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 say!-波士顿纪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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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个短的。

每次去米国的一大乐趣是可以看棒球赛。而这回去波士顿开会,特意自费提前去了几天,主要原因是恰好会议时间和波士顿红袜子队主场比赛时间不对付,只有提前几天才可以赶上他们在Fenway Park打球,才能亲眼瞻仰一下江湖中传说的Green Monster!——就是上图那堵绿色的大墙,因为特别高,所以江湖上传说这堵高墙无意中阻断了多少牛逼的homerun呀!

这回我们倒确实是遇到一个homerun,虽然没有被波士顿“绿坝”挡住,但人家飞得好好的曲线偏偏撞到墙上面那个National租车广告牌,立马改道垂直下落了,矮马,这球场也真是够不解风情的。哈哈哈哈

去看棒球就是各种耍,比如要大杯喝啤酒,大碗吃各种不健康食品,要在场地内各种凹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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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这场比赛还看得挺敏感的,因为是American League中红袜子队对baltimore的“奥利奥”队(Orioles,金莺队),。小巴从小就是奥利奥队迷,但红袜子不仅领先,而且还和奥利奥有点仇,因为他们一个击打手喜欢滑地抢垒,并且几个月前把红袜子的一主将给弄伤了。所以波士顿特别不待见奥利奥。。。小巴也觉得这事有点理亏,所以左思右想,最后也没穿奥利奥的队服去。

大Joy是没有奥利奥的队服,要不然我才不怕咧!不过红袜子球队历史上太种族歧视,所以我也不打算给红袜子捧场,所以那天我基本就是去看绿坝去了。总之,两边的队服都不好穿,最后俺俩很低调的顶着小熊队的帽子就进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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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哈哈……假装在芝加哥。。。按理说看比赛不好戴“错”帽子,不过我们之前猜测戴小熊队的帽子一定不会遭白眼,没准还能赢得一点唏嘘,因为红袜子和小熊队一样也有过很长时间总赢不了冠军,后来Theo Epstein出任球队总经理让红袜子在86年后重获冠军——然后这个Epstein后来就去指导芝加哥小熊队,然后结束了小熊队108年无冠军的历史。。。神奇吧?外加之前两个红袜子的投手现在是小熊队的队员,(而且小熊队是National League,两者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所以感觉这两个队根本就是棒球队中的表兄弟嘛!

后来我们发现确实如此,当我们顶着Cubs的帽子,或者穿着Cubs的T恤在波士顿里闲逛的时候,经常被路人称赞哎!

看红袜子和奥利奥队的比赛感觉特别值,因为既体验了大Joy期待已久的在第八个回合半场和全场高嚎“Sweet Caroline”(”good time never seemed so good, so good, so good, so good!”)(红袜子的传统),还耳闻了开场唱国歌时,唱到倒数第二句“O say does that star-spangled banner yet wave”的时候,Oriole’s的球迷就会集体高呼那个“O”——真的是哎,即便是客场,散布在球场的O队球迷呼喊得好整齐好壮观呀!——别说小巴这个没敢穿奥利奥队服的胆小鬼了,我听了都心情好澎湃呀!

这回让小巴特高兴的是,之前奥利奥队一直打得不怎么样,结果我们在波士顿时,他们在波士顿打得三场居然都赢啦!我们看的那场是7:0,太牛逼啦!

虽然现场只看了一场,但在美国境内的好处就是每天下午晚上都有各种直播,开会有一天下午茶歇的时候爬上楼,还碰上了小熊队的直播哎!!!而且Rizzo还挥了一个homerun出来,矮马,赶紧扣上帽子跟电视和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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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激动,拍的有点虚。哈哈。我够无聊吧!

明儿个写个特有聊的,未完待续。

我肥来啦!-波士顿纪行1

在米国呆了12天,不肥是不可能滴呀!

