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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00年一起去悉尼采访奥运会时认识的“黄老舅”,那会儿我是刚刚上大学的小屁孩,他是蒸蒸日上的小帅锅呀!悉尼那次旅行一路上这家伙都好似我舅的碎碎念,然后我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外号,啊哈哈哈哈~

虽然我们后来在北京又聚了一次,但是那次很仓促,所以要按我的记忆我俩差不多自从2000年9月底首都机场一别,基本是16年没见了。16年没见,黄老舅依然很有老舅范儿——那天正好有个大一新生突发了点状况,所以原本约的见面时间一推再推,后来从校园打了车去城里,等我终于奔到见面地点,只见黄老舅站在那里不急不火的,反而跟我说,哎呀就晚几分钟你跑什么跑。哈哈。你觉得他慢性子吧,但其实那天这哥们儿还背着电脑来的,因为他说在火车上还能敲篇稿子出来。

10多年的八卦在一顿午饭中以快进的速度呜哩哇啦地迅速交换着,当时我觉得还是中文最简约,不然这些八卦兑换成英文估计得用2-3倍的时间,啧啧。这里包括黄老舅一边吃着肯特海边新捞上来的鱼,一边讨伐我说上次见面那么仓促我还挤兑他来着,我说有嘛?老舅同学说,有啊!然后就一边择着鱼刺一边慢条斯理地缓缓道来——我诚恳地点着头,内心已经笑趴下了——嗯,这么长时间没见,还是很亲切。八卦了一圈,黄老舅很得意地总结说,“哎呀,不过好在我当年最帅的时候你都看到了。”嘎嘎嘎嘎

——不过千万别提“当年”俩字,因为这学期我忽然意识到马上明年大一新生都是00后了哇!太恐怖了!而更让我感到岁月飞逝的是那天去伦敦见三组朋友,走在Kings Way熟悉的阳光大道上,我发现原来两边的餐馆已经日新月异完全变样子啦!而且每家怎么看着都那么好吃,光亚洲系就中餐、越南餐、日餐、泰餐……太幸福啦!一点不像我上学那会儿,举目除了pub food就是pub food。

这周还见了我爸的一个朋友一家,他们送女儿来英国读大学。俺们家一向各自为政,所以粑粑极少会托我去见他的朋友,所以但凡他难得让我去见的,一定都是他喜欢的人。然后我就乖乖去啦!果然一家人都很可爱,尤其那个小女孩,一个巨萌的数学学霸。

但席间有件事让我特逗也特尴尬,就是女孩的妈妈在席间一直一直很“中国”地跟她女儿说,“你要向姐姐学习”。她一说这句话(差不多说了十几遍),我就哭笑不得抓耳挠腮。因为我听得出来,其实见面之前这家人几乎完全不了解我到底是干嘛的——所以我一来本能地发现她话里的逻辑bug——她到底再反复地让女儿跟我学啥呀?二来对这种insincere的客套话我常常想,要是能有本中国人教中国人的类似”how are you I’m fine thank you and you”的套话指南就最好了。我有时候不太能理解中式客套的功用性。因为我发现很多中国人的客套话往往是聊到兴头上,为了表示他们的满心欢喜而感慨一句(莫名其妙的)客套,但你不觉得对话立马就跳闸断线了吗?怎么接这个话茬呢?呵呵呵呵喝水。

我后来决定把自己这个社交缺陷都赖在我爸妈身上——虽然我爸妈经常向我大加夸赞这个哥哥那个姐姐如何如何,但他们好像觉得向不向这些人学习是我的事儿,所以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你要向XX学习”之类的,因此我也从来没有听过那些牛人在类似社交情景会怎么处理,毫无借鉴呀。

你们谁有更好的招告诉我。

为了抚慰一下在客套话前迷失的小心灵,去逛了逛书店,然后淘到了下面这本超级漂亮的达利插图版《爱丽丝梦游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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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联合的经典呀!

另一本书是Margaret Atwood都出漫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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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个遗传工程学家把自己的DNA和猫和猫头鹰的DNA搅和了一下,然后变成“喵头英雄”的动作故事片~里面还穿插着好多猫笑话。我打算一会儿就把它看完。

那天在伦敦等着和楚楚汇合的时候,无意中走进courtauld艺术学院的旧书甩货,哎呀妈呀,要不是当时手里已经提了一大包从中国城买的零食,我就买好多好多啦!但最后只买了两个还算能塞进书包里的文艺评论。一个3英镑,一个4英镑,加起来7块钱。我掏出10块钱递给长发怪蜀黍,长发怪蜀黍原地打转圈3秒钟,然后递回我一张5块钱的票子说,“我没零钱,所以5块钱你拿走就好啦!”

