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竞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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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后院终于有绿色喽!

在两个经常不在家的懒人念叨了整整两年要去买盆栽植物装点后院之后,俺们家无比热爱园艺的邻居终于看不下去了,今天差他老公一下送给我们五盆植物,哈哈哈哈哈哈~感觉懒人提前过圣诞啦!

小巴终于假装了一把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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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现在考考给位,你们猜猜这五种植物分别叫什么嘛?IMG_4637

提示:有两个是可以吃的。

让我爸猜了一次,我爸答对了俩,一个是可食用的。

明天给答案,吊吊各位的胃口,其中一个植物还出身不凡呦!(未完待续)

 

---------------现在开续---------------

 

嘿嘿,其实大Joy也是植物小白,幸好俺家OCD的邻居(真是人以类聚呀!)给每个植物写了详细的“说明”,咳咳,现在我来公布答案吧!

白菜说对了一个,就是最后两个花里面有一个是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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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桂叶 bay leaves

有没有觉得月桂叶是一种很诡异的佐料?——就是炖肉啊,做汤啊什么什么的大部分菜谱都会说要加几片月桂叶——昨晚家里来客人,大Joy做小龙虾鲜蔬烩饭(risotto)的过程中里面还加了几片月桂,显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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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看不到bay leaves的影子,因为月桂叶非常的硬,即便煮个N小时,仍然没法食用,所以月桂叶如同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蜀黍,在它参与的菜肴摆盘上桌之前,它就被拿出来静静躺在厨房纸巾上了。

另一个关于月桂叶的事情,就是这家伙到底有什么味道???月桂叶不像罗勒,rosemary,saffron,sage,薄荷、香菜等等一样有独特而明显的味道——比如这些佐料几乎都可以单独成菜,即有的菜只要它们其中一个就可以了,但很少有菜只用月桂叶,我印象里月桂叶都是合着别的作料用的。有时候忘加了(或者忘买了)好像对最后成品的味道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

所以你要问我做饭为什么会扔两片月桂叶进去,好像还真不是出于对惊艳味觉的追求,而是图个心里踏实。没错,月桂叶这东西说白了没什么味道,你撕开它顶多闻到一点点大地的清香,也不深厚,提供不了层次,但就凭这不愠不火的大地的味道,它对锅里翻腾地各色香鲜在味道上有很好的粘合与过渡的作用,——用天朝的话说,就是菜做出来味道比较“和谐”,从这点上讲,作用有点像乐队里的中提琴。

哎呀妈呀,周日早上的思维果然奔逸,可惜俺不是许地山也不是周敦颐,要不然就上述两条,以后论起“踏实奉献,不慕虚名”还有落花生和莲花什么事啊!哈哈

中间两个花大家没看出来么?

这两个是我爸猜对的两个:左边的是无花果,右边的是百合啦!虽然是大猩猩红百合。我最喜欢百合花啦!因为特别好闻,以前在人民医院实习的时候,觉得最大的福利就是不管转到哪个科,病房里总有好多送给病人的花,以百合为主,超级好闻。——后来听说百合的香气和酒精是有类似作用的,可以麻痹神经啥啥的,敢情是气体威士忌呀!哈哈哈哈~

第一张那个植物我知道是我邻居特别喜欢的,被她供为“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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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年前第一次去她家做客,她就特别得意加激动地指着一丛枝叶跟我炫耀说,看!这就是(你们)中国著名的“南天竺”,听说在中国是神一样的存在!

邻居兴奋得手舞足蹈,我这个植物小白满脸问号,好煞风景呀!

可是咱也很委屈呀,本来嘛,南天竺算啥?南霸天在我们中国才是神一样的存在好哇?

