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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还真的是个不夜城。上图是凌晨两点从酒店窗户拍下的时代广场边缘。我的天呀!这可是凌晨2点呀!比我们侃村下午2点还要热闹个七八倍哎!

那天跟@松木木木 说,写扭腰的游记还挺有挑战性的,因为这个城市四通八达,头绪忒多了,你说从何说起咧?纽约本身就是一大锅八卦粥,跟伦敦一样,到处都是名人名地呀:克林顿的办公室,川普住的楼,约翰-列侬被射杀的大门口等等,之前我们买了一张“文艺秘笈”,专门是曼哈顿里名人的故居或者名著涉及居所的地图——不过面对这张地图,只能感叹自己太没文化了,绝大部分的人名和作品只是听说过,没看过,所以看了半天也没有特别大的动力去按图索骥。除了上面说的仨地方,唯一认真去找的,就是马克吐温故居了——矮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费恩,坏孩子历险记,俺熟啊!嘻嘻嘻嘻~

不过马克吐温的家正在装修,全被手脚架和铁板挡着,我俩就坐在他邻居家的台阶上沾沾灵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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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原本最想去找的,是Truman Capote故居,倒不是因为《蒂芙尼的早餐》那本书(书绝对比电影好),而是几年前看了Capote那个电影,觉得这个作家超有趣。不过他的故居在布鲁克林——而俺俩这6天除了看棒球赛去了一趟Queens,都莫有出曼哈顿,也就作罢了。好多同事都跟我说布鲁克林特别值得一看,而且其文艺范绝对不低于格林威治,看来过两年还得再来一趟!

既然很难系统地八卦扭腰,就干脆剑走偏锋,用两篇博客来说说geek眼中的扭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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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纽约当然要看漫画呀!!!纽约当然是漫画爱好者的圣地之一啦!!!伟大的Will Eisner(也是布鲁克林生人)笔下的纽约多有感染力呀!--确切的说是震撼力,尤其The Contract with God三部曲,经典中的经典。

下了飞机立马就去酒店后面的这家漫画店了。事后我觉得这家不能算是我最最喜欢的,但即可秒杀伦敦的漫画店呀,矮马那各种商品也太太太太太全了吧!!!我好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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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和本小女纸合影,Batman那一脸的怨气,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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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一定是因为这位DC英雄看见我穿着Ms. Marvel的T恤,满脑子的嫌弃:“腻奏!腻奏!”(你走!你走!)啊哈哈哈哈哈哈~可是我就是觉得Marvel系列更好看呀啊哈哈哈~

说到Ms Marvel,这个T恤还是最早版的金发碧眼的Ms Marvel,大Joy力挺的现在的巴基斯坦裔Ms Marvel才给力呢,英国买不到这个黑头发superhero的T恤,但在扭腰Union Square附近的Forbidden Planet买到啦!--哎,FP不是俺们英国的店嘛!为嘛俺们位于伦敦Shaftebury Avenue的旗舰店都远比不上扭腰的分店呢?而且在扭腰分店能买到的T恤在英国官网上都米有哦~~~矮马!难怪有人说纽约是漫画爱好者的麦加呢!

在格林威治还有个书店特别逗,可能是唯一一个能同时容纳我和小巴“迥然不同”兴趣的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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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书店很小,实际是两个书店,左边是Carmine Street Comics,右边是Unoppressive Non-imperialist Bargain Books——左派得好和谐吧,哈哈哈哈

文艺左派的特点就是蔑视一切规矩,包括自己定的规矩——比如开门时间,这家支持Bernie竞选的书店按理说是早上11点开门的,但11点多还是人影全无,大Joy捉急呀,以为这回就错过了。后来垂头丧气地在格林威治转了转(我觉得比伦敦SOHO气氛差很多呀),无鸟地喝了一杯无比好喝的嘎拿大冰茶( David’s Tea),再和小巴转回来的时候,居然开门啦!哇哈哈哈哈!