昨天早上六点半从波士顿回来了,按理说很困的,回家先按约接受Nature采访一小时,其实不像采访,更像是被编辑漫天咨询了一番,然后说high了,挂下电话就精神了。看见杨青督促我在博客上锄草的留言,赶紧上来八卦一下,然后写着写着就把自己给写困了……(我这写得得有多无聊呀,哈哈)。今天睡醒了去学校连斩三个meetings,然后回来继续把昨天的八卦写完:

每次吃都是放在后面说,这回去波士顿收获最大的就是体重,所以我觉得必须从吃说起!

我估计大家比较关心知道的是大Joy和龙虾的故事——去波士顿之前,所有人都在跟我说龙虾,龙虾,龙虾。嗯嗯,以前听你们描述我还不太相信,但这回经我这次亲自考察发现波士顿确实是吃海鲜的好地方。

在附近读医学院的表妹指点我说,Neptune Oyster是个值得一去的小馆子,并且告诉我晚上去人多,最好中午去。然后我跟小巴就在一个周末的中午去了……哇噻!!!馆子真小,而且有大厨做后盾,服务生说话都特别硬气——我们看见门口排队的人,问服务生大概需要排多久,服务生直截了当的说:“4个小时。” 4个小时!!!那午饭还不排成晚饭啦?!

天。我俩一边怨念米国人民“真没有时间观念”,一边灰头土脸悻悻走出来,只好另谋餐馆。虽然波士顿海鲜遍地是,但是找个可靠的餐馆确实也很重要,不然同一个东西真是不一样。比如龙虾卷(lobster roll)——鼎鼎大名的Quincy Market(波士顿小吃一条街)里的龙虾卷很糊弄人哎,虽然很好吃,但是龙虾很少,滥竽充数(下图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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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餐馆里(开篇大图),或者在里Quincy不远的Boston Public Market(开篇组图中下图),那龙虾卷和龙虾沙拉真是完全没有废话呀!特别实在,每次我都是默念“浪费可耻”才勉强把他们都吃完哒!

其实龙虾不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最深的是螃蟹类制品——哇噻,真是太太太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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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圆球是个拳头大小的蟹肉球沙拉,在来波士顿之前,这么大的蟹肉球我一定是认为只有酒池肉林的“天上人间”才会有吧?!没想到这回在波士顿市中心打开眼界,而且居然才18美刀!便宜得几乎到了不尊重螃蟹的地步呀!

所以我的结论是:波士顿不宜久留,不然对于大Joy这种喜欢海鲜的家伙来说非常容易得胰腺炎,啊哈哈哈哈……

这次长胖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话说我三姨在N年前的时候,给我买了一个Cheesecake Factory的礼品卡——真的是N年了,那会儿我好像还读博士呢。但是其后几次去美国,要么是因为当地没有cheesecake factory,要么是因为没车/没时间跑去大老远去吃,所以这个礼品卡一直都没有用。N年后来到波士顿,发现居然酒店旁边就有一个CF!多年前的圣诞礼物终于可以在夏天的末端兑现啦!而且居然CF还认里面存的钱。不够美国的量真大,我俩努力狂吃了三次,才把礼券用完。

(图文无关,只是觉得该放点视觉刺激了,嘎嘎嘎嘎)

美国人还真不是吃素的。嗯。那天在MIT周边的一个墨西哥小馆吃午饭,点了一个豆腐taco,和一个炸大虾taco,然后服务员特别认真的问我是不是vegetarian!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米国果然很独特哈哈哈哈哈~马上转播给在挪威森林里和一只叫Roxy的小狐狸玩捉迷藏的Trude,这只正牌食草动物也是挥汗无语啊。

旅游书上波士顿的Charles Street是个很有格调的老街,在大Joy眼里,它还是个很好吃的地方,尤其有一家叫Paramount的小馆,里面满足你对罪恶的美式早餐的各种想象,更酷的是,从大厨到服务生,一水儿的墨西哥人