我想这回邻居一定是从她家的竹子上截下了这段枝桠,让我在“圣物”的沐浴下好好补补植物学基础~

不过大Joy这么八卦的人,对最后要说的这盆植物才两眼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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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植物叫桃金娘(Myrtle),长大了开小白花,经常用来做新娘婚礼上那个白色的花束

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大婚的时候,她的花束就是桃金娘做的。婚礼结束,维多利亚女王把自己花束里的桃金娘栽在了自己在Isle of Wight的夏宫Osborne House里,从此花繁叶茂,之后所有皇家婚礼的新娘花束都有一支来自这株桃金娘的花。

而大Joy家这支,就是从维多利亚女王种的那株桃金娘上剪下来的。

哎呀妈呀,你们谁以后结婚或者周年纪念vow renewal什么的,就不用划小船去Isle of Wight了,直接来大Joy家后院采花吧!

后来大Joy还忍不住想:你看咱出去玩,带回来的纪念品都是啥零食巧克力呀、烤箱手套呀什么的,俺家邻居出去玩带回来的都纪念品都好高大上啊!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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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威治

压轴的一篇博客来说说到纽约最大的两个目的吧——一个是看芝加哥小熊队客场对纽约Mets的比赛,一个是看美术馆,尤其MOMA。

今年小熊队表现超级好,虽然最近运气有点不济吧(过去10场居然输了7场!哇靠!),但依然领先8场球哟!在纽约我和小巴就冒着被扔西红柿的危险,穿着小熊队的队服招摇过市去看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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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前我一英国同事还跟我说,他无论如何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喜欢棒球赛,因为好boring的好吧?我反驳说,你们板球才boring的好吧?他说,棒球更boring的好吧?……总之就着一杯可乐,我俩很痛快地互相鄙视了一番,呵呵。同事说或许因为棒球是个“数据”游戏(比如每个选手都有很多stats),崇尚“技术”的人群(比如美国人和亚洲人)才会喜欢。我觉得这有点道理,但最主要的是技术和战略。

技术上,以前说过投球的变化了,但我觉得要感受到击球和掷球的技术震撼,真的需要一个好座位——电视转播看不出来,一定要现场,而且一定要好座位。这回俺俩花重金买了在本垒和一垒之间的座位,哇,真的是无可比拟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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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小熊队输了,但是比赛真的好精彩——尤其Mets的那个收官投球手Jeurys Familia牛逼得太可怕了,那97mph的slider球真不是盖的,只见Cubs队员一个接一个地,抡抡抡就是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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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Familia简直就是个Darth Vader好哇?!看到最后,大Joy这么淡定的人都从座位上跳起来好几次,因为最后一局上半场,Cubs落后就一分,而且两人在垒上了,这时Cubs最牛逼的击球手Rizzo闪亮登场——这个时候只要Cubs打出一个擦地球,基本上就能得分了。而为了避免Rizzo能击到球,Familia居然刻意扔出几个过家家一样的球,决定“免费”送他到一垒——因为站在一垒的Rizzo没有威胁性,而站在本垒击球的Rizzo才有可能成为威胁——你看棒球是充满战略的吧。

就这样,没有Rizzo的小熊队就没有啥Familia所担心的了,在三垒都站满了Cubs的队员的情况下,Familia居然能淡定地继续扔出N个“打不着,打不着,你就是打不着”之气死活人不偿命的变幻球型,居然把三垒站满的Cubs给扔出局了!!!

恐怖的实力派啊!后来在电视上看了几次直播,每次第九局的时候,Darth Vader就带着杀气上来了,回回把对手扔出局,矮马,太NB了。

虽然小熊队表现欠佳(因此让我很讨厌Mets,哼!而且Mets场馆里居然只有Mets的服饰,没有其他球队的东东,太小心眼啦!),但Mets的粉丝狗还是够吊的——

说起棒球还有个事情我觉得特好玩,就是为啥纽约最有名的球队是Yankees呢,按理说Yankees是重商的纽约人以前对波士顿人、Connecticut人等那些“酸儒”的北方人的统称,啥时候成了纽约的一大招牌了呢?嘿嘿嘿嘿(E.Rutherfurd在他的历史小说里对纽约和波士顿的各种互不服气有详尽的描述)