不仅如此,文艺左派不守规矩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进货就卖,才不管啥上市日期!所以在这里大Joy买到了新一期的Ms Marvel——我比较确定是其不守规矩,因为比网上公布的公开发行时间早了好几天呐!哇哈哈哈哈哈哈~这才叫先睹为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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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geek,就不得不说纽约的无畏号航空母舰了(Intrepid)。

这个航空航天海洋博物馆比想象中要好看!——俺对飞机、潜艇啥啥的没啥太大兴趣,但是我发现原来航空母舰飞机起飞和降落的原理其实都要凭借“巨无霸”橡皮筋,这点挺好玩。而且那个1:40的无畏号乐高模型也拽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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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酷的是,这个博物馆里有个单独付费的航天馆,很多惊喜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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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真正的USS-Enterprise,就是最早做测试的航天飞机。

这里还有从休斯顿借过来的Star Trek里的伽里略shuttlecraft哦!Dif-tor heh smu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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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有酷酷的火箭shot glass,虽然是喝酒用的,早上喝espresso也正合适哈——

最后,你看咱这个航母style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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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宁~各位早起都饿了吧?当然,本篇夜晚阅读效果更好。嘿嘿嘿嘿~本篇拉仇恨来啦!

之所以要选择去米国度假,很大程度就是为了吃,因为有些基本的东西欧洲人也做的不如米国人好吃呀,比如bagel,比如pancakes,再比如,连French Toast都是米国的更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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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传统版本,一个创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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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是在一个叫KAVA的咖啡馆,是这回吃到的french toast的最好的版本。开篇第一张也是在这家店,在纽约6个早上,有三个早上都是走到他家吃的,头三个早上是因为没有发现他家……嗯,就是这么好吃!这个小店的每一个东东都好吃,包括第一张照片右下角的“巧克力和梨”麦芬——热乎乎新鲜的,看着其貌不扬因为外壳烤的是脆的,不像大多数麦芬是松软的,但是这个曲奇饼干质地的外壳搭配上温香松软的内层,真是无敌销魂呀!

更销魂的是,他家的女服务员(我觉得像是女老板)长得非常之朱丽亚-罗伯茨哎!!

美国大部分餐馆比较好吃主要是料好,地大物博,这点你不服不行

比如guacamole,一定是自家做的好吃,但英国你就自己做不来,因为英国的鳄梨几乎都不熟,而米国随便一个连锁店现做出来的guacamole都好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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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腰的“厨房”不在格林威治,而是在第九大道(9th avenue),游客不多,很地道。在米国首先是要大吃墨西哥餐

其次就是补越南餐——虽然巴黎的越南餐馆也有几家很不错,但是整体水平上,越南之外,我觉得美国的越餐最好吃啦!尤其这回发现了OBAO这家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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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忆中最最最好吃的越南米粉是小时候在加州一个越南小馆吃的,很大原因是那是我第一次吃pho,而且那也是唯一一次餐馆真的把超薄的生牛肉端上来,在你座位上把它加进滚烫的牛肉汤里~~~那是个特别特别小的“苍蝇馆子”,但特别地道,那肉质和清香,后来的美食都很难超越这记忆。但OBAO的pho几乎可以排第二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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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非常好,而且面汤是熬制8小时的肉汤,包你吃的满头大汗还意犹未尽~

这回在纽约吃的并没有在芝加哥那么爽,很大原因是因为没有刻意查餐馆,而且中午一般都在美术馆吃了——我这回发现米国美术馆的餐厅都不错哎!上一篇末尾是在大都会美术馆(MET)吃的,午餐自选,然后按重量结算,非常好玩。MOMA的咖啡厅也不错

不过到纽约,一定要大快朵颐地在街边小馆来一块pizza哒!

P1010079好吃好吃。进这家小馆之前,我还跟小巴说,N年没有这么买pizza吃了,以前在加州上初中的时候,一块pizza加一个软饮,2刀5,每次大人忙试验忙晕了忘了给我们买做三明治的时候,就给点零钱让中午去吃pizza,对于小孩来说,攥着2刀5去买pizza要比从棕色纸袋里掏出自制三明治酷多啦,每当这个时候都会跟同学得瑟!哈哈哈哈~

嘎嘎大笑地走进pizza店,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打包她的那块pizza,我惊呆啦——哇靠,怎么一块这么大!!!

小巴大笑,说一直都这么大啊。

看来我是在“小人国”呆时间太长了——俺们英国大号pizza也就13寸半,而米国默认都是18寸的呀……

不过我觉得米国人(或至少是曼哈顿人)在吃上还是挺纠结的,因为一方面,居然会有这样重口味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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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waffle上也兴吃荤呀!而且是大荤呀!)

