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ckholm tittle-tattle-2 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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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敢说,但瑞典跟英国有一点是很像的——就是我看都不太会做饭。

真的,别看Stockholm吃的特别好,那主要是依赖进口的好,各国特色餐厅比比皆是——尤其是日本寿司,大概和鱼类发达有关。而且在Stockholm俺们居然吃到了目前为止最好吃的越南米线——没有之一,就是目前俺们在越南之外吃到的最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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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觉得所谓的美食之都都是假象,因为都是靠这些高质量“外援”,真正的瑞典饭吧,感觉乏可陈善——最有名的是茴香腌熏三文鱼,第一次吃觉得挺好吃的,尤其茴香和黄芥末的使用,让大厨又有新点子了,但吃过几顿吧,觉得好像瑞典饭基本就是茴香,茴香,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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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吃个薯片,都是茴香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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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茴香就是甘草(licorice)了——大Joy很不地道但是非常北医的想,像Scandinavia这种高肉制品消耗的地区,多吃点licorice确实很有败火需求哈哈哈哈哈~

瑞典是甘草天堂,甘草铺天盖地,不试试都对不起到此一游,所以俺俩尝了大概7-8种不同的甘草零食——最诡异的是在诺贝尔博物馆买的,居然是甘草和jalapeno的,这是玩墨西哥口味?最好吃的一种是在Vasa博物馆买的,是烟熏的甘草——还是double  smoke的——确切的说冷烟cold smoke和热烟hot smoke分别熏过的——我靠!从来没见过有哪个国家对甘草这么上心!——吃起来味道好极了!因为烟熏得根本不像甘草,那烟味十足的,嚼起来有种西部牛仔的感觉!

当然,在来瑞典之前这些相对健康的食品统统不知道,想起瑞典唯一想到的就是——肉丸!!!

请允许我再放一张酒店早餐的肉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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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丸肉丸肉丸~哎呀妈呀,大家的留学经历俺不晓得,但是俺上学那会儿,就算自己会做饭,宜家的肉丸也绝对太美好啦!当时和老陈以买家具的名义一次次地去宜家,主要就是奔着宜家的肉丸za去哒!还有后来在新堡,当时和小巴以买家具的名义一次次地去宜家,也是奔着宜家的肉丸za去哒!

后来搬到侃村,肯特的宜家离俺们太远,俺俩还扼腕叹息了一下——主要是为了那肉丸za!

丸子全世界都会做,但我不得不说,“浇汁肉丸,沾着覆盆子酱”,还真就是宜家的好吃,哈哈!现在想起来也是口水~口水~口水~

所以这回去瑞典,肉丸za的老家,你说我能不去吃肉丸嘛!

记得旅游书上有一条说瑞典人特别会过,尤其善于把边边角角的肉啊什么的回收做成各种菜肴——所以我就不打算去猜测这些美味的肉丸里到底都有什么东西了。我觉得搁早年间,瑞典的肉丸基本就相当于中国的卤煮吧?咳咳。

但对于吃肉丸俺们是十二分认真的!一定要吃特别特别地道的!所以小巴特意找出这家埋在非旅游区的“人民的肉丸”(Meatballs for the People),在Stockholm北边的斯德哥尔摩大学开完会,俺俩一路跑到南城,就为了吃这个人民的肉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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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好暗,有点虚,借着窗户的光线拍成这样实属不易哈—— P1010500 copy

原来这是“地道的”肉丸。大Joy发现原来瑞典人吃肉丸不是覆盆子酱,而是越橘(Lingonberry)酱,味道差不多,但是越橘余味稍微苦一点。

好吃好吃好吃。你说有多么的好吃吧,其实也不过是个普通肉丸,但是也就是因为是丸子,所以怎么吃怎么过瘾!这年头,舌尖刺激太多了,过瘾才是王道!