说完下里巴人的棒球赛,再说说阳春白雪的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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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纽约最好看的美术馆是 The Frick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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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私人藏家的美术馆,很可惜里面不能照相。有点像伦敦的Wallace Collection,不知道哪个更大,但the Frick Collection绝对更对我胃口,震撼得让人倒吸凉气——别的不说,挂出来的van Eyck和Titian就好几幅啊!还有好几幅Velazquez,好几幅Goya,伦勃朗就不要说了,这里有我看过最棒的一幅伦勃朗的自画像

Self-Portrait, 1658

嚣张而坚定的画王。原画非常大,乍舌的华丽,据说有一部分颜料是掺和着磨碎的珠宝画上去的,这幅画太符合伦勃朗的性格了。本来想买一幅印刷品放办公室里的,不过Frick美术馆里只有明信片,这个画缩小了,气势就没了。

最让人失望的美术馆是guggenheim

大概是去的不是时候,赶上的临时展一般。

不过在里面新了解到了一个画派,Rayism,结合未来画派,以光线反射为思路的俄罗斯抽象主义,别说,还挺有表现力的,比如下面这个,画的是桌子上的红酒杯和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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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如下面这张,我第一反应是“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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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发现,人家标题是“猫”……哈哈哈哈哈哈……一定是一只被鸡吓得炸毛的猫。嗯。

有点让人失望的美术馆是大都会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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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问题是,期待值太高了。而且MET的美国展部太爱国主义了有没有,无比的美国中宣部。欧洲画的藏品有很多草稿和复稿,所以有点理解芝加哥美术学院为啥那么牛气了,确实芝加哥的藏品显得“正点”一点,但MET也有很多不错的东东,比如我第一次看到了毕沙罗的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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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作品展里有个很好看的风景画,你猜咋滴,画的是俺们肯特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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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也没有耽误耍宝,有一幅题为“专家”的法国作品,画的是几只猴子假模假式的对艺术品头论足,本“砖家”也决定加入它们的行列,嘻嘻——

嗯,最后要说这次旅行最最期待的,就是MOM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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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来纽约玩已经说了五六七八年了,主要就是为了看MOMA,但是中间因为纽约酒店的臭虫灾等等,所以一直没敢来,哈哈——终于,MOMA我来啦我来啦

MOMA好给力呀,没失望有惊喜。每次看完展览,我和小巴都习惯各自挑出一个最喜欢的作品,但MOMA真的好难啊。我喜欢下面这个giacometti 的“凌晨四点的宫殿”

我也喜欢Basquiat(Warhol是谁呀,谁来MOMA看他呀,Basquiat才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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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认识的一个“新欢”是画家Chirico,下面这个画叫“the double dream of spring”,你说我该梦点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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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毕加索创世纪般的《亚维农少女》也理应成为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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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美国画家Oldenburg的“striding figure”,是对一个舞蹈的速写,新藏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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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俺想用两张在MET抓拍的照片说明——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带着他们的小熊旅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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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耍完了,暑假也正式开始了,回家打开书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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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utenberg Bible, NY Public L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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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久居伦敦后院的家伙来说,逛纽约可以有一种“蜻蜓点水”的洒脱,因为纽约和伦敦在很多地方很像:华尔街vs the city,格林威治 vs Soho,9th avenue vs goodge street,百老汇 vs West End,意思都差不多。包括纽约的中央公园,出发之前刚好写完一篇关于公共空间的专栏(8月底9月初发吧),顺带手研究了一下英国“公园”传统对纽约中央公园的影响,所以这回还特意去了中央公园两次,崇拜了一下这个扭腰的英式园林。——总之,纽约的很多名胜给人感觉很熟悉。

但纽约和伦敦还有几个很大不同——当然,一下飞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美国的海关要比英国海关冷酷很多很多。那天我和同事还吐槽呢,我们每次出差去美国都会惊诧于海关人员“大惊小怪”的“吼来吼去”——真的,比如在美国过安检的时候,对方要查你的包,你如果有上手帮他们拉开拉锁的动作都会被200分贝的紧急喝住——不过反过来想想,英国没人有枪,美国遍地是枪,所以在这个国家当警察也难怪需要神经过敏一点!