要平时吧,大Joy对这小便宜欣喜若狂呀~嘎嘎嘎嘎~~~不过我觉得吧,商业便宜要占,但美术和文科本来就受打击,所以不好占小便宜哒!所以后来在旁边咖啡店找了零钱,俺又返回去把那2胖子交给长发怪蜀黍。这回轮到怪蜀黍欣喜若狂,我也猴嗨森。

这周还有一件事很有意思,就是有个国内来的访问学者来旁听我给本科生上的中国现代社会这门课。这周正好赶上说到中国“关系”——很老生常谈又不得不谈的话题,反正我觉得吧,拉关系走关系找关系什么什么的,其实就是个伪命题,不是啥中国特有现象,而是在现代制度缺失,即“法治”尚未健全还需“人治”的情况下一个社会自我补偿措施。

我觉得这个观点可能没有说透,因为在后来课堂讨论的时候,这个访问学者想告诉英国学生中国人并非都是无法度的(其实我觉得我的学生应该没有人这么觉得),她说,有“好关系”也有“坏关系”,好的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坏关系就是腐败——虽然这好坏的分类其实学理上讲不通,但大致意思是对的,没啥争议的。她继续说,比如有的学生会给她写信说家里这样那样的压力求她判分是网开一面,但是她是很有良知的老师,这种拉关系没有用的,如果这个学生平时不好好上课,期末考再好也不会给他好分数的,而对于勤勤恳恳读书的孩子,老师自然会网开一面。

她说得很动情,而且我觉得她真的是很正的一个老师。

但是这个“正面”的例子怎么听怎么别扭。我忍不住说:但问题是为什么老师会有那么大的个人权力去做这种主观道德判断?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事情要依托主观道德评判,而且这种判断的权力会毫无复议机制地交给个体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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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白菜觉得“斯德哥尔摩的嘚啵”很饶舌,就改称Stockholm tittle-tattle吧,啊哈哈哈哈~

好像在哪里看过,瑞典最南端和爱丁堡是一个纬度上的,所以之前已经做好去北边被海风吹的打算,而且从伦敦去Stockholm,要往东北飞两个小时左右,落地之后发现,斯德哥尔摩果然已经步入秋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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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俺们还挺运气的,原本天气预报是一周的雨,结果赶上某气压某云团什么的来北欧溜达,结果整整一周都是刚刚好的汗流浃背的天气,21-23度——在没有空调的地方,对于习惯于被10-15度气温虐的家伙来说,这温度真的很热呀,每天N个澡——在大街上居然还看见穿羽绒服和呢子大衣的游客,看着我就流汗,天呀,21度搁哪儿也不至于穿大衣呀!这些人都是从南非来的么?而当时侃村据说有地方已经达到34度了!我的天呀~这次“避暑”太及时了!

这段想起来都冒汗,当然,这和侃村这周依然很暖和有关,擦擦汗,继续嘚啵。

先嘚啵一个最让大Joy着迷的天才。

话说大Joy的Stockholm之旅是从这本小说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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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dberg 写的The Red Room,堪称瑞典第一步现代小说。19世纪末出版的,是一部讽刺当时瑞典社会虚伪的小说。

咱不懂文学,所以不太明白“现代”小说有啥特征。不过这本小说的叙述手法和当代小说倒确实没啥不同。最重要的是,可能也是最大最成功的讽刺是,我觉得一百多年后Strindberg这部讽刺小说依然让人感觉很“亲切”,因为小说里讥讽的那些虚伪放在当今哪个国家都好适用呀!