不知道为啥,反正在川普阴影下的美国,看着“实力派”墨西哥大妈一副“别跟我废话,说吃什么”地严厉样子随便就几下十几个五花八门的订单并且转身在巨大的灶台上让人眼花缭乱得挥舞一下铲子就出炉全部地道“美式”早餐的时候,就觉得,这才叫NB。

在异地吃饭还是个发现之旅,即那些外地人吃饭的思路有时候会让你眼前一亮,比如每次到美国就狂吃bagel。虽然同是“面包圈”,但英国就是做不出来美国那么劲道有厚度的面包圈,而且做面包圈的面(芝麻的啦,多谷物的啦,奶酪的啦等等)和抹的酱也远没有美国早点店里的丰富(花生酱啦,韭菜酱啦,酸奶酱啦等等)。这回酒店附近有个叫Pavement的bagel店,发现居然还有用Jalapeno辣椒活的面!尝了一下,很好吃哎!那小辣味像给普通面粉又勾了个金边儿。

以前总说美国的沙拉都比英国的沙拉好吃,这话听起来像是吹美国的月亮比欧洲圆似的,但真的是这样。以前我推测是因为美国的沙拉酱里隐性加的盐和黄油类物质比较多,但这回我发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美国的红洋葱比英国的洋葱甜!所以好吃的道理跟那个Jalapeno bagel差不多,就是甜与辣相得益彰,味蕾就特别满足。——这点大厨悄悄记下了,回头请客做饭我也耍这招,或许能出其不意呢!

当然,美国也不是什么都好吃。现在开始吐槽。首先是美国的咖啡。每次都要吐槽一下:米国人怎么能长期忍受比LSE食堂还糟糕的咖灰呢?

下图是大Joy和小巴两个吃货一早从波士顿坐地铁去剑桥就为了能在IHOP吃到地道的超高糖的美式pancake时拍的。入座后,与IHOP品牌形象极其符合的size50+的“服务阿姨”问我们要不要咖灰,我说好呀,来个double espresso哇?然后size50+阿姨瞪了我一眼,一副你咋那么矫情呢?我只好小声说,那就有啥咖灰喝啥咖灰吧。小巴笑眯眯地跟size50+阿姨说,我喝水就好啦!大Joy还觉得奇怪,但马上就明白小巴真是鬼啊,请看小巴记录的大Joy举起IHOP的咖啡的系列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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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呀,真。难。喝。

另外一个要吐槽的就是——为什么在美国喝小酒那么麻烦???!!!

不仅除了五星级酒店之外,几乎所有地方都强制查ID(不光亚洲脸,既是你满头白发也要出示ID),而且卖酒的地方比英国少太多了,感觉总得多绕一个街区才能找到一家卖酒的超市似的。

是,这种种障碍确实让大Joy好几次觉得,算了,还是吃巧克力吧!哈哈。可以想象这个办法应该真的能对人群(尤其是游客)的摄酒量产生一定的控制。

但是大Joy特别打抱不平的是——对酒精控制得那么严,但为什么美国的功能饮料随处可见???!!!功能饮料的滥用更普遍好不好呀?而且功能饮料对心血管的损害我怎么觉得比饮酒的危害并不低呢!!!而且,对于一个(所谓)医用大麻合法的州,买酒还查ID,不觉得有点扯嘛?

总之,呜呜呜,大Joy为小酒很鸣不平 =(

当然,每次去美国最开心的是回味各种喜欢的零食,比如jujyfruit软糖啦,比如fritos啦,比如cheetos啦。对于小巴来说,最幸福的就是饕餮下面这种大白奶油蛋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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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土!!!

