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尔良好遥远啊——不仅地理位置确实离俺们比较远,而且整整三周前从新奥尔良回来的,然后开学的各种,现在回忆起来感觉像隔了一个世纪哇——而且还是冰河世纪,因为今天是大Joy终于扛不住,在英国穿起了毛衣的日子。而三周前离开新奥尔良的那天我几乎被37度的大太阳烤化了,原本可以去个jazz funeral的,但下午一点的仪式,在那种热到窒息的环境里,俺站在大太阳下两个来小时,那funeral还真说不定最后是给谁的呢……汗!
去新奥尔良(别称NOLA)之前真对这个城市没有了解,也没有期望——但短短几天,这个城市不断让我惊奇惊喜和惊艳。
先从吃说起:
几个月前你如果跟我上联说“新奥尔良”,我脑补的下联一定是“鸡翅”,嗯。再多的了解也就是Hurricane Katrina了,还有就是和Katrina相关的那个连续剧Treme。从英国出发(去纽约继而去新奥尔良)之前读了Ned Sublette的The World That made New Orleans(下左)。
到了新奥尔良之后,觉得Jason Berry的City of a Million Dreams更好看——你从封皮上也能看出差别哈哈,当然还有哈佛等学术出版社出的正经八百城市史,写得也还行,但作为著名的party town,你觉得新奥尔良自己会愿意被哈佛出版社出版嘛?不搭调啊,哈哈。
Sublette那本是从音乐史角度写NOLA的书——作者本身是个爵士乐专家,虽然字面上说“这本书可和音乐没关系啊!”但是其实还是很偏重音乐的——对于“音盲”大Joy来说(“乐盲”是可以通过后天学习遮掩,但天生五音不准六音不全“音盲”那就没办法了),扫荡这本书最大的两个收获一个是觉得哇,NOLA居然曾经是西班牙、法国和英国三国的殖民地,这得是怎样的多元化呀!第二个就是关于吃!
最主要的就是关于gumbo这类当地“美食”的了解——嗯,所以其实NOLA最有名的还真不是鸡翅,这点小巴比我有学问,一直念叨说要来NOLA吃 “Jambalaya”,“Cajun”和 “Étouffée”啊~妈呀,第一次听小巴会说这么多非英语的外语。。。真吃货——但看了书,我就比他还有学问啦,我纠正说,NOLA最有代表性的食物是gumbo,说白了就是秋葵做底的烂炖。而这道菜成了NOLA的代表是因为19世纪的时候很多文化评论文喜欢用gumbo比喻当地文化的杂交。
而我从其他什么地方看说,gumbo的流行好像和NOLA的黑奴经常吃不饱有关,然后他们就自己把从非洲家里带来的秋葵种子种上做食补,然后慢慢地这个佐料爬上了白人奴隶主的餐桌,成了一种当地特色。
所以去NOLA之前,我觉得gumbo基本就是北京卤煮,后来吃完之后,觉得味道有点像喜洋洋在法国介绍给我们的马赛乱炖bouillabaisse。
还有一个更为突出的感觉就是,真正的creole馆子里,绝大部分菜都是稀糊糊的——
但是倒真的都很好吃,各种香料轮回在味蕾上滚来滚去,mmmmm~面对一大桌子异域美食完全不知该从何下嘴呀!
好吧,有些酒店的餐馆还是有“固体”“当地美食”的,但是其实不够“传统”啦!
顺便说一下,街边连锁店的炸鸡确实很销魂——
新奥尔良是个很魔幻的城市。第一天从纽约飞到NOLA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但空气还是那么闷热,好像是32度的样子,出租司机一路飞奔,先是黑咕隆咚然后星星点灯——不知是因为犯困还是确实如此,总之没感觉NOLA是个多么繁华或者热闹的地方——直到我们走进位于密西西比河岸边和城中主干道Canal st之间的酒店——哇!除了酒店大马力的空调让人立马通体的凉爽之外,感觉眼前完全“灯火通明”,倒并不是因为酒店大堂里的灯有多么凉,而是似乎恰好赶上(后来几天发现是常态)一大组黑人家庭从什么活动归来——哇!女士穿着闪亮的晚礼服,头上别着各式礼服帽/头饰,男士穿着礼服,那么一大家子人,那么浑厚又爽朗的谈笑——哇!哇!哇!我这是走进好莱坞的什么年代剧里了嘛?