哦,瑞典还有个底层民众喜闻乐吃的食品,就是这种巨大的薄脆面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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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个是自公元500年就是瑞典底层民众的小吃啦,所以那么接地气的人民的肉丸店点完菜就先给我们上了一个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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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老外看着这纸袋直犯愣——没点外卖啊……——然后看看旁边桌子上的,才知道里面是这种薄脆面包片,跟中菜馆的“炸虾片”功能差不多,不过为啥要放在纸袋子里,俺们就不知道了。

8月份还是瑞典传统的小龙虾季节,所以下馆子必须要小龙虾一下——

哎呀妈呀,又是肉丸又是小龙虾的,瑞典人基本可以入中国籍了,啊哈哈哈哈~

你们猜上面的小龙虾和面包蟹给的是什么蘸酱?

对啦!茴香芥末!==||

扭腰扭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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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宁~各位早起都饿了吧?当然,本篇夜晚阅读效果更好。嘿嘿嘿嘿~本篇拉仇恨来啦!

之所以要选择去米国度假,很大程度就是为了吃,因为有些基本的东西欧洲人也做的不如米国人好吃呀,比如bagel,比如pancakes,再比如,连French Toast都是米国的更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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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传统版本,一个创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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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是在一个叫KAVA的咖啡馆,是这回吃到的french toast的最好的版本。开篇第一张也是在这家店,在纽约6个早上,有三个早上都是走到他家吃的,头三个早上是因为没有发现他家……嗯,就是这么好吃!这个小店的每一个东东都好吃,包括第一张照片右下角的“巧克力和梨”麦芬——热乎乎新鲜的,看着其貌不扬因为外壳烤的是脆的,不像大多数麦芬是松软的,但是这个曲奇饼干质地的外壳搭配上温香松软的内层,真是无敌销魂呀!

更销魂的是,他家的女服务员(我觉得像是女老板)长得非常之朱丽亚-罗伯茨哎!!

美国大部分餐馆比较好吃主要是料好,地大物博,这点你不服不行

比如guacamole,一定是自家做的好吃,但英国你就自己做不来,因为英国的鳄梨几乎都不熟,而米国随便一个连锁店现做出来的guacamole都好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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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腰的“厨房”不在格林威治,而是在第九大道(9th avenue),游客不多,很地道。在米国首先是要大吃墨西哥餐

其次就是补越南餐——虽然巴黎的越南餐馆也有几家很不错,但是整体水平上,越南之外,我觉得美国的越餐最好吃啦!尤其这回发现了OBAO这家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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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忆中最最最好吃的越南米粉是小时候在加州一个越南小馆吃的,很大原因是那是我第一次吃pho,而且那也是唯一一次餐馆真的把超薄的生牛肉端上来,在你座位上把它加进滚烫的牛肉汤里~~~那是个特别特别小的“苍蝇馆子”,但特别地道,那肉质和清香,后来的美食都很难超越这记忆。但OBAO的pho几乎可以排第二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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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非常好,而且面汤是熬制8小时的肉汤,包你吃的满头大汗还意犹未尽~

这回在纽约吃的并没有在芝加哥那么爽,很大原因是因为没有刻意查餐馆,而且中午一般都在美术馆吃了——我这回发现米国美术馆的餐厅都不错哎!上一篇末尾是在大都会美术馆(MET)吃的,午餐自选,然后按重量结算,非常好玩。MOMA的咖啡厅也不错

不过到纽约,一定要大快朵颐地在街边小馆来一块pizza哒!

P1010079好吃好吃。进这家小馆之前,我还跟小巴说,N年没有这么买pizza吃了,以前在加州上初中的时候,一块pizza加一个软饮,2刀5,每次大人忙试验忙晕了忘了给我们买做三明治的时候,就给点零钱让中午去吃pizza,对于小孩来说,攥着2刀5去买pizza要比从棕色纸袋里掏出自制三明治酷多啦,每当这个时候都会跟同学得瑟!哈哈哈哈~

嘎嘎大笑地走进pizza店,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打包她的那块pizza,我惊呆啦——哇靠,怎么一块这么大!!!

小巴大笑,说一直都这么大啊。

看来我是在“小人国”呆时间太长了——俺们英国大号pizza也就13寸半,而米国默认都是18寸的呀……

不过我觉得米国人(或至少是曼哈顿人)在吃上还是挺纠结的,因为一方面,居然会有这样重口味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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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waffle上也兴吃荤呀!而且是大荤呀!)