可是确实很好吃哎。不过呢,波士顿的大白奶油没有在其他美国城市的好吃,因为不够暄。不信你试试,北美的butter cream总体比世界其他地方都好吃。(写到这里不由很艳羡我干儿子小黄豆儿,因为这家伙可以在butter cream的陪伴下长大,这童年得多甜蜜呀!口水ing)

当然,clotted cream还是俺们英国做的好!咳咳。

古人云,温饱而开始胡思乱想。古人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那天在pizza店里,上来沾面包的橄榄油里没有意大利醋,而是撒了很多香草调料,别有一番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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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油盘底这些调料,(温饱而启动胡思乱想模式的)大Joy就想起了前一阵在Utrecht看的蒙德里安的作品,然后跟小巴感叹:你看,这是一盘佐料,在蒙德里安笔下就是一幅艺术品。

小巴不信。

大Joy立马手机变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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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那意思吧!(参见下面蒙德里安作品三幅)

嗯,用食物吊起各位的胃口,真正的highlights在后头哦!未完待续!

你猜,我这是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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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大Joy这是跑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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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里的某个国度哇?!

嘎嘎嘎嘎……居然,这里是英国海边小镇布赖顿(Brighton)!

嗯,来苏塞克斯大学开会好几次经过布赖顿,一直听说布赖顿是历史上的风尚之城(现如今的风骚之城,嘎嘎)但是从来没有逛过这个城市。前两天是为了看康斯特伯的画展,然后发现,哇!原来英国皇家以前布赖顿的行宫长这样哇!

外表看很中东,里面一水儿从广东进口的中国装饰和壁画,特别震撼,里面不许照相,印象里就是满宫殿红彤彤的,仿竹制的家具、各式清朝人偶烛台,中间还穿插着大理石的壁炉、装饰着龙和棕榈叶的巨型水晶灯……记得当时我被惊艳得仰着头目瞪口呆地在宫殿里边走边跟小巴感叹:英国皇室是不是在追求亚洲皇室风格我不敢说,但我想象中,中国清朝晚期的高档妓院大概就是这气派吧!

啊哈哈哈哈哈哈……真的啊,中国一般也就妓院能这么重彩吧……或者鸦片馆也行。嗯。

瀑布汗归瀑布汗,还是很开眼界的。

康斯特伯的画展也不错,主要没有伦敦那么多人,可以随心所欲的看,外加有Art Fund的会员卡,居然是免费的!——上面这个Royal Pavallion也是免费的!感觉火车票钱一下子就赚回来啦!结论:Art Fund还是很值的哦!强烈推荐哦!(还有就是在英国看画展经常能看到说那幅那幅画是在Art Fund的帮助下被公立美术馆购买或者修复等等,那时候会觉得哎呀这里也有自己一份功劳哎!莫名的满足感。)

阳春白雪完,到布赖顿,不匪气一下都对不起Graham Greene。所以大Joy和小巴就很恶趣味的在石滩上(布赖顿不是沙滩是石滩)拜读了……被誉为GG,John Le Carre 外加C J Sansom(为什么Sansom居然能和另两个相提并论?!图书市场太堕落了!)综合体的——

 

Mick Herron.这个间谍作家现在在英国红得不行不行的。碰巧那天我俩分别点的饮料端上来还和书皮特配!

大Joy看的是这个系列的第一本, Slow Horses,感觉开篇几章背景介绍有点slow,其他的还好,但看完忍不住又翻了本Daniel Silva的间谍小说才觉得舒坦了。但小巴说,Dead Lions写的特精彩。

在布赖顿下午四点之前喝小酒一点没有压力,老城区的酒吧里进门就是下面这个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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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小酒之前去布赖顿海边游艺场溜达了一趟,这也是个电影里经常出现的有故事的地方。总体感觉一般,但是在室内游艺区的尽头发现有一排投币的air hockey擂台,我们去的时候几台机器都是空的,2胖子一局,和小巴嗞哇乱叫地对打了两局,等再抬头,发现居然几个台面都开始排队了!哈哈哈哈,我觉得神经质亚裔女青年还是蛮有号召力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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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就想显摆一下,我又赢小巴了,嘎嘎嘎嘎……

不过发布这个博客的时候我们早离开布赖顿了,你猜我们现在在哪儿?