这部《红屋子》是Strindberg的成名作,据说当时写出来在瑞典被拒稿了N次(把瑞典社会讽刺成那样,外加他各种政治不正确,也难怪被拒),后来还是丹麦出版社给出的,然后一下子红了,被丹麦人誉为“天才”,瑞典人才想起来多看两眼这个发型堪比爱因斯坦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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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对Strindberg着迷,还不是因为他是作家,尤其是剧作家(很多人把他和易卜生比较,但俺也不懂易卜生,所以也不知道比较啥,只知道易卜生是用丹麦语写作,所以估计他的大名和丹麦人民的追捧也有直接关系吧,这么说来,矮马,敢情丹麦人是欧洲的伯乐呀!)——主要是因为这家伙真的是个天才

他不仅是个高产作家,而且还是个自学成才的吉他、长笛、钢琴等等的音乐家(他的音乐造诣应该很不错,因为他的兄弟姐妹里有两个职业音乐家),一个不算蹩脚的摄影师(摄影器材见右中),一个受达尔文启发的半个业余植物学家

最重要的是,在(我印象里)几乎不怎么出画家的瑞典,他居然是个相当不错的画家(绘画器材见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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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看。因为是玩票,所以他不属于啥画派,有点自然主义,有点表现主义,还有点他个人爱好的象征主义玄学在里面,很独特。

虽然这家伙在世时各种政治不正确(对女性,对阶级,对犹太人),但他真是个天才。尤其考虑到他是个“出生在瑞典这个欧洲大农村的中产和女仆之家,自视清高又一辈子都想获得高雅殿堂认可的”人,我觉得他的各种政治不正确倒未必出于固执的偏见,也不是因为投机,而只不过是一个“活得有点拧巴,希望在政治世俗间“挣巴”出点个人空间,并且在“挣巴”中才华尽显”的天才。(比如他年轻时特鄙视犹太人,后来又特别崇拜犹太人,还学起了希伯来文。)

所以参观Strindberg故居博物馆就是此行目的之一。

Strindberg的故居好像一直是保持着他生前的状态,包括他乱糟糟的书桌(真闹心=P)。虽然之前读了不少关于S天才的事情,但是让我觉得他真的是个200%的全方位文艺男青年的是,当我走进他真不算豪华的客厅,简直就像走进一幅马蒂斯的画一样

看我为了沾点灵气,在天才家镜子里的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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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T恤是Ms Marvel,拜访天才当然要穿得superhero一点!)

不过让人感叹的是,居然他的故居博物馆那么那么那么的不起眼!——夹在两个咖灰馆之间,除了半空中一个镂空的像极了咖啡馆招牌的铁牌子,这个目前几家单位合用的小居民楼楼门口没有任何特别的标牌,我俩第一次路过完全没有看见!这个博物馆夹在狭小的四楼,那种铁栅栏拉门的老式电梯还不太好用,当我们终于找到门之后,只得顺着螺旋楼梯爬了四楼,终于看见一个单元门门口贴着巴掌大的打印纸,上书Strindberg博物馆……

所以大Joy感叹的是:天呀,这么一个北欧小语种世界里的全方位天才,居然死后博物馆居然这么寒酸!……只能说,学好外语(英语)真的很重要!!

啊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Strindberg不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要么说他活得挣巴呢——他曾经试图进军大语种市场。可惜,他选择的是法语,不是英语。他曾经努力认真aza aza fighting地希望挤进巴黎那个光鲜万丈实则光怪陆离的名利场。(——因为据喜洋洋说,北京正在有Boldini作品展,所以插一句,你看同时期的Boldini就是在英国学成的肖像画,到了巴黎成了上流社会追捧的肖像师。如果当年Strindberg去了英国会不会不一样咧?)

这里有个插曲非常有趣,就是1895年的时候,高更邀请Strindberg给他在塔希提岛画的油画展写序,Strindberg写信坚决的回绝了,说他即看不懂也不喜欢高更那些艳俗的油画,但是高更后来还是用了Strindberg这封信和自己的回信一起作为油画展的序言。原因是在Strindberg信的末尾,一直追求“向上向前”的他似乎有点理解高更为什么对原始粗野的追求了——到底那个所谓“现代的”文明,是更为超脱,还是更为返璞归真?虽然自以为来自敝俗大东北并且一心要在高大上的巴黎闯出天地的Strindberg大概永远会对“返璞归真”持戒备的态度,但至少他对高更的作品讨伐着讨伐着,忽然意识到这是个问题了。

