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1

上一篇白菜留言说,“在中国行走……还是就走走吧,别停太久”。哇塞,被她“预言”准了,还真是,好讽刺呀。

大概是最近两年中国冒出的匪夷所思的新闻太多,所以读书看报的小巴同学就一直很担心俺回国调研这件事,我一开始觉得他好啰嗦。不过扛不住他的唠叨,把调研时间尽可能压缩,上半年分两次在国内呆了9周,不过9周貌似也是”one week too long”。这回在去机场的路上,麻麻开心地告诉我,我前脚起飞,她后脚就有好多饭局排着呢,因为我的“历险记”是她最大的谈资。我眯着眼睛歪着嘴巴坐在后座擦擦汗,心说,这时候还那么开心,一看就是亲妈!

大Joy在北京的最后一周,在清华西门被车撞了。后来我开玩笑说,咱还真是收集的都是“第一手”资料啊!——两个月前来调研食品安全,结果在厦门食物中毒;咱跟大狮子做风险社会研究,这回又真的亲身体验了一把中国的“风险社会”!

确实,两趟国内行下来,从来没觉得回国这么“危险”过。一方面我觉得过马路被车撞似乎是个“纯属倒霉”偶发事件,但另一方面,平时在微博上看的类似于小孩开车误撞行人呀,女子酒店遇袭呀什么什么各种莫名其妙地意外——又让我觉得统计学上,是不是也不完全是意外呢?

这件事情用比较概括性的叙述,是这样的:

大Joy早起在十字路口斑马线上被撞了,司机全责并当即认错,后来警察来了,大Joy也送去三院急诊检查了,后来飞回英国,目前康复进行时。

这么看,这件事除了有点小不幸,没啥,好像事情相关各方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该有的服务也都有了,国内社会一切运转正常。

但这件事仔细说起来,你就会发现有很多事情都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那天早上9点半左右(按照报警记录是9点43分),大Joy在清华西门外那个豁亮开阔的巨大十字路口上,准备过马路。

人行道绿灯,大Joy沿着斑马线,走到了大马路的中间,站住了。因为国内有个很诡异的交通法规,就是人行道可以直行的时候,依然需要看两边拐弯的车辆。之前我旁边和迎面有几个学生在正在左拐的车群里窜来窜去——车走的慢,人也走得惊险,我觉得这么过马路好危险,就停下了,我宁愿等着拐弯的车辆都过去,晚半分钟算啥?(事后想来,我还“真不如”当时跟着大拨违反一下交通规则,兴许就没事了。)

那些“争分夺秒”的路人都过去后,拐弯车流恢复通畅,我就看着两行左拐车辆顺次从我眼前通过。我就站在斑马线上等,老老实实站着啊。也就是说只要司机跟着前面的司机,简直没有道理会撞到我呀!但忽然就看见一辆黑色轿车从车队中“蹿”出来,直奔我就来了!——从我的角度看,那个车完全就是“刻意”冲向我的。

那是我最后的记忆,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就“腾空而起”了,感受到那么大冲击的一霎那,我想,完了,死掉了!——但还好,完全没有疼痛,因为我的“OS”立刻自动黑屏了。

确切的说,直到今天为止,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被撞的,以及具体被撞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落地的。只能说从身上的淤血和伤口,我推测车子是撞击的我的右侧,把我撞飞之后,大Joy还在半空中来了个(优雅的,嗯哼)180度转体(矮马,没想到我还挺有体操天赋),然后又是身体右侧落地。

这些只是推理,因为肇事司机也不知道怎么撞的我——很明显,他当时开车的时候走神了,或许是低头看手机或者看着右侧,方向盘却无意识地向左边多掰了很多——他一直解释是因为“视觉盲点”,他说他确实没有看见我,但从他车子的“伤情”看来,他又坚持说“只不过”是车子左侧的后视镜打到了我——我就想说,如果真的是左侧(即司机侧)后视镜,那撞到我的时候,我和他就隔着一层车窗好哇,这也能叫“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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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留个纪念,车牌匿去,对事不对人)

当我回复意识从地上坐起来的时候,脑子一片迷茫——不是空白,而是迷和茫,那会儿的脑子就像一杯刚被使劲摇过的奶昔,完全没有思考能力,脑子里飘的全部是碎片化的信息,根本无法整出个意思来。“远远地”,听见有人喊了一句“她的眼镜!她的眼镜!”