给个提示:’I wanted to live d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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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你猜,你猜(图与问无关,上图依然排自布莱顿)。

猫奴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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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上图这只毛球了嘛?这是我家马路对面邻居的猫,对就是那个给我家送瓠子、在我们出差时帮我俩照看着、外加平时N多关照的全民好邻居的猫。最近这只猫经常就这样蹲坐在我家前院的院墙上。

而且几个月前邻居还说他们家猫并不喜欢外出——确实,在我们搬来这里的第一年根本没发现他们家有猫!后来这只猫也只是偶尔会站在他家二楼的窗台上,隔着玻璃隔着马路面无表情地瞥我们两眼。

结果最近这只猫忽然特别稀罕起我们家来,除了刮风下雨,基本每天都要在我家门前静卧几个小时。今天遇见邻居,我俩还特好奇:“这是你们家猫跟你们家狗打架了?咋天天玩“离家出走”咧?

我们家邻居哭笑不得地说,这是跟胡椒盐儿较劲呢!

因为最近胡椒盐儿变聪明了,知道在后院未必能拦截到我们,因为偶尔早上我们会出门吃早点,所以他经常一大早就跑到我们家前院,透过窗帘往窥测我俩干啥呢,窥测不到,就石狮般蹲在我家门前“守株待兔”——

然后坐在马路对面窗台上看风景的邻居家的白猫心里就很不舒服了——明明这片本来是它的管辖范围,怎么胡椒盐儿天天在它面前瞎晃啊?

所以,这只不太爱出门的猫,为了维护自己领土完整,开始朝九晚五地蹲在我家地面上,为的就是撑场子,跟胡椒盐儿抢地盘……

你说人类争主权一般是去插个小旗子,猫争地盘还得自己亲自去蹲点儿,也真不容易。

结果是,我们家现在是享受24小时门口警卫待遇:白猫不在胡椒盐儿就来上岗,胡椒盐儿不在白猫就来重宣主权。喵星人之间的博弈,人类坐享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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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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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怕看文科学术人写小说。当然,文学学者除外。真的。因为,不管是出于作者自身“深刻的”思想包袱还是出于读者我“深切地”被醍醐灌顶的希望,我时常觉得文科学者写出来的小说有种“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感觉——就是话也没(论文)说(得)清楚,结果还搅和了一个好故事。

所以我压根就不太喜欢《苏菲的故事》,连同事写的那些小说,我看着也觉得……嗯,怪怪的。因为这事真是术业有专攻,小说真的需要会讲故事的人来写。迄今为止,我看过的唯一突破这个界限的学者就是社会学家Richard Sennett——RS根本就是一个天才,嗯。

虽然每次看完都碎碎念的吐槽,但我还是贱兮兮地喜欢搜集学者写的小说,比如上面这个由国际关系学者写的寓言故事。作者之前写过一本关于把以道家思想为代表的非西方主流思维引入国际关系学的一本学术书,在圈里很有名。上面这本书基本也是这个意思,试图以寓言故事的方式让读者看到东方思想的智慧,我感觉更重要的是,作者隐喻了国际关系学里所需要的方法论上的变革。

但是绕这么多弯子,我觉得作者的苦心真不如用一篇8000字的论文来得明确又实在。而且作为读者,这是一本典型的让我莫名地有一种“你当我傻啊”的忿忿不平(我觉得学者写小说常掌握不好‘通俗’的火候,‘通俗易懂’经常就成了把读者假象成没什么思考能力的白痴),因为从某种角度讲,整本书其实就解释了这么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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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学者写小说真是费力不讨好,不像会讲故事的人,细想起来可能也没发生什么骇人的情结,也没讲出什么憾人的真谛,但是作为读者,津津有味地被牢牢吸引了一下午,合上书底,还好像有一种口有余味颇有心得的样子,比如下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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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 Haig上一本The Humans就辛辣得让我笑翻了天。这本依然是一个就着老掉牙的戏路讲出不一样的道理的小说,说起来好像真没啥特别可圈可点的,但是想起来,还真是一个愉快又有点小深刻的下午。