而另一方面,很多餐馆除了价钱,都会列出卡路里含量,包括棒球赛赛场的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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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败兴致哎好不好?!尤其是看棒球赛是大Joy胡吃海塞垃圾食品的最正当理由了……

但也可以看出来,美国是个活着蛮累的国家,衣食住行都要计算,不能懈怠,哪怕喝水,也要喝得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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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水里还要有电解质,有咖啡因,酸碱平衡……phew~当美国的罐装水也不容易呀!

说到喝,倒是有两个事可以嘚啵的。

第一个是在球场买酒精饮料需要看ID,而美国真的是轴啊,不管多大岁数都要看ID,以至于两个没有带护照去看棒球赛的正常人,居然在球场连啤酒都买不到哎!不过鉴于那天吃了好多垃圾食品,没有啤酒就当少了个sin吧!嘿嘿

第二个关于喝的故事是源于我们住的酒店,the Knickerbocker,这里据说是Martini的发源地,所以酒吧小有名气,品质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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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杯神酒the Knickerbocker Martini的本尊就是下面这个样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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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Fitzgerald也来这里住过,据说喝high了就很盖茨比的满酒吧扔钱玩~哈哈,如果我是酒保就肯定猛往他杯子里加料,嘿嘿嘿嘿

好啦,仇恨就拉到这里,明天继续嘚啵

 

扭腰扭腰-1

各位,我从扭腰扭回来啦!

昨天回来的,high的一塌糊涂,回家就睡睡睡睡睡~在16个小时之后,终于充好电了,但感觉这假还没有度完,所以意犹未尽地今天去看电影“The Secret Life of P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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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去扭腰之前,大Joy花了半天的时间研究搭配出了一个纽约专辑放到iPod上,从Billy Joel的NY State of Mind到Sting的Englishman in New York.到 Elton John的Mona Lisas and the Mad Hatters等等,除了这些经典以外,最大的收获是挖出了Taylor Swift这首超“抓耳朵”的“Welcome to New York”

这真的是纽约的市歌哎,好多地方都在放,7月4日放烟花的时候,热场的也是这个歌。

而今天看的这个电影(好好玩!值得一看!而且前面有个小黄人的短片热场)故事地点也是纽约,开场就是这首歌,镜头摇向中央公园布鲁克林桥啥啥的,感觉好穿越——所以现在脑子里全是“Welcome to New York, Welcome to New York~”

很奇怪这个电影美国好像要这周末才上映呢,而英国都快下线了,今天去抢了个尾巴,结果偌大一个电影院只有我和小巴两个人,哈哈,好爽。而且因为只有我俩,所以可以在影院内玩命撒欢,比如选了这个电影的杯子买(好像七八款),没想到上面这个兔子居然是电影里的大boss。你看我是不是也有大boss(的side-kick)的范儿?哈哈哈哈……

既然今天去看了电影,那“扭腰扭腰”就从电影说起吧!

俺不懂电影哈,对电影也知之甚少,我猜想关于纽约的名电影一定很多很多,如同在纽约拍摄的电视剧一样。在飞去纽约的路上重新温习了一下伍迪-艾伦的《曼哈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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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每一部伍迪-艾伦的电影就像听一段闷骚的单口相声(我就说我不懂电影嘛!),每次都是在脑子里飞速分析电影的语句,比如这个电影的片段我以前就在课上用过。不过这回窝在经济舱狭小的座位上,反正机舱背景噪音就很大,第一次注意到这个黑白片本身挺好“看”的。

除了温故还得知新呀!新知是——老片The Ghostbus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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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真的不知道原来马上要上映Ghostbusters II了,纽约预热中,酒店旁边的杜沙夫人蜡像馆正在猛推新电影的蜡像,啊哈哈哈哈~这个算误打误撞撞上了,觉得自己好有学问,哈哈哈哈。

不过我觉得1984年的Ghostbusters不是很好看呀,有人看过么?你们觉得好看么?但这影片居然那么有名?