哎呀,他俩这个争论倒是暗合了这次俺去Stockholm的目的:这回大Joy是在一个瑞典政府办的发展学会议上讲食品安全引发的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问题,俺的题目就是“How To Be Modern?”,到底什么才是“现代”的真谛咧?——说起来我就想得意地偷偷笑:幸好基金会不知道我在干啥,不然他们一定拍桌子说,明明是出资派去研究新科技治理的,这个吃货却去研究起了三农问题!啊哈哈哈哈

不论是高更表面追求的粗俗,还是Strindberg表面追求的高尚,其实都是在琢磨如何成为一个更“现代”的人。对于高和S之间的书信,下面这个文章分析得最好,有图书馆access的就可以看:http://fs.oxfordjournals.org/content/early/2014/07/19/fs.knu157.abstract

高更在回信里鼓励Strindberg继续就这个问题挖掘下去,没准就能理解的高更了,不过高更应该想到的是,一个缺乏社会归属安全感的天才是不敢直面塔希提岛的活力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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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威治

压轴的一篇博客来说说到纽约最大的两个目的吧——一个是看芝加哥小熊队客场对纽约Mets的比赛,一个是看美术馆,尤其MOMA。

今年小熊队表现超级好,虽然最近运气有点不济吧(过去10场居然输了7场!哇靠!),但依然领先8场球哟!在纽约我和小巴就冒着被扔西红柿的危险,穿着小熊队的队服招摇过市去看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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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前我一英国同事还跟我说,他无论如何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喜欢棒球赛,因为好boring的好吧?我反驳说,你们板球才boring的好吧?他说,棒球更boring的好吧?……总之就着一杯可乐,我俩很痛快地互相鄙视了一番,呵呵。同事说或许因为棒球是个“数据”游戏(比如每个选手都有很多stats),崇尚“技术”的人群(比如美国人和亚洲人)才会喜欢。我觉得这有点道理,但最主要的是技术和战略。

技术上,以前说过投球的变化了,但我觉得要感受到击球和掷球的技术震撼,真的需要一个好座位——电视转播看不出来,一定要现场,而且一定要好座位。这回俺俩花重金买了在本垒和一垒之间的座位,哇,真的是无可比拟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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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小熊队输了,但是比赛真的好精彩——尤其Mets的那个收官投球手Jeurys Familia牛逼得太可怕了,那97mph的slider球真不是盖的,只见Cubs队员一个接一个地,抡抡抡就是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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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Familia简直就是个Darth Vader好哇?!看到最后,大Joy这么淡定的人都从座位上跳起来好几次,因为最后一局上半场,Cubs落后就一分,而且两人在垒上了,这时Cubs最牛逼的击球手Rizzo闪亮登场——这个时候只要Cubs打出一个擦地球,基本上就能得分了。而为了避免Rizzo能击到球,Familia居然刻意扔出几个过家家一样的球,决定“免费”送他到一垒——因为站在一垒的Rizzo没有威胁性,而站在本垒击球的Rizzo才有可能成为威胁——你看棒球是充满战略的吧。

就这样,没有Rizzo的小熊队就没有啥Familia所担心的了,在三垒都站满了Cubs的队员的情况下,Familia居然能淡定地继续扔出N个“打不着,打不着,你就是打不着”之气死活人不偿命的变幻球型,居然把三垒站满的Cubs给扔出局了!!!

恐怖的实力派啊!后来在电视上看了几次直播,每次第九局的时候,Darth Vader就带着杀气上来了,回回把对手扔出局,矮马,太NB了。

虽然小熊队表现欠佳(因此让我很讨厌Mets,哼!而且Mets场馆里居然只有Mets的服饰,没有其他球队的东东,太小心眼啦!),但Mets的粉丝狗还是够吊的——

说起棒球还有个事情我觉得特好玩,就是为啥纽约最有名的球队是Yankees呢,按理说Yankees是重商的纽约人以前对波士顿人、Connecticut人等那些“酸儒”的北方人的统称,啥时候成了纽约的一大招牌了呢?嘿嘿嘿嘿(E.Rutherfurd在他的历史小说里对纽约和波士顿的各种互不服气有详尽的描述)