另外,书旁边那个小黄人玩具是前一阵在荷兰我觉得买到的最好的“纪念品”,哈哈哈哈——是在机场吃麦当劳的儿童套餐来的,英国好像没有这个玩具,恰好荷兰又是自行车之国,在阿姆斯特丹获得这个两个轮子的小黄人是不是挺给力的呀!

说起来Haig的这本小说里也有一首诗(确切的说是两首),是不是要比上面那首学者写的“有意思”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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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看有时候“有思考”和“有审美”真的就是右脑和左脑两回事,学者或许很有想法,但未必能用恰当的审美方式表达出来。反过来,我也常常怀疑论文看多了,自己这审美能力估计也退化了(所以也不要把大Joy的推荐太当真),因为我常常发现很多“经典”我完全不会欣赏,比如下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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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看是因为这是一本还算有名的低俗小说——妈呀,其实我觉得好像不该归类为低俗小说,但是翻了前100页,感觉怎么这么有名的“续集”好黄呀——总之,是作者“无名氏”接着此前Diary of an Oxygen Thief写的,然后伪文艺青年大Joy觉得好像“应该”看看,而且很薄的一个小册子,估计两三个小时就搞定了,就买了一本。

然后在咖灰馆里先开始是仰在沙发上看——“大家看呀,我也是有品味的小青年儿哦”,然后到坐起来看——“呃,大家看呀,我也是看流行小说的”,然后到有意识的把书压在桌子上这样没人会看到书名的——“呃,介个,我也没看什么啦……”——主要就是因为,我靠,怎么满篇都是黄黄黄啊……天,但愿咖灰馆里不会有学生走进来……

在我和畅销作者之间,我断定一定是我有问题,一定是我错过了什么。所以我只好战战兢兢地google了一下这本书的review,好知道应该怎么“欣赏”这本书。

让我大松一口气的是,好像网上大部分评论也是说:“怎么那么黄啊!”“好像除了黄没别的啦!”

phew!矮马,心虚的我当时那叫一个如释重负!

但我依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作者还挺红,后来一个评论提到书的最后五十页还是很值得看的。

然后我就怀揣着这个信念一直跳读到最后50页——其实大概最后40页的样子。嗯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最后40页还真是写的不错。这是一本很大胆很露骨很粗俗很让人反胃的作品,但同时最“坦诚”的叙述往往如此。所以如果你是个宰相肚里能乘艘小船的人的话,或许你和我一样,觉得这是一本文末有彩蛋的书。

沿着这个思路,再介绍一本“恼人”的书——借着海明威名著The Sun Also Rises的社会学研究:the son also rises surnames and the history of social m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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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作者也是醉了,继想当年引来口水战的A Farewell to Alms之后,又写了这本通过姓氏调查的全世界N个国家社会不同阶级上下流动性的书,基本结论是:好消息是,从各国数据看来,社会阶层在人类社会是流动的;坏消息是,流动速度不是30年,或者“富不过三代”,而是作为一个社会底层的“咸鱼”,不管你在世界哪个角落,比较实际的估算是你大概需要300年才能“翻身”。而且你知道嘛,工业革命神马的都是浮云,其实中世纪的封建英国的社会流动性比当代北美还要高咧!比如给俺们坎特伯雷写故事季的那个乔叟,他家祖上是修鞋的,但他的重重孙却曾短暂是英国皇位继承人。

嗯,总之这是一本充满了各种“政治不正确”的著作,而且其实作者的采样也很有局限性,但是呢,从某种角度来说,即便所述未必都是经得起推敲的“真”话,但倒也是难得的“实在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