我琢磨了一下为啥这个电影给我的“直觉”是“不好看”,(除了面向的是青少年之外)我觉得主要因为按当下的主流文化习惯,这个故事里的ghost戏份太少,拟人化不足。我们已经太习惯于即使是beast也是有情感有故事有理由有戏份儿的呀——比如就算Revenant里面袭击小李子的熊也是为了保护小熊啊——所以对于一个对鬼怪的“破坏性”没有足够解释的电影,自然让人觉得故事讲得单薄。

我隐隐觉得,这个电影要放在今天,估计有“政治不够正确”之嫌,因为我们当下的文化逻辑是——怎么能妖魔化鬼怪呢?这不是“脸谱化”鬼怪么?每个人都有两面,你怎么能否认坏蛋就没有温善的一面呢?……

哈!不少人都会拥抱这样的文化逻辑吧,但你发现这种文化逻辑的悖论了么?就是它并没有一定会培养出更为宽容的社会。因而现在就有一种人,他们可以指责影视创作的片面,在艺术作品里对鬼怪抒发着无限同情,现实中又有那么多人真心称赞UKIP言论,忍受不了户籍改革恨不得让农民工明天就滚出去……只能说,虚伪的同情心啊

扯远了。

我真正想说的,是下面这个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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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电影Do the Right Thing的截屏。也是刚知道的老片。1989年6月底上映的。

哇~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电影了!开篇长达5分钟的舞蹈就很抓人。

这是一个关于怎么应对种族歧视的电影,一个围绕着一个布鲁克林黑人区的pizza店,影片的画面、故事情节和人物的思维都在不停地在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策略和Malcolm X的暴力策略之间晃动。

这也是少有的色彩鲜艳,大胆运用对角线构图的电影。非常好看。

其实这篇博客最想推的是这个电影,但因为觉得哪里都好(音乐、台词、画面、表演、情节、立意),反而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只剩下说:一定要看呀!

看完电影,搜索了一下英国航空机上的影视,忽然发现有两集Sex and the City!啊哈哈哈哈~简直不敢相信!太怀旧了吧!!!说起来大概没有其他电视剧比这四位女性的故事更让我对纽约有向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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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连续剧还是老陈介绍给我的。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春末夏初的时候,在伦敦留学老陈考完试回北京,俺俩就一起在俺家看Sex and the City——作为一部(伪)女性主义“黄剧”,当时追这个剧还是超级酷的一件事(所以俺为只看了电影没看电视剧的后来的90后和00后小生深感惋惜)。那会儿俺俩住的也近,一般情况是,大Joy早上去学校点个卯,然后就开车回家,打电话给刚睡醒的老陈,然后一会儿老陈就拎着光碟,外加麦当劳星巴克什么的,每次都是带着一堆吃的就过来了。老陈教育我说,看Sex and the City必须要事先屯好零食,因为这四个女友总是在吃吃吃~

记得这部连续剧还是大Joy的泡吧启蒙,以前俺最喜欢Cosmopolitan(因为Carrie永远点Cosmo),一开始就知道dry martini最酷(因为那是Samantha的菜)……

哈哈哈,很多美好时光,回头找时间温习一下。

现在先去吃点东西,精神食粮先讲到这里,下回拉拉仇恨说说吃,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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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政治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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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晚上,公投结束前3个小时,我和楚楚坐在某侃村小酒馆狭小的吧台上天马行空地吐槽着留与去两阵营的宣传策略,看着三个东欧酒保背对着我们忙着做小食。

别看咱不提倡迷信,但有时候迷信就跟花生米似的,是酒桌上聊政治八卦最好的佐料:你看,周三晚上哗哗下了那么一场不算太惊人的雨,结果周四早上居然伦敦被淹了,给这个除了苏格兰和北爱之外,英国最大的“留欧”中心的公投造成了很多麻烦。

投票结果未知,不过好像每个人,不论你投的是哪派,都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第二天起床,晴空万里透着喜庆,居然公投脱欧派胜了!——这都什么事呀!太滑稽了吧!

我觉得这事儿吧,来得突然,大部分也是刚刚醒过味儿来。我跟小巴说,俺们在英国这十年太值啦!英国政治史上各种难得一见的事情俺们都经历啦,比如啥hung parliament,比如啥脱欧,再比如现在两大政党都群龙无首状。

虽然前景有点荒凉的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但对于有稳定工作的中产来说,短期内并没有太大影响,日子照旧。唯一有点让人挠头的是,如何面对那投了相反票的邻居?