那气场~!真的好有感染力。之前在书上看到说NOLA是个黑人聚集的城市,第一天晚上在酒店前台办check-in的时候,我就觉得:哇!如果我是黑人,我也肯定选择住在NOLA!——不是我种族歧视,而是在这个种族歧视的世界里,坦白的讲,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这么有气场这么有吸引力的黑人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在欧美白人世界里,他们不是和我们这些黄种人一样,是“场合”里的(即便不是点缀也会被看为点缀的)点缀嘛?
靠,NOLA太给力了。而且所有人都那么的亲切友好。
当然,之后的几天,现实慢慢渗入。NOLA又是一个种族区别好明显的城市。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赶在中午太阳升起前走去会场报道——其实一共就8-9分钟的路,烈日下显得好漫长啊!——尤其一路上还忍不住跳进每一个路过的纪念品店,一来降温享受一下免费空调,二来看着柜台上各种《红楼梦》里马道姑才会有的巫蛊玩偶着实新奇——然后俺和小巴一路朝会场逛一路感叹NOLA这个城市都太友善太欢乐了,从某家店里出来回到大街上,只听宽阔的Canel大街对面一阵狂吼争吵,然后这还没到9点呢,街对面已经上演拎着棒球棒的追打了。
呃……把我和小巴两个对这座城市充满玫瑰色想象的外地人看得瞠目结舌。
在NOLA生活的适应到那天下午又出现了新的挑战——我们住在french quater旅游区的边上,也属于黑人区。第二天下午走了好几个街区(在35度以上的高温真的是高消耗运动!),居然我们在超市和药店里都找不到一般城市都会见到的那种盒装的切好的新鲜水果,甚至连盒装的沙拉都找不到——出门在外,又那么热,当然想吃点健康清淡的啦!——而不论是药店还是超市,感觉贩售的酒比药的种类还要多!真的哎!连“强尼走路”这样的高端货感觉比牛奶还容易买到!
——这种消费氛围,难怪大早上就轮着棒子打架呢。。。
后来多亏大Joy眼尖,我们终于在一家纪念品店找到了一小筐苹果!小巴拿了俩去柜台结账,店主忍不住嘿嘿笑道:“哎呦,今天是哪门子邪,好多人买苹果哎!” ==||可以想象和我们一样远道而来的参会学者们,都在寻觅蔬菜水果吧!
NOLA难找水果这件事我们在接下来的两天也就默默接受了——可能Louisiana饮食习惯就这样?——直到后来俺一天创纪录地干掉了3个panel发言,俺们决定去之前听说的一个获奖的大厨的小馆庆祝一下。
这个大厨叫Shaya——最先引起大Joy注意还真不是因为NOLA,而是因为这个以色列出生的从费城辗转到新奥尔良的大厨以半回忆录的方式写了一本菜谱,特别有意思
挺朴实的一本书,没有完全看完,但前半部分他写小时候移居美国努力适应美国学校和美国学生等等那些描述,留过学尤其少小留过学的,应该还是挺能引起共鸣的。而且这回我们特意去吃了他在NOLA的一家店, SABA(即希伯来语“爷爷”),真的很好吃!!!