而另一方面,很多餐馆除了价钱,都会列出卡路里含量,包括棒球赛赛场的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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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败兴致哎好不好?!尤其是看棒球赛是大Joy胡吃海塞垃圾食品的最正当理由了……

但也可以看出来,美国是个活着蛮累的国家,衣食住行都要计算,不能懈怠,哪怕喝水,也要喝得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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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水里还要有电解质,有咖啡因,酸碱平衡……phew~当美国的罐装水也不容易呀!

说到喝,倒是有两个事可以嘚啵的。

第一个是在球场买酒精饮料需要看ID,而美国真的是轴啊,不管多大岁数都要看ID,以至于两个没有带护照去看棒球赛的正常人,居然在球场连啤酒都买不到哎!不过鉴于那天吃了好多垃圾食品,没有啤酒就当少了个sin吧!嘿嘿

第二个关于喝的故事是源于我们住的酒店,the Knickerbocker,这里据说是Martini的发源地,所以酒吧小有名气,品质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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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杯神酒the Knickerbocker Martini的本尊就是下面这个样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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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Fitzgerald也来这里住过,据说喝high了就很盖茨比的满酒吧扔钱玩~哈哈,如果我是酒保就肯定猛往他杯子里加料,嘿嘿嘿嘿

好啦,仇恨就拉到这里,明天继续嘚啵

 

西安行-“but I have the heart and stomach of a king”

本篇说的是吃,目的就在于拉仇恨哒!嘎嘎嘎嘎~

西安是十三朝首都,帝王气十足;别看一趟碑林戳穿了本小女子识字不多(嘻嘻),but——用伊丽莎白的鸟语来讲,咱也是have the heart and stomach of a king的主儿啊!

对西安美味的体会,主要依仗于@春晖的发小“毛道”一家——矮马,我这里得再次感叹一下,@春晖 的发小一家实在让人太喜欢啦,夫妇俩人巨好,热情仗义又有趣,有这样的死党可见@春晖是个人生赢家。总之,仗着春晖的面子,俺的美食之旅从下了火车2小时后就开始啦——人家晚上就送来了当地的甜瓜(超级好吃!比北京的香瓜好吃)、苹果(好好吃)和当地的樱桃(貌似是刚刚下来,仅一般好吃,但吃货大Joy是一边吐槽一边吐核,到第三天一兜子樱桃也都莫名其妙的不见啦!哈哈哈哈)。

毛道见面跟我说西安的小吃一天一个样等我走都吃不完,他马上又说:“听小春讲,你是个知性学术女。如果你在减肥……”

我赶忙摆手纠正他说,“春晖一定是把辅音拼错啦!我是个吃性学术女,我不减肥,不减肥……”——有啥好吃的,全都放马过来吧!!!

第二天,调研开始之前,毛道就先带我去了回民坊最最好吃的羊肉泡馍——不是旅游书上说的老孙家啥啥的啦,是绝无分店仅此一家的老刘家:

一人一海碗两块馍。西安第一课–掰馍!馍要掰到绿豆大小,越小越好。掰馍事关重大,毛道告诉我,这不仅仅是个人喜好的问题,而是如果馍掰的大是要被大师傅鄙视的,因为馍大就不容易吸纳汁油,就浪费了大师傅费17-8个小时熬的骨头汤和炖的酥肥的羊肉了,大师傅就不好好给你加汤啦!

总之,羊肉泡馍,你要不好好掰馍,就别想有好羊肉泡,这一海碗馍掰完就像作业一样要交回去,等待大师傅的“评分”,大师傅若掂量着这碗馍是不能体会泡馍精髓的外地人掰的,就糊弄一下,若看着像是老西安掰的,就好好烹饪一下!哈哈!公平合理!是不是?