言归正传,我感觉纽约和伦敦的主要差别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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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纽约是个比伦敦资本主义得更纯粹的社会。这点在第三点里还会讲到。别看都是老牌资本主义,但是伦敦/英国,多少还有点贵族封建气的遮掩,资本主义得比较含蓄,或者更确切的说,英国人眼里看来,赤裸裸的“挣钱”依然是个市井中人的事情,心里再急功近利也不好摆在桌面上——不管你觉得这个思维有多虚伪,至少在大环境下整个社会就“显得”略为平和。而别说纽约了,每次去美国都会感到坦荡荡的资本主义,“投资收益比”浸润在这个社会每一个纤维里,这包括上上篇说的连矿泉水也要有功能。

当然,这没啥好或不好,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每次看着都挺好玩的。而且每次来美国就是为了享受一下他们赤裸裸的资本主义sale呀!这回正赶上国庆节降价,本来想大大血拼一把的,结果没有得逞——因为现在都是夏装,80%英国都穿不上啊!岛国人民巨崩溃T.T…….哼,以后专门赶感恩节sale来!啊哈哈哈哈

2. 第二点不同的是——岛国人民咬着后槽牙掐着大腿根也不得不承认——伦敦虽然是一大文化中心,但纽约才是真正的世界的文化中心——真的是啊,啧啧啧。

我们每次不远千里地去美国逛书店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即很多英文出版物在美国之外要么很难买到(或者贵个30%,尤其学术书籍),要么要等到好久之后才有。这回在纽约逛书店更是强烈的感觉到——哇靠,这每年有多少好作品是纽约出版的呀,而《纽约时报》和《纽约书评》的评价简直铺天盖地……不到纽约还真难意识到,原来这两个媒体的评论在自己的生活中几乎是“圣旨”一样的存在。《伦敦书评》或许在文艺小圈子里有点号召力,但绝对没有这么大的学术、商业双管齐下的影响力。

纽约有个很好的书店,叫Strand,超有个性。买了个他家的杯子,说得多对呀!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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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店是Union Square的Barnes & Noble,即the New School的附带书店。(另外,第五大道那个B&N很烂超级烂。)Union Square的这个特别好,到纽约第三天才发现,去了两次。第二次去是7月4日下午,那天曼哈顿到处是人,所以本来是想下午去那里看书躲清静的,结果买咖啡结账的时候,后面有个长得酷似Woody Allen的华裔大爷(大概是个台湾裔ABC)以我真的找不到笑点的笑话搭讪——岛国人民的直觉是一脸惶恐:你怎么能和我这个陌生人说话?oh my lady gaga!(哈哈哈哈)但伍迪大爷很友善,又感觉好孤独(手上拿着一本全球退休人员掌中宝:数独),就只好耐着性子听——他一边咬着苹果派一边很伍迪地嘚嘚嘚嘚,说他是08年被迫退休的,之前给lehman brothers做,小时候还在英国上过一段公学,梦想是要在皇家莎士比亚剧团当演员,结果稀里糊涂被他麻麻说服成了一financial geek…..我想我当时如果好好听的话,没准能整理出个《曼哈顿II》来,只不过这回男主人公纠结的不是那本一直没有出版的书,而是一直没有登上的舞台,不过我一边听一边走神,满脑子都在怨念我那被打破的清凉阅读计划,直到小巴逛完书店来救我~phew!