周日又是好天气,去海边(见上图),难得要了一个sunday roast,我跟小巴说,还真是讽刺哈哈哈,因为俺俩好几年没有吃这么敦实的英国餐了,在脱欧之后,两个留欧派着实地英国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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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这个休闲的海边,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还挺惬意的。

而且英国的一次公投,让中国国内也好热闹,各路评论丛生。按理说一个恨不得99%的人一辈子都没有投过票的国家忽然冒出那么多关于民主与公投的探讨是件特别好的事,但也正因为如此,对国内那些因此嘲笑民主政治,以为英国人的公投好傻好天真的帖子,我都无比鄙视,因为这些言论才是好傻好天真,真是把国内社会往沟里带。

你说有时候英国人傻傻的,但有时候真不含糊,你看地平线上那一排排的发电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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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想说,其实英国这次公投你咋开涮都可以,但是它偏偏不是很傻很天真。

当然,要事先说明,咱和绝大多数学术圈的人一样,都是“留欧”派。而且还要说明的事,各位估计也看最后的统计了,这回投票越是教育程度高的地方,选择留欧的越多,平均教育程度低(即很难直接受到国际化好处的)区域,“无可厚非”地选择脱欧的越多——也恰恰是这些人可能会受到的脱欧冲击最大,而且这些人里可能目前已经后悔的也相对多吧。所以虽然在私下聚会里,俺也玩笑说“所以说没文化真可怕”,但玩笑归玩笑。

有几点很多非欧洲人经常搞不明白——

1.脱欧派胜利,绝对不仅仅是靠“煽动”底层民众——我家的高知邻居居然也坚定脱欧就是很好的例子。虽然每个人投脱欧的动机不同,但“脱欧”这个主意其实打动了很多很多英国人,包括很有辨析能力的英国人。

2.我觉得有的时候大概需要一个欧洲人或者在欧洲住过一段时间的人才能理解,为什么“脱欧”这么看似反国际化的理念会那么“得人心”——主要是因为欧盟作为一个非民主官僚机构效率已经被人诟病很久了,而且英国政府屡屡保证要去从内部改变布鲁塞尔的作风,但是貌似没有拿得出手的成绩来。好像保守党前几年有个高官上台不久就吐槽说,他的部门每天只有1/3的精力来做英国政府答应给选民做的事情,而另2/3的精力则全耗在应付布鲁塞尔扔过来的各式官僚上了。有这样的历史,在加上公民意识的习惯(“凭什么我交的税不用来改善我的生活?”“凭什么我要受我没有权选举的人的话?”),当某个政治路线无法对公民抱有的疑问给出很好的答案的时候,公民去选择尝试别的路径——这其实也算合情合理吧!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支持“留欧”很容易被选民理解成是政治上不思变革的既得利益者。

当然,留欧派其实完全可以对上述问题以更令人接受的方式,给出更令人信服的答案;而且脱欧派其实真的不应该说大话,以及玩数据游戏,误导了很多人对脱欧风险的估算,以及误导了很多人对于在脱欧后社会里有多少事情其实是不为英国所能操控的认识。

这就关系到我要说的第三点,也是为什么这真的不是一次很傻很天真的公投。

3.“很傻很天真”的政治大概只存在集权政治里,在一个至少名义上算是公开民主的政治体里,每一个政治行动其实都是有算计的。精英在算计,选民在算计,包括底层选民也在算计。

这次公投后很多国人评论集中于“精英 vs 大众(民粹)”政治,觉得英国人好傻,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就交到大众手里了呢?——这让我想起在知乎看见的一个关于这种民主真的好吗的回答,大致意思是“公民投票公民负责,人民就别瞎操心了”。这个黑幽默虽然有点残酷,但多少是戳到点子上了。

之所以把这事推到公投上,是因为精英无法做出一致的决定并对其负责(当然,在集权社会里就无需考虑这点了)。公投,其实是一次政治精英的博弈。

所以,你看到了公投前,工党“傀宾”(Corbyn)只蜻蜓点水地呼吁了一下留欧,中间还潇洒地度了一次假;你看到了脱欧胜利后,脱欧支持者“强胖胖”(Boris Johnson)那一脸沉重;你看到了“包纸兄弟”(Cameron&Osborne)那一脸的“不着急”;你看到了支持留欧却没有高调露面的“梅婆”(May)居然是现在是保守党新领袖的强有力的候选人;你看到各个脱欧派纷纷收回或重述之前的承诺;你看到了工党高层集体要求傀宾下课。