说完下里巴人的棒球赛,再说说阳春白雪的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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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纽约最好看的美术馆是 The Frick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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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私人藏家的美术馆,很可惜里面不能照相。有点像伦敦的Wallace Collection,不知道哪个更大,但the Frick Collection绝对更对我胃口,震撼得让人倒吸凉气——别的不说,挂出来的van Eyck和Titian就好几幅啊!还有好几幅Velazquez,好几幅Goya,伦勃朗就不要说了,这里有我看过最棒的一幅伦勃朗的自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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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而坚定的画王。原画非常大,乍舌的华丽,据说有一部分颜料是掺和着磨碎的珠宝画上去的,这幅画太符合伦勃朗的性格了。本来想买一幅印刷品放办公室里的,不过Frick美术馆里只有明信片,这个画缩小了,气势就没了。

最让人失望的美术馆是guggenheim

大概是去的不是时候,赶上的临时展一般。

不过在里面新了解到了一个画派,Rayism,结合未来画派,以光线反射为思路的俄罗斯抽象主义,别说,还挺有表现力的,比如下面这个,画的是桌子上的红酒杯和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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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如下面这张,我第一反应是“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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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发现,人家标题是“猫”……哈哈哈哈哈哈……一定是一只被鸡吓得炸毛的猫。嗯。

有点让人失望的美术馆是大都会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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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问题是,期待值太高了。而且MET的美国展部太爱国主义了有没有,无比的美国中宣部。欧洲画的藏品有很多草稿和复稿,所以有点理解芝加哥美术学院为啥那么牛气了,确实芝加哥的藏品显得“正点”一点,但MET也有很多不错的东东,比如我第一次看到了毕沙罗的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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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作品展里有个很好看的风景画,你猜咋滴,画的是俺们肯特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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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也没有耽误耍宝,有一幅题为“专家”的法国作品,画的是几只猴子假模假式的对艺术品头论足,本“砖家”也决定加入它们的行列,嘻嘻——

嗯,最后要说这次旅行最最期待的,就是MOM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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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来纽约玩已经说了五六七八年了,主要就是为了看MOMA,但是中间因为纽约酒店的臭虫灾等等,所以一直没敢来,哈哈——终于,MOMA我来啦我来啦

MOMA好给力呀,没失望有惊喜。每次看完展览,我和小巴都习惯各自挑出一个最喜欢的作品,但MOMA真的好难啊。我喜欢下面这个giacometti 的“凌晨四点的宫殿”

我也喜欢Basquiat(Warhol是谁呀,谁来MOMA看他呀,Basquiat才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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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认识的一个“新欢”是画家Chirico,下面这个画叫“the double dream of spring”,你说我该梦点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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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毕加索创世纪般的《亚维农少女》也理应成为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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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美国画家Oldenburg的“striding figure”,是对一个舞蹈的速写,新藏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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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俺想用两张在MET抓拍的照片说明——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带着他们的小熊旅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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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耍完了,暑假也正式开始了,回家打开书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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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utenberg Bible, NY Public L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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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久居伦敦后院的家伙来说,逛纽约可以有一种“蜻蜓点水”的洒脱,因为纽约和伦敦在很多地方很像:华尔街vs the city,格林威治 vs Soho,9th avenue vs goodge street,百老汇 vs West End,意思都差不多。包括纽约的中央公园,出发之前刚好写完一篇关于公共空间的专栏(8月底9月初发吧),顺带手研究了一下英国“公园”传统对纽约中央公园的影响,所以这回还特意去了中央公园两次,崇拜了一下这个扭腰的英式园林。——总之,纽约的很多名胜给人感觉很熟悉。

但纽约和伦敦还有几个很大不同——当然,一下飞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美国的海关要比英国海关冷酷很多很多。那天我和同事还吐槽呢,我们每次出差去美国都会惊诧于海关人员“大惊小怪”的“吼来吼去”——真的,比如在美国过安检的时候,对方要查你的包,你如果有上手帮他们拉开拉锁的动作都会被200分贝的紧急喝住——不过反过来想想,英国没人有枪,美国遍地是枪,所以在这个国家当警察也难怪需要神经过敏一点!