还好第一次去这家书店的时候很有收获,淘换了一堆杂志,还买了两本书,都非常好看,虽然有伍迪大爷的干扰,居然还是在回伦敦之前就全看完了,哎呀妈呀,我都觉得自己看书好快的呀!——

左边的这个是原南卡州长的御用写手写的“回忆录”,这个南卡原州长以前好几次被姜司徒在节目里耍,但这本书倒不是拿这个州长当噱头的,确实是作者本人对于政治写手这个职业的一些反思,写的相当有趣,内容既是关于政治写手的写作内幕/技巧,也是关于美国政治的一些无言规则。

右边这本书更是要说了,这是一个在NYU拿过文化学博士学位的女性(咳咳,文化学是包含在社会学里的哈),作者从一枚生活在下曼哈顿(downtown)的知性女到在结婚生子在曼哈顿绝对的上流社会住宅区(the upper east side,东上区)安家,在做全职妈妈并且观察其他纽约上流妈妈的生活的基础上,写的一部“非专业”的关于纽约上流社会的“人种学志”(ethnography).

非常无比极其好看!是个加了流行元素的很好的人种学志。我推荐所有女孩、女性、女纸,都看看。一来行文非常逗,很引人入胜;二来,对美国上流社会的描写很入骨——和Dominick Dunne的文章有异曲同工之妙。另外,这个记录上流成功女性的经历的书,和女诗人Sylvia Plath以自己在纽约底层打工经历写的半自传体小说The Bell Jar对比着看也很有意思,尤其在读到Bell Jar开头部分,Plath对50年代曼哈顿女性“待嫁上流”的群体形象的描写,让人感叹有些事情真是一直没变。书中涉及的“社会地位”以及“女性角色”的问题,我觉得会引起很多人(尤其是中国人)共鸣的。

这就引来俺要说的伦敦和纽约的第三点区别。

3. 纽约是个比伦敦还要“等级社会”的城市。美国本身是个相对攻击性比较强的社会,不过美国的攻击性(aggressiveness)其实是结果不是原因,原因在于它是个竞争社会,而且是个对等级看得很重的竞争社会,纽约尤其如此——这点美国和中国真的非常像,即两个自称摒弃“阶级”却其实“势利”到骨子里的社会。每个人都要不停不停地冲锋,并要随时“检查”自己在社会金字塔里的位置。

英国的“好处”是,它是个阶级性太根深蒂固的社会,等级如此清晰与鲜明,而且如此地与出身与天赋相关,大家反而有一种“坦然”(或者说懈怠,看你怎么看了)——或者说,因为很难超越,“阶级”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身外之物”。这种赤裸裸的社会不平等还能保持稳定的一个秘密在于,英国文化传统上要人对自己的优越感抱有“不安”与“惭愧”——贵族对中产阶级如此,中产阶级对底层也如此。所以诡异的是,在一个宣扬各守本分的阶级社会,反而比较容易做一个“骄傲的”砖瓦匠,或者“受人尊敬的”清洁工。

但对于半遮半掩地阶级社会,很难安心做个砖瓦匠吧,往往少了格调,但多了一种“腔调”(——纽约书店里很多拿纽约和巴黎做对比的书,但是相比之下,我真的觉得芝加哥更为巴黎,而纽约的气质更像香港)。什么腔调呢?比如上面Primates of Park Avenue所说的,东上区的妈妈们几乎都是名牌大学高学历但无需工作并且雇着各式帮工的女超人,但她们的一举一动,每个装束(包括接送孩子的服装)都需要精确的算和计,谁和谁搭了话都有可能为下一次聚会的座上宾洗牌——所以他们会直接问你一些关于收入和工作等隐私问题,因为没人愿意“耽误功夫”,这是最快判断你的社会关系和利用价值的办法。在这个关系社会,自己孩子是自己在社交金字塔的地位标示也是未来投资,所以这些富家小孩和中国富家子弟一样,恨不得2岁就开始上为考幼儿园而上各种补习班,然后一堆教育学家煞有介事地“分析”这些儿童的潜力——有个很生动的例子,作者记录了自己带大儿子屡次去幼儿园面试屡次失败,有一次来到幼儿园门口,她四五岁的儿子抬头看着她说:“mom, I can’t do this anymore.”作者说,东上区的孩子不会玩耍,因为他们没有时间玩耍,他们的童年被各种“enrichment”课程占据了……是不是和天朝那个没有阶级却一样势利的社会有点像?

