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莱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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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顿是这次荷兰行去的最后一个城市,是周四休会那天去的,但是莱顿这个荷兰学术重镇实在太有魅力了,感觉在Utrecht几天点滴蓄积的一些默默地赞美与欣赏一下子哇都爆发出来了。所以从莱顿开始写起。

从Schiphol机场到Utrecht也就半小时,从Utrecht去莱顿,也就40来分钟。早起坐在火车上看的是头天晚上开始翻的这本间谍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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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莱顿是伦勃朗的出生地嘛!!——虽然上面这本书跟莱顿毫无关系,但是在此推荐一下,Silva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同样是艺术类谍匪片儿,Silva的故事要比索斯比的Philip Hook抓人。

嗯呐!周四可以去Vermeer老家Delft,也可以去Rembrandt老家Leiden,想了想,二选一还是莱顿吧!维美尔很伟大,但伦勃朗奏是一个天才——在“shut up& pour”这个英国很多地方都能买到杯垫之后,现在大Joy桌子上的杯垫就是伦勃朗老爷爷的一幅自画像,所以每一次拿起小酒,都会撇到伦勃朗老先生那“干嘛呐?!”睿智的眼神,嘿嘿嘿嘿,我好淘气。

嗯,说到画,这次一个美术馆都没有去,因为开会脑子里都是乱七八糟各种概念哪里有心情欣赏啥美术啊,哈哈。但不得不说,这次是我第一次忽然有点理解为什么会有荷兰黄金画派了。这或许和除了18年前和麻麻第一次来荷兰观光是7月份之外,之后几次到访/路过荷兰都是在冬天有关。虽然(或者是“正因为”)上周一直穿插着阵雨,不论是早上灌着咖灰,还是下午喝着小酒,我第一次体会到荷兰夏日的光影变化。同样临海,但和英国的视觉效果很不一样。

荷兰的,至少是莱顿的夏天,真是哪里看去都是一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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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噻,怎么随便睁开眼巴望一下,所有的色块都有自己的故事!!(上图如果放大来看,窗户本身就是一个故事啊!)上面这种照片是在莱顿大学边缘的一个咖灰馆里顺手拍的(无任何加工,而且人眼要比镜头更敏感,所以肉眼看到的层次更丰富),拍完觉得柜台后那个咖灰馆老板才更适合拍“深夜食堂”的吧(——嗯嗯,此前大Joy也看了两个版本的深夜食堂,难怪中文版只有二点几的评分,黄磊实在不适合那角色,“沧桑看尽的前老大”形象被他瞬间演绎成“受气小媳妇”的样子==||他还是比较适合扮演不怕“小别离”能在“婚姻保卫战”中冲锋陷阵的“男闺蜜”——妈呀,写到这里,忽然意识到未曾想到自己居然是个黄粉?!太暴露年龄……和审美了=P)。

回归正题,那天在莱顿,光的强度刚刚好,颜色又饱和又温柔,精确又和谐,甭管晴天阴天,都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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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拍的咖灰馆里伦勃朗之前上学的拉丁语学校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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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荷兰语,我印象里这个楼目前是商用?但惊讶的发现窗户上还是各种伦勃朗头像,真8错。

其实要听大Joy胡扯的话,现代主义之父不是塞尚,所谓的印象派技法人家伦勃朗早试验过了。不过伦勃朗离开莱顿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大名气,而且当时莱顿本土还有个比伦勃朗年轻的画家比他成功多了,而且成功的早多了(名字叫啥反正我忘了,你记得吗?)。想当年来上图这个拉丁语学校上学,也是出于深切地感受到“我看那前方怎么也看不到岸,那个后面还有一班天才追赶”(所以如果你最近“有点烦”的话,伦勃朗其实是个特别励志的故事,让你觉得保不齐自己就是那个“无限极”的“奇迹”呢——咳咳,我又忍不住穿越了)。总之,对于一生未踏出荷兰半步的伦勃朗来说,还是阿姆斯特丹成就了一个天才。而对于一知半解的大Joy来说,踏上莱顿的土地,尤其赶上那天恰当的光线,除了(冒着口水流出的风险)张大嘴巴全天的视觉感慨之外,感觉自己假装好像也受了点感召似的呢,妈呀……