言归正传,我感觉纽约和伦敦的主要差别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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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纽约是个比伦敦资本主义得更纯粹的社会。这点在第三点里还会讲到。别看都是老牌资本主义,但是伦敦/英国,多少还有点贵族封建气的遮掩,资本主义得比较含蓄,或者更确切的说,英国人眼里看来,赤裸裸的“挣钱”依然是个市井中人的事情,心里再急功近利也不好摆在桌面上——不管你觉得这个思维有多虚伪,至少在大环境下整个社会就“显得”略为平和。而别说纽约了,每次去美国都会感到坦荡荡的资本主义,“投资收益比”浸润在这个社会每一个纤维里,这包括上上篇说的连矿泉水也要有功能。

当然,这没啥好或不好,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每次看着都挺好玩的。而且每次来美国就是为了享受一下他们赤裸裸的资本主义sale呀!这回正赶上国庆节降价,本来想大大血拼一把的,结果没有得逞——因为现在都是夏装,80%英国都穿不上啊!岛国人民巨崩溃T.T…….哼,以后专门赶感恩节sale来!啊哈哈哈哈

2. 第二点不同的是——岛国人民咬着后槽牙掐着大腿根也不得不承认——伦敦虽然是一大文化中心,但纽约才是真正的世界的文化中心——真的是啊,啧啧啧。

我们每次不远千里地去美国逛书店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即很多英文出版物在美国之外要么很难买到(或者贵个30%,尤其学术书籍),要么要等到好久之后才有。这回在纽约逛书店更是强烈的感觉到——哇靠,这每年有多少好作品是纽约出版的呀,而《纽约时报》和《纽约书评》的评价简直铺天盖地……不到纽约还真难意识到,原来这两个媒体的评论在自己的生活中几乎是“圣旨”一样的存在。《伦敦书评》或许在文艺小圈子里有点号召力,但绝对没有这么大的学术、商业双管齐下的影响力。

纽约有个很好的书店,叫Strand,超有个性。买了个他家的杯子,说得多对呀!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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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店是Union Square的Barnes & Noble,即the New School的附带书店。(另外,第五大道那个B&N很烂超级烂。)Union Square的这个特别好,到纽约第三天才发现,去了两次。第二次去是7月4日下午,那天曼哈顿到处是人,所以本来是想下午去那里看书躲清静的,结果买咖啡结账的时候,后面有个长得酷似Woody Allen的华裔大爷(大概是个台湾裔ABC)以我真的找不到笑点的笑话搭讪——岛国人民的直觉是一脸惶恐:你怎么能和我这个陌生人说话?oh my lady gaga!(哈哈哈哈)但伍迪大爷很友善,又感觉好孤独(手上拿着一本全球退休人员掌中宝:数独),就只好耐着性子听——他一边咬着苹果派一边很伍迪地嘚嘚嘚嘚,说他是08年被迫退休的,之前给lehman brothers做,小时候还在英国上过一段公学,梦想是要在皇家莎士比亚剧团当演员,结果稀里糊涂被他麻麻说服成了一financial geek…..我想我当时如果好好听的话,没准能整理出个《曼哈顿II》来,只不过这回男主人公纠结的不是那本一直没有出版的书,而是一直没有登上的舞台,不过我一边听一边走神,满脑子都在怨念我那被打破的清凉阅读计划,直到小巴逛完书店来救我~phew!

还好第一次去这家书店的时候很有收获,淘换了一堆杂志,还买了两本书,都非常好看,虽然有伍迪大爷的干扰,居然还是在回伦敦之前就全看完了,哎呀妈呀,我都觉得自己看书好快的呀!——

左边的这个是原南卡州长的御用写手写的“回忆录”,这个南卡原州长以前好几次被姜司徒在节目里耍,但这本书倒不是拿这个州长当噱头的,确实是作者本人对于政治写手这个职业的一些反思,写的相当有趣,内容既是关于政治写手的写作内幕/技巧,也是关于美国政治的一些无言规则。

右边这本书更是要说了,这是一个在NYU拿过文化学博士学位的女性(咳咳,文化学是包含在社会学里的哈),作者从一枚生活在下曼哈顿(downtown)的知性女到在结婚生子在曼哈顿绝对的上流社会住宅区(the upper east side,东上区)安家,在做全职妈妈并且观察其他纽约上流妈妈的生活的基础上,写的一部“非专业”的关于纽约上流社会的“人种学志”(ethnography).