在武汉调研的时候,当地NGO正在努力传播“参与即获得”这个貌似很白领的概念。食物链上这个简单又朴实的道理,在商业社会还真的越来越少被人意识到了。而在西安人称之为“苍蝇馆子”(其实挺干净的)的地方,门口大师傅的要求跟米其林大厨其实没啥区别:你要没有个好好吃饭的态度,就甭想大师傅给你好好做饭啦。要我说,啥高级理念都再朴实直白不过地化在一碗羊肉泡馍里了。

所以俺俩先参禅般坐在简单利落的馆子里掰掰掰掰了快一个多小时,听着旁边一老一少两个回民女性在八卦刚刚买到的一块针织布料,俩人嗞哩哇啦说得那叫一个起劲,布料打开好看得不得了,好多针针线线勾出来的花边,应该好费工艺的吧,反正我也没听懂——这里插播一下,西北人说话真的好大的嗓门,而且陕西话好像琐碎的词缀特别多,不好懂,所以常常是对方热情地说了一串话,我大脑屏幕下方字幕里跑的全是“?????”,而发现你没听懂,西安人就再把声音提高一个八度,然后声波共振就更大,大Joy就满头冒汗更犯懵。

总之,一碗馍人生道理倒没有掰出啥来,但可算是掰完交给大师傅烩汤的时候,我俩就都饿了。等馍上来,再来瓶冰峰汽水(相当于北京的北冰洋),矮马,爽!

羊肉泡馍比想象中还要好吃,真正的油而不腻,尤其再来点腊八蒜、掺和点辣椒酱——千万别跟陕西人说起四川的辣椒,因为他们会立刻不屑地跟你科普说他们“秦椒”要比川椒好,我问好在哪里,他们会任性地一句话结束讨论:“就是比川椒香!”哈哈哈哈……我想四川人反过来也会这么鄙视秦椒吧——回到眼前这碗馍,吃的时候还挺有技巧,因为超级烫啊!我拿着筷子挑起一著,吹吹,再吃,一会儿就浑身冒汗呀,而只见西安人毛道扒着碗吸溜吸溜居然一会儿就吃完了,我还剩大半碗呢!我心说这炼的是啥真功?跟广东人不怕煲汤似的?——后来发现原来“吸溜大法”才会避免被烫着!嘎嘎嘎嘎,后来周末粑粑麻麻来了,带他们又去了一次老刘家,熟门熟路地俺又吸溜了一碗下肚。

别看咱面对美食一副气壮山河的样子,但是什么泡馍啊,胡辣汤啊,肉夹馍啊,还真的是高热量顶饱神器,即便是油而不腻,空降到西安吃了两天也受不了了,所以俺很没出息的跑去酒店旁边的孔乙己,要了一碗阳春面和一盘炒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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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马,吃了好几天荤,可算见到素的了,我想我捧着一碗阳春面吸溜得一定非常投入与”煽情”,因为过一会儿只听旁桌有人指着我问服务员:“她吃的那是什么?我们也要一份。”

哈哈!当然后来发现其实陕西菜里有也有很好吃的菜,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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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金牌老碗”餐厅里的老陕烩菜,巨好吃无比。其实一盆这个汤再来俩油饼,一顿饭就妥妥的啦!——没错,西安的油饼都比北京的油饼好吃,不知道为啥,大概就是面好。

他家的“小茴香拌煎饼”也是出奇的好吃,主要都在那个柔薄劲道的煎饼上了。

西安的甑糕好吃,普通粘糕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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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二不太吃的惯的是西安的面皮和灌汁羊肉包——

这俩都是在“贾三”家吃的,给的量真大,但面皮真是比最粗的意大利面还难嚼,而那拳头大小的灌汤包子实在是太膻了呀!除了羊肉味好像就没啥了。

但真正的“大餐”还是毛道率领我去吃的——调研结束,周五没啥事了,毛道同学很仗义地拉我去了西安机场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那个村子据说是西安比较早的一个农家乐——但比北京的什么“山吧”啊之类的,可有组织有规模多了,一个村子汇集着全陕西各地的美食。据说现在这样的村子已经好几个了,但这个村子是原创,包括里面很多布置也是从各家各户收上来来的老器具。

整个村子就是一家庞大的流水席,别看都是一家一户小门脸,而且每家就买一种东西,但听说好几个都是上了电视的知名卖家,十块钱一碗面,一年赚个千八百万的都是小case。进村还有“村长接待室”呢,也不知道村长大人是不是真的会坐堂,反正吃了一圈下来,我还真是佩服这位村长呢!尚不谈村子致富什么什么的,就说这卖的东西,真是好吃!