但对于种族的感触也出在这家由一个可谓成功嫁接不同文明的大厨打造的餐馆用餐的经历上——之前并不知道NOLA的城市具体规划,反正决议要在那天会议结束后好好庆祝一下,所以提前三周定了位子。到了NOLA才发现,那个餐馆离我们还挺远的,打了个车,开了20分钟才嘎呦到——然后一下车,我们面前就是一个(对于好几天苦于找不到新鲜水果的家伙来说)巨大无比的wholefood超市!哇!里面各式健康或者假装健康的食品,和French Quarter风格完全不一样。
转身再仔细打量,这里真真是白人区!而且我们面前出现的所有人几乎都是size 8-14之间的那么匀称……
Saba用餐非常愉快,一切都那么美味,真的——别看照片拍出来不那么漂亮,但是每一个简单的佐料都做得满有新意的。而且餐馆还挺大的,我估计大概是可以承纳100多人的餐厅,整个晚上,在这个黑人聚集的城市,除了我之外,我只看到了四个有色人种用餐,其余全是白人!
用餐完毕,不管你对race和class有多少的槽点,我们还去对面wholefood超市搜刮了一堆的水果,然后打了出租车回酒店。
那会儿天已经全黑了,一路上出租车穿越一个又一个住宅区。出租司机(不幸)是个特别喜欢聊天的家伙——以前写过,大Joy最头疼出租车上或者发廊里的small talk——只听司机问小巴你老家哪儿啊?住伦敦多久啦?你没学点英国口音吗?等等等等,哎,老生常谈……我乐得有小巴这个垫背的支应,我则可以大脑放空看窗外风景——哇!我眼前都晃过了什么呀!哇哇!——我忍不住支棱小巴让他看窗外——那些前廊有着高大廊柱的大房子,没有多余的装饰,没有过多的灯照,只是恰到好处地让你看到这些住宅类似小宫殿般地气派,偶尔我能在这些庞然大物中捕捉到一两个在屋里阅读或者走动的人影——以前庄园主就住这种房子吧?(肯定会比这个大啦,但是你能体会到我当时那种惊叹吧)夜色很黑,窗户和长廊上的灯光很亮,窗框里的情景很白……
后半截的路上,好像小巴也厌烦那些老生常态了,开始对出租司机发起了“反击”:你住在城里?
“哈!谁住得起哎?家在城外啦!”
你本地的喽?
司机说:“哪里啊,移民啦!”
老家哪里呀?
“埃塞尔比亚。先是在美国别的城市,Hurricane Katrina之后才搬家到新奥尔良的啦”
那你在美国也很多年了啊。
“哎,快20年了吧!”
老家还有人吗?
“曾经有吧,再也没有回去过,也没有过联系。这么多年了……你说呢?”司机的口气不是抱怨也不是遗憾,只是一种陈述。
我猜想着他在美国是否又建立了新的家庭,又过着怎样的新生活,但面对那个强迫你放弃过去的现实,这样的问题谁能问出口?
但现实是愈合的伤口,司机又跟我们聊起了橄榄球,New Orleans Saints怎么厉害,有比赛的周末城里是怎样的水泄不通~外加回答了我和小巴两个外地人各种旅游问题。我们终于抵达酒店。很愉快也很感慨。虽然好像实际距离并没有去机场那么远,但感觉晚饭的那个世界和我们住宿地的世界好遥远。
(未完待续)
我在NOLA的时候狂吃了好多oyster,现在想起还流口水哈哈哈哈!我去NOLA也是去开会,唯一做得比较游客的事情就是和好友到处去吃lol 包括临走之前跑去Café du Monde排队买了beignet
Beignet我都不知道是神马,赶紧搜了一下,嗯~很罪恶很好吃的样子……
俗称法式donut哈哈哈哈
我觉得更像法式poffertjes,你觉得呢?yum yum yum -哎呀吃货就是经常浮想联翩
我们村几乎看不到什么非裔美国人,我也只见过一家由南方大妈掌勺的soul food餐馆。吃了一次,那炸鸡真咸啊。。。菜量也真大啊。
哈哈,感觉美国的南方大妈擅长东北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