非常无比极其好看!是个加了流行元素的很好的人种学志。我推荐所有女孩、女性、女纸,都看看。一来行文非常逗,很引人入胜;二来,对美国上流社会的描写很入骨——和Dominick Dunne的文章有异曲同工之妙。另外,这个记录上流成功女性的经历的书,和女诗人Sylvia Plath以自己在纽约底层打工经历写的半自传体小说The Bell Jar对比着看也很有意思,尤其在读到Bell Jar开头部分,Plath对50年代曼哈顿女性“待嫁上流”的群体形象的描写,让人感叹有些事情真是一直没变。书中涉及的“社会地位”以及“女性角色”的问题,我觉得会引起很多人(尤其是中国人)共鸣的。

这就引来俺要说的伦敦和纽约的第三点区别。

3. 纽约是个比伦敦还要“等级社会”的城市。美国本身是个相对攻击性比较强的社会,不过美国的攻击性(aggressiveness)其实是结果不是原因,原因在于它是个竞争社会,而且是个对等级看得很重的竞争社会,纽约尤其如此——这点美国和中国真的非常像,即两个自称摒弃“阶级”却其实“势利”到骨子里的社会。每个人都要不停不停地冲锋,并要随时“检查”自己在社会金字塔里的位置。

英国的“好处”是,它是个阶级性太根深蒂固的社会,等级如此清晰与鲜明,而且如此地与出身与天赋相关,大家反而有一种“坦然”(或者说懈怠,看你怎么看了)——或者说,因为很难超越,“阶级”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身外之物”。这种赤裸裸的社会不平等还能保持稳定的一个秘密在于,英国文化传统上要人对自己的优越感抱有“不安”与“惭愧”——贵族对中产阶级如此,中产阶级对底层也如此。所以诡异的是,在一个宣扬各守本分的阶级社会,反而比较容易做一个“骄傲的”砖瓦匠,或者“受人尊敬的”清洁工。

但对于半遮半掩地阶级社会,很难安心做个砖瓦匠吧,往往少了格调,但多了一种“腔调”(——纽约书店里很多拿纽约和巴黎做对比的书,但是相比之下,我真的觉得芝加哥更为巴黎,而纽约的气质更像香港)。什么腔调呢?比如上面Primates of Park Avenue所说的,东上区的妈妈们几乎都是名牌大学高学历但无需工作并且雇着各式帮工的女超人,但她们的一举一动,每个装束(包括接送孩子的服装)都需要精确的算和计,谁和谁搭了话都有可能为下一次聚会的座上宾洗牌——所以他们会直接问你一些关于收入和工作等隐私问题,因为没人愿意“耽误功夫”,这是最快判断你的社会关系和利用价值的办法。在这个关系社会,自己孩子是自己在社交金字塔的地位标示也是未来投资,所以这些富家小孩和中国富家子弟一样,恨不得2岁就开始上为考幼儿园而上各种补习班,然后一堆教育学家煞有介事地“分析”这些儿童的潜力——有个很生动的例子,作者记录了自己带大儿子屡次去幼儿园面试屡次失败,有一次来到幼儿园门口,她四五岁的儿子抬头看着她说:“mom, I can’t do this anymore.”作者说,东上区的孩子不会玩耍,因为他们没有时间玩耍,他们的童年被各种“enrichment”课程占据了……是不是和天朝那个没有阶级却一样势利的社会有点像?

还和天朝很像的是这些嫁入豪门甘愿放弃工作在家的女超人们——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简直都不敢再批评国内现在时兴的女性婚后不工作是一种“退步”了,莫非这是“advance”资本主义的表现嘛?呵呵——她们虽然看起来很爽,但经济依赖意味着这些女性其实牺牲掉很大的人格独立,因此她们不仅是曼哈顿酒精消费量最高的群体之一,大概也是曼哈顿吃抗焦虑药最高的一个群体。

所以挺让人惊讶的是,原来在美国这个平等自由的国度,原来其传统上流社会的标准依然是“男主女从”,让我不得不想到,这大概算是纽约从旧世界(the Old World)继承来的毒害吧:最早荷兰人占领曼哈顿,曼哈顿还叫“New Amsterdam”的时候,荷兰的传统是男女财政平等,偏偏是后来英国人从荷兰人手里抢过来曼哈顿,改名“New York”之后,这个小岛才依附英国的传统,即女性没有财产权。所以英国接手这块殖民地别看对奴隶制有好处,但在女权上倒是退后了好多啊!有趣的是,几百年过去了,新世界仍然尊崇着“老规矩”。

天马星空地啰嗦了这么多,我也够伍迪大爷的了,估计各位已经看困了,放只酣睡的萌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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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看来这只猫经常喜欢在橱窗里睡觉,后面那个请勿打扰的标牌太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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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