那天一顿午饭,毛道一共请我吃了9种食物!!每到一家,他都不停地叮嘱“不能自拔”的我,“不要吃完,不要吃完,后面还有别的呢,还有别的呢。” 所以告别每一碗没有吃完的美食,俺那深深的惆怅和潺潺口水只有到下一家的海碗端上来才会止住呀!

第一碗吃的是鸭血粉丝——

说实话,我从来不吃什么血豆腐、black pudding一类的。但毛道那天也没问,直接就把这样一碗有高挑战性的东西端到了我面前,并且跟我碎碎念这个血是如何的真的鸭血,而不是羊血鸡血啥啥的,听得我头直大,再加上雨后冷风一吹,浑身的鸡皮疙瘩。但既然人家都买了,俺就“气沉丹田、紧闭双眼”,出于礼貌来它一筷子吧!——结果居然是特别特别特别好吃!真的哎!!!不仅没有半点腥味,而且滑嫩鲜香,你若不告诉我是血豆腐一类的,俺绝对想象不到,一转眼就呼噜进半碗下去。我还是不吃血豆腐啥的,但是,矮马这家的鸭血粉丝真是好吃!

走了不到10米,俺俩又坐下来了,这回是烙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觉得这是整个西安行里最好吃的面——

其实汤料上和臊子面之类的区别我都忘了,或者说,都不重要,那个“面”本身的口感就足以让人记忆深刻呀!其实不是面,而是烙饼切成的细面,所以异常柔韧,而且有烙饼独有的香味。

吃完这碗,溜达着,毛道又请我吃了麻花,没有天津麻花那么复杂,但要好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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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蓼花糖(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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蓼花糖要说一下了,就是麻团大小,外面是用芝麻包裹,而里面则是蜂窝状几乎是空心的膨化米糖,根本就是明代的麦丽素呀!

下一碗是臊子面——俺已经吃完半碗了,才想起来拍照,还有米糕下饭,嘎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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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在贾三家对面皮的无尽不满,毛道觉得有必要维护一下陕西形象,所以最后遛缝的是陕西米皮,外加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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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妈呀,这一圈吃下来实在太好吃啦!需要喝杯伏茶消化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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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很乐趣,“整点报时”的项目是服务员跟着“十三狼”的陕西pop有节奏的在锅炉前“煽风点火”,看得出来那位大叔好不情愿又好认真,哈哈

这个歌太逗了,所以回家搜搜搜,搜出叫“从小卖蒸馍”,而且是十三狼这么个歌手的唱的,又挖出他的其他作品,还有一个叫《陕西人吼起来》的广场舞舞曲,啊哈哈哈哈……脑洞大开。

在这个村子里吃得好爽,喝茶的时候还忍不住回味说真好吃,真好吃,毛道跟我说,之所以这么好吃,是因为这个村儿当年开张之前,村长就把全村人召集起来,大家比赛做饭,比如烙面,有十家人会做,那就十家人都做出来,然后分给大家尝,大家公认最好吃的那个,就拿到了做烙面的“执照”,同理,什么麻花啊,肉夹馍啊,都是PK上岗制,而且一旦确定下来谁做什么最好吃,那那种食品全村只有他一个家可以做,不能有第二家,避免恶性竞争。

矮马,瞧这村民间自发搭建起来的优势互补共同富裕的契约,这TM才是”团结经济”呢好吧!

所以本吃性学术女要抹抹嘴巴总结说,西安人在吃这上面好多大智慧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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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之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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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8年前吧,大Joy还在LSE读书,还住在Goodenough,那会儿恨不得一年回四次国,春夏秋冬总有借口适合我!(也是那会儿我开始狂迷Bon Jovi,因为他唱了首歌叫“who says you can’t go home”,完全是于我心有嘻嘻焉的节奏!) 然后每次回国就不可避免的吃,所以春夏秋冬俺的腰围也很有规律的伸缩。

有一次回北京后返回英国当天,中午刚到机场就被告知飞机要晚点三个多小时。我爸妈马上又开车把欢天喜地的我拉回城里,找了家不错的餐厅美美地吃了一顿午饭(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可见那会儿北京还不是那~么的堵==||)。