好像就是因为这句话,我的眼镜才免于被压在对面车道的车轮下。而且这里要说一下,被甩出去之后,我其实是降落在反向车道上,幸好当时红灯还没有变绿灯,不然……矮马,回想起来原来一个瞬间俺是两次拣了条命回来(即1)没被撞死和2)没被反弹到别的车轮下撞死)。但这是事后才明白的,当时脑子就是一团迷雾,当肇事司机把眼镜递给我的时候,我还想呢:噢,原来我是个戴眼镜的人。

——我插叙一句,买个好镜框好重要呀,那个眼镜递给我的时候,镜框已经变形为一条直线,镜片被震倾斜了,但镜框螺丝依旧紧紧的,箍着镜片没让镜片飞出去,我用生把镜框掰回来,居然没有断,而且固定那个造型直到我回英国。

暂时失忆,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琢磨过来应该打电话求助,但头脑胀得很,根本想不起任何电话号码,全是碎片化断断续续的信息,而且我发现脑子里想的和手指在键盘上打的完全是两码事——后来我就琢磨,中风患者大概就这感觉吧?

回过神儿来的第一感觉是右脸肿得好高,几个小时后回家才看清楚,右侧从眼眶以下到下颌全部淤血。矮马,在现场等警察的时候俺就心里碎碎念地担心:“我靠,本美女老师以后怎么上讲台呀!” 不过万幸的是,居然没有破皮!——后来几天淤血青肿逐步消退,再照镜子,看见没破相,立马开心的得瑟:如此挫地都没有破皮,可见咱的脸皮还真是厚呀!啊哈哈哈哈

自嘲归自嘲,回想起来还是比较后怕的,除了两边脸完全的不对称,头几天不太张得开嘴之外,几个小时之后我才发觉其实右上侧的两颗牙齿其实酸酸的——原来被人打掉牙齿这件事真的很可能耶!淤血似乎也影响到了我的泪腺,回英国的飞机上最逗了,飞机上气压一变,我一打哈欠右脸就哗哗地流眼泪,而左边脸完全很淡定——莫非这是表现了我对天朝的“ambivalence”?

随着脑袋慢慢明白了,俺也把自己从地上拾掇起来,除了脸,整个右侧身体是大大小小的瘀伤(当然,其实大部分瘀伤是后来显现的),还好那天穿了比较长的短裤和上衣,所以除了肘部和胯部,没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值得“庆幸”的是,司机是个还算老实的文化人,马上主动报警,并且立刻承认自己全责,后面看病什么的都很通情达理。但他撞到我这件事,实在很不可思议——因为他完全就是冲出既定轨道,好似“刻意”撞我来的——所以我忍不住问他,“你是经常出车祸吗?”他倒也坦白,说:“要么我说我最近点背呢,前两天刚撞了个车,今天又撞了个人。”

我靠,这样的司机为什么还能上路?!为啥前不久刚出了车祸还敢心不在焉?

我说:“嗯,是我的幸运,也是你的幸运,就是我还活着。”司机也马上说,“哎呦您可别说了,实在对不起!对不起!”

司机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通情达理的肇事司机,因为后来他还跟赶过来一起带我看病的喜洋洋说呢,他真的是没有看见我,但是他听到人群中的叫声,就把车停下来了。——你看,是不是个有担当的司机?这潜台词是,他不仅不是“故意”的(废话,故意的话那就成谋杀了),而且他是在不知情形如何的情况下就停车甘愿接受全部责任的。可是兄弟,您开车首先不就应该是看路么?如果您看了路,还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呢?

司机认错态度特别好,大半天下来,差不多说了两三百次“对不起”。咱还真受不了别人一个劲的道歉,所以他每次道歉,我都不知回答什么,因为对于一个差一点点要了你的命的人,他真的会期待一句对不起的后面,回应的是你一句“没关系”么?

这逻辑怎么听怎么别扭。

所以其实听着这个司机一次次的道歉,我真的是找不到合适的回复,因为我无心情原谅但我也无力指责,我就是有点愤怒。

我愤怒因为我不能理解一个人开车为啥能这么不负责任——尤其撞我的地点是清华大学西门外哎!又不是罕见行人的地方,不应该尤其注意么?而且我愤怒还因为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后续的交通责任处理更像是一种数据登记,不论是司机还是路人的权益都是一摊浑水。(下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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