这些都是因为,其实没有人真的认为脱欧派会赢!忽悠脱欧的目的更在于为以后打败竞选对手,为以后政治上“装酷”而捞点资本而已。(BBC的)“坊间传闻”是,强胖胖其实是希望能够以小比分输掉,这样才最好,因为他也知道脱欧的各种麻烦呀!(其实这点几个月前英国媒体就有对强胖胖这种机会主义的批评了,只不过强胖胖打肿脸充胖子说,谁说我是机会主义呀)好了,现在被他搅和的,生米煮成熟饭,咋办?包纸脸周五早上的声明里就表明态度了,那意思基本就是说,“你个强胖子,让你跟我搅和,我才不管怎么办,烂摊子由你来收拾。”——所以包纸脸才不着急去启动什么议案呢,烫手山芋留给你们唯恐天下不乱的吧。而对于“不可能发生的未来”,做出各种承诺是件很过瘾的事情;而当那个不可能的未来成为现实的时候,强胖胖一脸沉重。而傀宾同学也是,我咋那么不相信他的潇洒是出于“新政治”呢,我咋觉得他也是不想落下支持欧盟的口实,明哲保身,以方便日后大选拉拢人心吧!而梅婆的意外“复活”也似乎证实了傀宾的小算盘是有道理的——支持继续留在腐朽的老欧盟机制里,对于政客们多少是个雷,还好梅婆“浸”毒不深。但对于傀宾这么没担当的领导,不叫他下课还等啥呢。

所以说,民主政治,没有很傻很天真。只能说,政治博弈难免有失算的时候,公民选举也有被误导的时候。政治博弈,玩出了个谁也没料到的结局,后博弈时代就是怎么收拾烂摊子了。当然长远来看,留欧和脱欧,到底什么才是“正确”的选择,真的不好说。比如,有人会说,世界第五大经济体退出欧盟或许是能推动欧盟变革的唯一方式。

别说选民被误导了,读者也会被误导。这里更正个被很多媒体引用的例子,好像是华盛顿邮报最先报道的,就是说在脱欧之后,谷歌发现英国搜“欧盟是什么”的频率猛增,这个例子被很多美国和中国媒体用来戏谑英国人好傻,都是“瞎投”的票——华盛顿邮报的标题好像就是这个意思。但你如果看华盛顿邮报原文是说google访问量成倍增加的问题是“what happens if we leave the EU”——也就是说,搜索的是“离开欧盟会怎样”。其实搜索这个很正常啊,而且就是在英国工作生活的欧洲人也会奋力搜索吧,因为他们要知道自己会不会被遣返,自己的饭碗会不会被取消等等。

之所以我会鄙视国内那些简单地认为英国公投很傻很天真的评论,多少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情绪在里面,因为那类评论往往没看到点上。如果这次公投说明了什么的话,离说明民主是个坏主意还真的很远,相反,恰恰是再糟糕的主意政府也要执行民意说明了民主的意义和实质。另外,同样的“运筹帷幄”,政治博弈和宫廷戏可是两码事,一个是在约定俗成的规则里,公开押注游说,达到大部分人眼中的“公平”,而一个是用潜规则达到的部分人的“效率”。还有,也许是更重要的,很多人都知道,这回年轻人主要投的都是留欧,这点被国内很多评论抓到了,说这次公投显示出的阶级分化、年龄分化呀等等,但是我看到这个数据后第一个反应是,至少英国年轻一代还没有陷入民族主义的漩涡里,但愿中国的年轻一代也如此。

聊聊天气聊聊天啦~

这两天气氛比较微妙,因为明天是英国脱欧公投的截止日。其实我想每个(做社会科学)的学者都在瞪大眼睛大吞吐量地消费各类公投八卦,各自的脑子里进行着各种语义分析,抛光着各式模型,不亦乐乎,但敏感又多变的学术圈里弥漫着一种“勿谈国事”的微妙气氛。

因为这件事牵扯到太多近30年的学术争论了,而且这件事又太政治,在这个等级分明的英国太容易显得被“揭老底”了。比如前两天某学术社团发了一封邮件,公开支持投留,然后就有会员暴跳出来愤怒的指责说凭什么默认会员都是支持留的,他就要大声宣传脱脱脱!——呵呵,大Joy心说,所以俺对你们保持距离是正确滴!