在餐馆入座点菜,我爹说,“来条鱼吧”。服务生马上很殷勤地问,“您要怎么做呢?”我爹用眼神示意这事由我这个饿死鬼说了算。我一听来了精神,凑过身去,满眼放光一脸贪婪地跟服务生说:“您能怎么麻烦怎么做嘛……”

我爹和服务生同时晕倒。但你看,这就是平时没有机会也没有需求自己做饭的结果。斗转星移,现在大Joy已然自封为侃村第一神厨了,咳,咳……不过俺还是老德行,对做功花哨的菜肴有莫名的葱白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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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m yum yum! 这是炒虾仁还是炒茶艺?矮马矮马,别说,国内的餐馆依旧领先英国一个世纪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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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瞧这些小点心做的!!这不是厨艺,这是手艺啊!大Joy的筷子首先就奔着中间那个“核桃”去了,因为它看起来最“复杂”,咀嚼起来会觉得尤其地“赚”……

上篇博客说了,凡事还是向前看的比较好,餐馆就是如此,挖掘新餐馆永远很乐趣。每次回国Timeout和各位朋友是我的就餐宝典,比如什么祈年8号啦,小吊梨汤啦,嗯嗯,都挺好吃da!

但实际上外出吃的机会并不多(比如俺这次都米有吃火锅!),因为我俩努力每天晚上都陪我姥姥吃饭,但我小姨的手艺实在是……咳,咳……所以那天下午我和小巴出来溜达到家门口开了一个叫“粥面故事”的快餐店,虽然已经是下午3点多钟吧,我俩还是被门口担担面的招牌吸住了。明知会挡饭,还是冲进去一人要了一碗——哇~~~虽然比不得四川的记忆,但绝对比英国我吃过的所有中餐馆的担担面都好吃哇!!!大大一碗面吸溜完,过瘾过瘾!两小时后面对小姨的创意中餐俺俩是底气十足的坦然呀!

至少对于小巴来说,这回回北京其实是冲着望京1号的辣子鸡去的,即便不是望京1号也得是记忆中同级别的刺激。但俺俩这两年在英国花椒粉以一顿一瓶的速度消费,麻辣耐受力蹭蹭猛涨,回了北京反而长觉得辣得不过瘾。比如有一天我俩去了一个叫“十麻九辣”的餐馆,名字够给力,要了三个辣菜,却发现辣得不够“透彻”,从这个辣馆出来转身又进了另一个辣馆,一人再来碗四川燃面!!结果北京人做饭怎么变得这么“委婉”,舌头上的味蕾一点都没“燃”起来呀!沮丧!怎么办呢?进了第三个店,一人舔个超大的甜筒出来,啊呀~我俩的饕餮夜终于圆满了。

每次回北京也会扫荡一下西餐馆。那天Viv1an问我为什么回国还要去吃西餐,可也是,这事我还真没琢磨过,想来一般西餐馆集中的地方也是酒吧集中的地方,多半俺俩是冲着餐后的酒精去的;而且和朋友聚餐的话,对于不会点菜的人来说西餐馆其实是相对“省事”的选择。

直到三五年前,对于北京西餐馆的讨论多少还停留在“你知道北京现在也有XXX的菜了嘛?”“你知道北京现在也可以买到XXX了嘛?”这类领域拓展状态。比如几年前三里屯的Tree吧销售比利时啤酒,那简直是天大的新闻呀!

这回发现北京餐饮种类似乎进入平稳期了,网上把Timeout查了个底儿掉来回来去也都是那些西餐菜系,但这餐饮西化的趋势开始是往纵深了走了。比如,在地安门附近的一个卖面条的小馆里,居然满酒架上都是比利时啤酒,有个Chimay,Duvel也就罢了,连Rochefort 8和10都有(第二排右2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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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太NB了吧?!而更牛逼的一幕是我点完餐之后转身看见一位老外酣畅淋漓地吃着“炸酱面+Trappist黑啤”!——这让我想起“非诚勿扰”上有个“红酒+鸭脖”的女嘉宾。乱了,全乱了!聂张影,回头给学生讲后现代主义的时候当教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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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格拉斯哥-吃篇

我看来一下此前博客的浏览统计,貌似标题跟吃有关的都比较吸引眼球,比如布拉格那几篇,两个关于吃的就被猛点哦。

这里要说的是格拉斯哥不仅有大片大片的宏伟建筑,而且有大量大量的文化藏品,而且还绝对是个美食城。如果你来格拉斯哥吃haggis和blackpudding那就有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是?