(很搞笑且很讽刺的,)捅破乌啦啦这小资情结的是,在我俩经过莱顿最古老的建筑(见下)之后,路过彼得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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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彼得教堂在美国很有名——在著名的“五月花号”在俺们侃村签完合同之后,那100来口子清教徒首先是奔赴的莱顿。而这些清教徒之所以决定再次起帆奔赴遥远且矇昧的美洲大陆,是因为这群英国佬当时觉得荷兰人太没有原则了,怕他们自由放任的思想会把自己的孩子带坏了——啊哈哈哈哈,想象一下身边那些担心自己孩子会被新世界美国带坏的欧洲家长……历史多讽刺多乐趣啊!

不过虽然大Joy对历史和地理的了解不多,但荷兰对美国的影响确实不可小觑。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去年在看纽约历史的时候,我记得看到当年在新世界,确实是只有荷兰裔家庭才认可法定婚姻(而不是宗教婚姻),才认可女性的财产权等等。(所以我觉得,从某种程度上,美国很多“先进”的想法(比如女权)要感谢早年移民中的“荷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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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教堂外对于遇难的五月花号乘员的孩子的墓碑,也正是这个碑牌一下子把沉浸于伦勃朗的大Joy一下子拉回现实社会。下图则是同一面墙的另一面,对五月花号和其牧师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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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五月花号承载的一百来口子人真了不得——你知道那个船上乘客的后裔包含了后来8-9个美国总统哇?!——官方说法是8个美国总统,但不太确认是否包含了Obama母方的祖先。这里包括两个布什总统和罗斯福。——实在很难想象目前在侃村那个难吃的American Pancake House的一亩三分地上的一个签字从某种程度上成就了N个美国总统。(*对于之前没有读过大Joy博客的新看客以及记忆力和我一样不好的老观众——侃村那个“煎饼店”是五月花号包船合同的签署地)

啧啧,

用个逗号没因为有时我会怀疑,你说所谓的“历史”是那些能引起后代的“啧啧”的事件,还是也不过“啧啧”,而已?

而莱顿才不管你怎么想——其实对于学术人来说,荷兰的首都是莱顿——而莱顿才不理你,它只是以它自己的方式表明它依然在小资与文艺的前沿。证据之一是遍布莱顿城市角落的101个“墙诗”计划,即在街头巷尾喷涂101个用各国语言书写的101首诗。

 

 

妈呀,不带这么显摆学问的!

我得承认,在莱顿溜达了一整天,虽然墙上的诗看懂的几乎没有,但莱因河畔的一块做得恰到好处的胡萝卜蛋糕让我感觉更“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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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吃!!!在视觉有了充分满足之后,没有什么比让胃满足更能诱惑/贿赂一个人拜倒在某城市文化下的了。(除了这个”胡喽吧!“蛋糕,还有在上面那个咖啡馆吃的dutch butter cake,我靠,很简单,但真销魂!!)

另外想起今年夏天借着格拉兹会议和荷兰会议,今年在对人类文明来说和长江黄河一样重要多瑙河(格拉兹)和莱茵河(莱顿)都小酌过一杯,觉得人生好幸福!

(未完待续)

 

《来来来莱顿》有3个想法

  1. 我我我也是黄粉(越来越不情愿承认这一点了),因为我饭的还是2004年以前没有发福还会唱歌不接烂剧本的他。

    1. 白菜,其实我是等着你“自首”哒!-大Joy作为一枚隐黄粉你就不觉得自己有责任哇?你觉得如果没有你在宿舍里的无限循环(经常翘课如)大Joy会知道《等等等等》哇?

      1. 哈哈哈哈,想不到我都脱饭了你还在坚持着。。。凭良心说,那个时候的黄磊真是挺招人喜欢的对吧?要颜有颜,要啥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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