还和天朝很像的是这些嫁入豪门甘愿放弃工作在家的女超人们——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简直都不敢再批评国内现在时兴的女性婚后不工作是一种“退步”了,莫非这是“advance”资本主义的表现嘛?呵呵——她们虽然看起来很爽,但经济依赖意味着这些女性其实牺牲掉很大的人格独立,因此她们不仅是曼哈顿酒精消费量最高的群体之一,大概也是曼哈顿吃抗焦虑药最高的一个群体。

所以挺让人惊讶的是,原来在美国这个平等自由的国度,原来其传统上流社会的标准依然是“男主女从”,让我不得不想到,这大概算是纽约从旧世界(the Old World)继承来的毒害吧:最早荷兰人占领曼哈顿,曼哈顿还叫“New Amsterdam”的时候,荷兰的传统是男女财政平等,偏偏是后来英国人从荷兰人手里抢过来曼哈顿,改名“New York”之后,这个小岛才依附英国的传统,即女性没有财产权。所以英国接手这块殖民地别看对奴隶制有好处,但在女权上倒是退后了好多啊!有趣的是,几百年过去了,新世界仍然尊崇着“老规矩”。

天马星空地啰嗦了这么多,我也够伍迪大爷的了,估计各位已经看困了,放只酣睡的萌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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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看来这只猫经常喜欢在橱窗里睡觉,后面那个请勿打扰的标牌太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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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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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还真的是个不夜城。上图是凌晨两点从酒店窗户拍下的时代广场边缘。我的天呀!这可是凌晨2点呀!比我们侃村下午2点还要热闹个七八倍哎!

那天跟@松木木木 说,写扭腰的游记还挺有挑战性的,因为这个城市四通八达,头绪忒多了,你说从何说起咧?纽约本身就是一大锅八卦粥,跟伦敦一样,到处都是名人名地呀:克林顿的办公室,川普住的楼,约翰-列侬被射杀的大门口等等,之前我们买了一张“文艺秘笈”,专门是曼哈顿里名人的故居或者名著涉及居所的地图——不过面对这张地图,只能感叹自己太没文化了,绝大部分的人名和作品只是听说过,没看过,所以看了半天也没有特别大的动力去按图索骥。除了上面说的仨地方,唯一认真去找的,就是马克吐温故居了——矮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费恩,坏孩子历险记,俺熟啊!嘻嘻嘻嘻~

不过马克吐温的家正在装修,全被手脚架和铁板挡着,我俩就坐在他邻居家的台阶上沾沾灵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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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原本最想去找的,是Truman Capote故居,倒不是因为《蒂芙尼的早餐》那本书(书绝对比电影好),而是几年前看了Capote那个电影,觉得这个作家超有趣。不过他的故居在布鲁克林——而俺俩这6天除了看棒球赛去了一趟Queens,都莫有出曼哈顿,也就作罢了。好多同事都跟我说布鲁克林特别值得一看,而且其文艺范绝对不低于格林威治,看来过两年还得再来一趟!