这回俺俩吃了几个西班牙、意大利、英餐和美餐馆子,都不错,都算比较地道。

但在说吃之前,咱能先插入点精神食粮不?

话说我和小巴这俩大厚脸皮学者旅游怎么能不去书店聂?去书店怎能不去检查一下当地书店是不是把我们的新书都上架了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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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哈哈,这是格拉斯哥“王府井”大街上的Waterstone,看!看!Green Politic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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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显摆完啦,很开心地吃饭去。

小巴的同事此前兴奋地跟我们讲了很多格拉斯哥的餐馆,结果,我们自然是统统没记住==||。

吃饭这件事,跟着鼻子走是最靠谱的。

我俩出了酒店在大街上溜达,走到一家Cafe Andaluz,西班牙tapas,看起来不错的样子哦,进去进去。哎呀,这家的内饰很异域风情嘛,我跟小巴说这拍照下来跟别人说咱俩去了地中海估计也有人信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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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餐馆不仅得看摆设,还得磨刀霍霍看做出来的东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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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烤虾,烤芦笋,烤鸡,茄子,扇贝和海鲜饭。但是真的特~~~~~好吃。

作为一个tapas爱好者,俺负责任地说,这绝对是我在英国吃过的最好吃的tapas。比浪荡那个星级饭店里誉为西班牙之外最好的西班牙餐的餐厅好吃多啦!

尤其那个烤芦笋,芦笋比小巴的大拇指还要粗,配上很简单的奶酪+capers,居然鲜嫩美味无比,彻底颠覆了我对粗芦笋的偏见。

所以在格拉斯哥四个晚上我俩在这里吃了两次,哈哈。第二次换了一组tapas,依然惊喜不断的感觉。

但这家的Sangria不够給力,太甜。小巴同学倒是很喜欢。

不过小巴同学就好吃甜的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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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一家我们走大街上发现的奇葩: 一个叫Laurie‘s的糕点铺,这几天都是在这家吃的早点,panini 值得一尝,小巴基本就直奔着这家的蛋糕来了,然后早餐后再英勇地吞下一把健胃消食片,哈哈哈哈

下面这家是比较有名的,Gandolfi,格拉斯哥第一家卡布奇诺贩售地,说起来有点浪荡的bar italia的意思,不过这家也做饭,尤其擅长海鲜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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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来这家纯属意外——虽然我和小巴都通过不同渠道知道有这么一家名店,但都没想着特意去,本来吧,大Joy是为了找一家俄罗斯餐厅+美术馆的,结果咱不是路痴嘛,读个地图还给读错了,俺俩跋涉了半天也没找到,见路边上支楞个‘cafe’的绿牌子,俺俩就饥肠辘辘地撞进门去,进了门才发现:呦!这不是那家名店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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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是小巴从Gandolfi吃了个肚歪之后,在人家门口照相还意犹未尽呐!

之后我们还在West End,也就是格拉斯哥大学附近那个很有名的Ashton Lane酒吧一条街的⋯⋯对面,一个藏在小弯巷和小店铺后面,发现一家很好的英式餐馆——我们两个来自侃村的乡下人异口同声地称赞说:“哎呀,基本上和咱侃村的Deeson’s一个水平!”

哈哈!吃过Deeson‘s的同学们应该都知道这是个不低的评价哦。

在我们接连“撞”到几家好餐馆之后,我们两个爱思考的家伙就开始琢磨了:你说这是因为路痴有路痴的好运呢,还是因为这个城市的好餐馆确实超乎比例的多?