这场公投争论的复杂性大概只有欧洲人才能理解,其实所谓的“正确的选择”远没有国内和美国媒体描述的那么“显而易见”。但从风险社会学角度讲,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像现在留欧派那样只会咋呼各种脱欧的风险,每天碎碎念地跟一个国家的成年人讲述“狼外婆的故事”是一点没有用滴~“风险”这个工具很好用,但不能这么用的,好哇?

嘻嘻,既然不好聊国事,就聊聊天气吧——出了两天太阳又开始下雨了,真忧桑。下面是前一阵给专栏写的:

“记得以前在国内学英语的时候,很多教材的情景对话里都会提到英国人见面打招呼时特别喜欢聊天气。搬到英国之后,我发现果不其然,在岛国的寒暄中,变化多端的天气是个永恒的话题。但我也注意到一个英语教材里几乎都没有提到的文化差异:同是说天气,英国人和外国人大有不同。

”真正的英国人聊起天气来,词汇丰富,表达方式繁多,仅从各种感叹词来说就透着“英范儿”。比如,晴天的时候,他们会欣悦地赞叹“Oh lovely!”;乌云翻滚的时候,他们会一脸严峻地惊叹“Oh dear!”;而如果他们不幸在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淋了一身落汤鸡,就会忍不住如我的邻居一样低声咒骂一句:“Oh crumbs!”。而对于在英国的老外来说,不管是来自亚洲、非洲、澳洲还是南北美洲,也不管在英国居住了有多久,我们则只会有一个话题:“这愁人的天气什么时候才能暖和一点呀!”

“在英国人的眼中,英伦三岛的天气温润随和、四季如春……但在英国的老外看来,英伦三岛的天气晦暗潮湿、四季如秋……”

——哈哈哈哈,自己觉得应该写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吧!聊完天气,继续聊天,纪录一些最近吃喝玩乐的发现。

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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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羊酪(goat’s cheese)+甜菜头+橙子(orange)”是沙拉的巨无霸组合。尤其羊酪和甜菜头,天造地设的一对呀!这是在飞机上学的,偶尔英航还是有惊喜的。

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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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几个关于葡萄酒的app,上面这个最好,因为最省事,直接拍下瓶标就能搜到关于这瓶酒的大致信息,简单明了不很啰嗦,辅助知情又不会打断血拼的节奏(哈哈),而且还可以直接把餐馆的酒单拍下来,自动搜索上面的酒品。字小的酒单识别率不是很高,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比较管用

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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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半年玩的最好玩的游戏就是上面这个“Late Shift”了。是个全真人表演电影模式的的RPG游戏。1个2小时左右的故事7个结局。远没有日本RPG情节发达,但是意思到了,视频真不错,里面还穿插了各种BMW的软性广告,要不是BMW自己在twitter上咋呼我还真没注意,嘻嘻。这类游戏会不会是电影的未来啊,BMW有眼光啊。

乐——

前两天@songmu 在微信上推荐了一本关于伦敦的书,忽然让我想到手头上正看的Edward Rutherfurd写的这本《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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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800多页的小说形式,通过几个家庭比较完整和准确地讲述了纽约的历史。

同样是史诗类小说,情节上肯定没有Ken Follett的“世纪三部曲”精彩,因为Follett用3个800页描述了一个世纪,Rutherfurd用1个800页讲述了4个世纪的故事。但可读性依然非常强。

尤其是Rutherfurd简直太牛了,不仅写了关于纽约的小说,还写了伦敦、巴黎,他另外两本更为著名的一本是关于英格兰历史的,一本是关于俄国历史的

听说Sarum最好看,因为毕竟Rutherfurd是英国人。《纽约》已经很好看了,尤其是看一个英国作家怎么写英国人从荷兰人手里抢来纽约的。

下周飞纽约,一本Rutherfurd下肚,感觉心里已经有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