既然很难系统地八卦扭腰,就干脆剑走偏锋,用两篇博客来说说geek眼中的扭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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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纽约当然要看漫画呀!!!纽约当然是漫画爱好者的圣地之一啦!!!伟大的Will Eisner(也是布鲁克林生人)笔下的纽约多有感染力呀!--确切的说是震撼力,尤其The Contract with God三部曲,经典中的经典。

下了飞机立马就去酒店后面的这家漫画店了。事后我觉得这家不能算是我最最喜欢的,但即可秒杀伦敦的漫画店呀,矮马那各种商品也太太太太太全了吧!!!我好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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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和本小女纸合影,Batman那一脸的怨气,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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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一定是因为这位DC英雄看见我穿着Ms. Marvel的T恤,满脑子的嫌弃:“腻奏!腻奏!”(你走!你走!)啊哈哈哈哈哈哈~可是我就是觉得Marvel系列更好看呀啊哈哈哈~

说到Ms Marvel,这个T恤还是最早版的金发碧眼的Ms Marvel,大Joy力挺的现在的巴基斯坦裔Ms Marvel才给力呢,英国买不到这个黑头发superhero的T恤,但在扭腰Union Square附近的Forbidden Planet买到啦!--哎,FP不是俺们英国的店嘛!为嘛俺们位于伦敦Shaftebury Avenue的旗舰店都远比不上扭腰的分店呢?而且在扭腰分店能买到的T恤在英国官网上都米有哦~~~矮马!难怪有人说纽约是漫画爱好者的麦加呢!

在格林威治还有个书店特别逗,可能是唯一一个能同时容纳我和小巴“迥然不同”兴趣的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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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书店很小,实际是两个书店,左边是Carmine Street Comics,右边是Unoppressive Non-imperialist Bargain Books——左派得好和谐吧,哈哈哈哈

文艺左派的特点就是蔑视一切规矩,包括自己定的规矩——比如开门时间,这家支持Bernie竞选的书店按理说是早上11点开门的,但11点多还是人影全无,大Joy捉急呀,以为这回就错过了。后来垂头丧气地在格林威治转了转(我觉得比伦敦SOHO气氛差很多呀),无鸟地喝了一杯无比好喝的嘎拿大冰茶( David’s Tea),再和小巴转回来的时候,居然开门啦!哇哈哈哈哈!

不仅如此,文艺左派不守规矩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进货就卖,才不管啥上市日期!所以在这里大Joy买到了新一期的Ms Marvel——我比较确定是其不守规矩,因为比网上公布的公开发行时间早了好几天呐!哇哈哈哈哈哈哈~这才叫先睹为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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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geek,就不得不说纽约的无畏号航空母舰了(Intrepid)。

这个航空航天海洋博物馆比想象中要好看!——俺对飞机、潜艇啥啥的没啥太大兴趣,但是我发现原来航空母舰飞机起飞和降落的原理其实都要凭借“巨无霸”橡皮筋,这点挺好玩。而且那个1:40的无畏号乐高模型也拽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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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酷的是,这个博物馆里有个单独付费的航天馆,很多惊喜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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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真正的USS-Enterprise,就是最早做测试的航天飞机。

这里还有从休斯顿借过来的Star Trek里的伽里略shuttlecraft哦!Dif-tor heh smu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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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有酷酷的火箭shot glass,虽然是喝酒用的,早上喝espresso也正合适哈——

最后,你看咱这个航母style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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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宁~各位早起都饿了吧?当然,本篇夜晚阅读效果更好。嘿嘿嘿嘿~本篇拉仇恨来啦!

之所以要选择去米国度假,很大程度就是为了吃,因为有些基本的东西欧洲人也做的不如米国人好吃呀,比如bagel,比如pancakes,再比如,连French Toast都是米国的更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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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传统版本,一个创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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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是在一个叫KAVA的咖啡馆,是这回吃到的french toast的最好的版本。开篇第一张也是在这家店,在纽约6个早上,有三个早上都是走到他家吃的,头三个早上是因为没有发现他家……嗯,就是这么好吃!这个小店的每一个东东都好吃,包括第一张照片右下角的“巧克力和梨”麦芬——热乎乎新鲜的,看着其貌不扬因为外壳烤的是脆的,不像大多数麦芬是松软的,但是这个曲奇饼干质地的外壳搭配上温香松软的内层,真是无敌销魂呀!

更销魂的是,他家的女服务员(我觉得像是女老板)长得非常之朱丽亚-罗伯茨哎!!