而且我说过嘛,格拉斯哥非常有欧洲大陆城市的气派——简单的说就是路宽、房子大,楼层高,比如之前提到的那个Laurie’s就占据这偌大一层店铺,里面一点也没有寸土寸金的紧张,桌椅都稀稀拉拉的。第二个“欧洲大陆范”的征象是体面阔亮,装修精致的独立咖啡餐饮店特别多。再加上之前在各个美术馆里看到的那些公共藏品,种种迹象都让历史几乎一无所知的我强烈地感觉到——这个城市至少曾经非常富裕过。

这个推断引起了俺极大的兴趣,尤其是来到格拉斯哥就忍不住总和新堡比:你说,同样是气候条件不怎么好的北方城市,同样都是最初依赖打渔和造船业发展起来,而且新堡有煤,按理说也算一度掌握英国经济的命脉吧,为什么新堡就没有留下格拉斯哥这个气势呢?没有格拉斯哥的多元化,也没有格拉斯哥那么多钱去收集艺术品呀!

——格拉斯哥是靠什么发财的呢???

Hmmmm,这个命题足够诱人吧,后来俺才了解到,原来格拉斯哥发家致富的根源是烟草!!曾经一度格拉斯哥是欧洲的烟草首都!不由感叹:难怪比新堡气派不少呢——卖能源的不如卖“毒品”的赚钱呀!

但你看格拉斯哥这么冷,也不长烟草,那烟草是哪里来的呢?米果。据说因为风海流的作用,从美国东岸开出的船到达格拉斯哥要比达到英国南部的港口少用1个月的行程,所以大量美国烟草船就选择在格拉斯哥卸货,由此开始了格拉斯哥的发家史。

这就关系到吃上了——你看我没跑题,都是围绕着吃说的呢——这就解释了为啥我们在格拉斯哥看到了比一般英国城市比率都明显高的美式餐厅的原因,还有就是这里有非常好吃的(英化的)美国小杯糕!!!

没错,就是小巴同学日思夜想的那种贼贼甜质感独到的美国小杯糕~~

那个店名字也很简单,就叫Cup,cupcake的cup。——不得不说这是我俩唯一一个特意去找的食品店。顶着25度的骄阳(相信我,在英国这绝对属于骄阳)在Byres路上那叫一个上下求索呀,门面太小,差点就求索漏过去。这个老店里面也就6张小桌子,高峰期的时候每1个半小时要赶次顾客的哦,不过我看附近的人也很知趣,几乎都是来买外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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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调配的各种茶也很好,所以很适合来吃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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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说的是,为了等拍这张照片我们真是等了好久呀,因为虽然上层的点心和下层的三明治都立马上来了,但中间的scone是足足等了20分钟才上来的——店员好心,觉得你们从下面开始先吃着,scone自然是吃新鲜的好,谁想俺俩一定要拍“全景”,所以面对那诱人的杯糕而不下嘴,绝对考验毅力呀!

不过这等的还是很值D,因为那刚出炉的scone确实很好吃。当然,重点是cupcake。请看小巴吃完蛋糕之后的sugar 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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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当然啦,其实和米果的有些区别的,比如上面的奶油甜度上还差那么一点点,下面蛋糕的蓬松程度还欠那么一点点,总之还有那么一点点不对,不过对于英国蛋糕房来说,这已经是很像很像啦!相似程度之高,使后来当我们在城里发现了这家的一个新分店之后,小巴二话不说就蹿了进去。这家新店是贵族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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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女郎头上顶的是一颗樱桃,手里拿着的则是印有店名CUP的茶壶。

我在店中坐下,环视一圈这装潢,心说:在这么一情景下啃杯糕,能好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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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不能。因此这家店每个杯糕盘子里都给你附上一只精致的小勺子⋯⋯

可是拿小勺子吃杯糕,不就跟拿着刀叉吃pizza一样嘛,完全颠覆了草根美食的精髓呀!我和小巴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上爪子!嘎嘎嘎嘎

“暴殄甜物”了一圈,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俩心满意足地奔赴火车站赶下午3点回新堡的火车。

最后来一张静神儿消化的: 这个是一个15世纪的老房子的后院,近几年才修葺好的,四周种的全部是草药,格拉斯哥对草药的研究可由来已久哦。中医要是在中国发展不下去了,就搬来英国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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