美国大部分餐馆比较好吃主要是料好,地大物博,这点你不服不行

比如guacamole,一定是自家做的好吃,但英国你就自己做不来,因为英国的鳄梨几乎都不熟,而米国随便一个连锁店现做出来的guacamole都好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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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腰的“厨房”不在格林威治,而是在第九大道(9th avenue),游客不多,很地道。在米国首先是要大吃墨西哥餐

其次就是补越南餐——虽然巴黎的越南餐馆也有几家很不错,但是整体水平上,越南之外,我觉得美国的越餐最好吃啦!尤其这回发现了OBAO这家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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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忆中最最最好吃的越南米粉是小时候在加州一个越南小馆吃的,很大原因是那是我第一次吃pho,而且那也是唯一一次餐馆真的把超薄的生牛肉端上来,在你座位上把它加进滚烫的牛肉汤里~~~那是个特别特别小的“苍蝇馆子”,但特别地道,那肉质和清香,后来的美食都很难超越这记忆。但OBAO的pho几乎可以排第二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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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非常好,而且面汤是熬制8小时的肉汤,包你吃的满头大汗还意犹未尽~

这回在纽约吃的并没有在芝加哥那么爽,很大原因是因为没有刻意查餐馆,而且中午一般都在美术馆吃了——我这回发现米国美术馆的餐厅都不错哎!上一篇末尾是在大都会美术馆(MET)吃的,午餐自选,然后按重量结算,非常好玩。MOMA的咖啡厅也不错

不过到纽约,一定要大快朵颐地在街边小馆来一块pizza哒!

P1010079好吃好吃。进这家小馆之前,我还跟小巴说,N年没有这么买pizza吃了,以前在加州上初中的时候,一块pizza加一个软饮,2刀5,每次大人忙试验忙晕了忘了给我们买做三明治的时候,就给点零钱让中午去吃pizza,对于小孩来说,攥着2刀5去买pizza要比从棕色纸袋里掏出自制三明治酷多啦,每当这个时候都会跟同学得瑟!哈哈哈哈~

嘎嘎大笑地走进pizza店,看见一个阿姨正在打包她的那块pizza,我惊呆啦——哇靠,怎么一块这么大!!!

小巴大笑,说一直都这么大啊。

看来我是在“小人国”呆时间太长了——俺们英国大号pizza也就13寸半,而米国默认都是18寸的呀……

不过我觉得米国人(或至少是曼哈顿人)在吃上还是挺纠结的,因为一方面,居然会有这样重口味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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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waffle上也兴吃荤呀!而且是大荤呀!)

而另一方面,很多餐馆除了价钱,都会列出卡路里含量,包括棒球赛赛场的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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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败兴致哎好不好?!尤其是看棒球赛是大Joy胡吃海塞垃圾食品的最正当理由了……

但也可以看出来,美国是个活着蛮累的国家,衣食住行都要计算,不能懈怠,哪怕喝水,也要喝得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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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水里还要有电解质,有咖啡因,酸碱平衡……phew~当美国的罐装水也不容易呀!

说到喝,倒是有两个事可以嘚啵的。

第一个是在球场买酒精饮料需要看ID,而美国真的是轴啊,不管多大岁数都要看ID,以至于两个没有带护照去看棒球赛的正常人,居然在球场连啤酒都买不到哎!不过鉴于那天吃了好多垃圾食品,没有啤酒就当少了个sin吧!嘿嘿

第二个关于喝的故事是源于我们住的酒店,the Knickerbocker,这里据说是Martini的发源地,所以酒吧小有名气,品质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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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杯神酒the Knickerbocker Martini的本尊就是下面这个样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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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Fitzgerald也来这里住过,据说喝high了就很盖茨比的满酒吧扔钱玩~哈哈,如果我是酒保就肯定猛往他杯子里加料,嘿嘿嘿嘿

好啦,仇恨就拉到这里,明天继续嘚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